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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快意前進的同志「運動」                       

4.1連署發聲、抗議遊行之外─運動想像的擴展             

4.2 從日常生活出發「快意向前」的同志運動            

     4.2.1 以日常生活作為抗爭領域                             

     4.2.2 以玩樂作為抗爭手段                           

     4.2.3 球場上的集結動員                        

4.3 小結      

第四章 快意前進的同志「運動」

眾多同性戀所感受的具體壓迫和限制,不都是同一形狀和同一強度的。她們個別發展出來的存活策略並不是不言而自明,不創而自有的領悟。她們所追求的解放也不是不需要協商辯論就會自然達成的直覺共識

                                              何春蕤,1997:8

情緒是一種政治。過去主流世界塑造的悲苦情緒對同性戀族群是有壓迫效果的歡樂可以有政治對抗的意義,那麼政治對抗又何嘗不可以在歡樂的心情中快意前行?

                                              張娟芬,1998: 11

在我們的社會當中,異性戀者皆想當然爾地自視為「正常」,同性之間的情愛則被視為傷天害理之事,同性戀者也常被視同「毒蛇猛獸」[1],同志個體在難以對抗此種強大污名的情況下,只得沈默地承受各種不公的對待。直到九○年代,臺灣的同志議題開始發聲,企圖在主流論述中重寫「同性戀」的定義,積極地爭奪自身的詮釋權,同志的社會處境才有了逐漸改變的跡象。

這緩慢又微小的轉變,正是同志運動多年來努力不懈的辛勤結晶,其一路走來的蹣跚足跡也被保留在各相關書籍當中,然而,在這部「同志平權運動史」裏,卻未留下任何有關於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的蹤跡[2],作為以女同志為主體的休閒運動(sport),球聚與雷斯盃不僅突破了異性戀社會於休閒面向上加諸女同志的限制,讓女同志享受到在陽光下暢快呼吸的自由,開創了前所未有的女同志休閒經驗,提供女同志認同重新形構的資源,並促成女同志社群的動員與集結,從這些面向看來,「雷斯盃」同樣具有同志運動(movement)的效應,在這一章當中,本論文將提出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不僅是女同志在球場上馳騁拼鬥的運動(sport),同時也是認同壯大、社群集結動員的「運動」(movement)

4.1連署發聲、抗議遊行之外─運動想像的擴展   

若是仔細回顧各同志相關文獻,不難發現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在同志平權運動史當中的缺席並非偶然,而是與當前同運界與學界對於同志運動所下的定義關係密切。譬如在歷屆「認識同志手冊」所羅列的「同志平權運動」當中,不難發現收錄於其中的大事記多半為「對外發聲」式的行動,諸如同志影展舉辦、同志書籍出版、同志社團成立,以及各大同志人權公聽會與抗爭行動。

此外,其他同志研究也透露出相似的訊息,例如簡家欣(1997)的碩士論文,針對女同志社群中的「T吧族」、「網路族」與「刊物族」進行比較分析,   指出儘管這三者同樣提供女同志社群集結的條件,但卻在「對外現身」的程度上有明顯差別,其中T吧提供女同志安全的互動空間,其地點十分隱密、不對外公開,故T吧族的集結為對外「集體匿名」;因網際網路的虛擬性質提供女同志完全的匿名保護,整個電腦網路站是向外公開的,而至目前為止,網路族尚未以同志群體的身份,直接向社會發言,故網路族的集結為對外「消極地集體現身」;而整個刊物族則以運動性格十分鮮明的女同志刊物之打造,作為向異性戀社會積極發言的方式,故而刊物族的集結為對外「積極地集體現身」。三者當中以「刊物族」特別具有同志運動的意義:

在這幾種臺灣女同志的社群集結模式中,以刊物網絡來建構女同志社群的方式,尤其別具運動意義,這個運動意義特別是落在「集體現身」策略的運用……西方的同志平權運動一直是以「個人現身」作為最重要的運動策略,幾十年來是無以計數前仆後繼的個別現身,撐開了西方同志可以在陽光下自由呼吸的空間。而九○年走到九六年,臺灣同志運動努力不懈地進行著,所仰賴的卻不是個別同志來為運動做這種犧牲式的獻身;而在於這個能夠有效保全個別同志的運動策略,正是由女同志刊物網絡集結同志、進行動員、並且對社會發聲的努力所帶開的(簡家欣 1997:49;底線為筆者所加)。

