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戀網站案 何春蕤無罪定讞

【2004/09/16 立報】

【記者陳怡君台北報導】

因連結爭議性動物戀網頁,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被依猥褻罪起訴,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後,檢方繼續上訴;昨天高院二審宣判,認定該網站屬於學術研究,何春蕤無罪定讞。何春蕤欣慰的表示,這結果顯示了學術自由終於獲得勝利,她說:「我要向台灣社會鄭重呼籲,正視這個案子背後的深刻意義。」

法官認定人獸交是學術研究,不構成猥褻,何春蕤無罪定讞,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台北地院一審的無罪判決。神采奕奕的何春蕤也宣示,她將繼續從事性學研究,絕對不會向保守團體屈服。

去年4月間,何春蕤因主持中央大學性別研究所網站,連結部分人獸交網頁,遭10多個團體告發涉嫌觸犯刑法猥褻罪,要求檢方介入偵辦。何春蕤說:「有關於猥褻和妨害風化部分,定義不明,沒有什麼明確的說明,到底猥褻是什麼意思,我們將和人權團體、司法團體、改革團體、學生團體一起發起修法運動。」她強調,刑法中第235條妨礙風化和第234條有關猥褻的規定,在現今的社會中都已經過時,不合時代的法律讓保守團體得以選擇性操縱司法。 何春蕤說,整個官司纏訟了一年半之久,導致她必須浪費學術研究的時間進行司法訴訟,都是起源於保守團體的告發。她感嘆自己做為長年支持社運的學術研究者,竟然因為忠於學術立場,遭到對手抹黑告發,更因檢察官漠視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被起訴。

何春蕤認為,此案或許已告一段落,但是爭取言論自由、表達自由的努力尚未成功,肯定性權的努力才正要開始,她的工作會持續進行。

原文出處:http://publish.lihpao.com/Gender/2004/09/16/04k0915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