2002.10.04 中國時報 黃文杰/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為取締檳榔西施,史無前例舉辦文化論壇,邀請各界從文化面思考,有警方數字佐證,有正反意見強烈激盪,可惜檳榔西施及實際吃檳榔消費者「缺席」,美中不足。
在台北國立藝術大學任教的平路從「加法」來思考,若禁止或取締的「減法」不可行,何不把檳榔西施身體當「畫布」,多些想像力,引導穿出合適得體穿著,把美感展現出來。
元智藝研所所長王德育、黃婉如議員及家長會代表認為,稱不上文化,頂多是「現象」,若有試辦或示範,請先到其他縣市,不能以大人眼光看問題,西施文化將影響小朋友價值。
大嵙崁基金會董事長林達認為,檳榔西施是否屬於文化?有待討論,但檳榔本身是文化,台灣喜宴請親友就存有檳榔,檳榔西施是促銷手法,值得深思的是,檳榔西施工作態度遠比公務人員好。
大園分局長林金虎提數據,以轄區三鄉檳榔攤一百八十家、二百零五位西施,只有廿九家、卅九人穿著較暴露,憂心深夜獨處穿著暴露會遭變態騷擾等安全危險。
不過本報桃園召集人郭石城提醒,根本沒有檳榔西施被迫要穿暴露,只要不是喜愛舔男人耳朵的男人都愛看,老闆還要付治裝費,本來沒這麼嚴重,卻因警方要取締,壓力轉嫁業者身上,問題更多,「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縣檳榔業協會總幹事彭天樂幽默表示,不是賣檳榔都是西施,檳榔西施也不是裸露身體,只要不涉及色情交易,穿著清涼與時下青少年敢露、敢現有何差異?查緝是有無色情交易而非限制穿著。
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認為,檳榔西施只是不景氣下庶民生活,若面臨失業自願從事販賣工作,以滿足辛苦基層勞動者的幻想,到底又害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