作者以「對外現身」的積極與否作為同志運動意義的指標,進而肯定了女同志刊物努力向社會發聲的運動價值。的確,不同於婦女運動與勞工運動等其他社會運動,同志運動無法以直接現身的方式進行社會抗爭,於是以刊物作為間接的集體方式,實為臺灣同運發聲的有利策略。然而,如同第二章所提到的,此種「對外現身」的發聲行動,需要特定的文化資本,諸如書寫、使用理論語彙的能力,排除了大部分女同志投身其中的可能性,而在受訪者的言談之中,不難發現此種同志運動的操作模式與定義方式,對她們產生的影響。受訪者貝特敏頓提到:

(同志運動)可能是個比較嚴肅的話題吧,可能還有比較悲觀的想法,就說我自己的力量不是很大……應該是宣示性的那種(同志運動),會讓我卻步吧。因為我覺得那不是我熟悉的,不太瞭解那種東西。

就筆者瞭解,受訪者並非不熱心於同志事務,相反的,她參與了許多同志活動的舉辦,然而,對於當前強調「對外發聲」的同志運動,卻產生了極大的疏離,表示自己無從瞭解,也沒有參與的能力。這樣的疏離感受存在於許多女同志身上,當另一位受訪者阿厚被問到對於同志運動的認識為何,她的答案同樣流露出對於同志運動的陌生:

(筆者:妳認不認為妳做的東西是同志運動?或說妳看書上寫的同志運動,妳知道那是什麼東西嗎?)其實不太懂,不過大概知道是在作同志的一些事情,就像外面在搞革命。(筆者:所以妳懂她們在弄的同志運動是什麼嗎?),不是很懂,我只知道我很想幫這圈子做些事情(受訪者阿厚,底線為筆者所加)。

因為長期遭受異性戀霸權壓迫,女同志最大的希望莫過於有朝一日自己的族群不必再遭受異樣眼光與不合理對待,因此許多女同志總是懷抱著「想幫這圈子做些事情」的心情,然而,當前講求「對外發聲」的同志運動模式,對這群不熟悉同運語言的女同志,距離未免遙遠,使得她們獨有熱情,卻苦於無處抒發。

除了文化區隔造成的疏離,部份女同志也提到「運動」(movement)總是讓她們聯想到激烈的流血事件,因而懷疑自己是否有能力負擔其中的後果。例如當長期參與雷斯盃並加入籌辦「臺灣同志前往雪梨」的女同志Amy,被問及是否自認正在從事同志運動時,就出現了這樣的反應:

(筆者:如果我現在告訴妳,妳做的就是同運,妳會更賣力,更投入嗎?)我最先想到的不是會更投入,而是會有危險,就說面對的壓力更多,同志運動或其他運動都有一定的反挫、一些處罰,做這些事情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或是懲罰,我要去想我現在做這些東西,以後我要面對的是什麼樣的壓力,或是我會發生什麼……(筆者:所以像推動同志「前進雪梨」這件事情,你比較不期待人家說它是個同運囉?)不知道耶,我沒有這樣想過,所以不要跟我講(笑),任何運動都會讓我聯想到很激烈、極端的,所以我不會很想去做這種事(受訪者Amy,底線為筆者所加)。

受訪者一再提到她們對於同運的想像多半是「革命的、極端的、具宣示性的」,此種想像源自當代被聽見、看見的社會運動,不論是透過媒體呈現的街頭激烈抗爭畫面,或是對於1980年代臺灣街頭抗爭的殘留印象,使得女同志儘管滿懷熱情,卻望而卻步,而這正形成了當前同志運動在號召動員上的侷限,如同紀大偉(2002)指出:

一,在關注臺灣同志的文學、媒體、國內外研究中,同志運動的主體「看起來」通常是大學生(尤其是名校學生),其中間雜了些許從第一世界國家留學回臺的進步學者—這個主流形象至今沒有太大的改變;二,九○年代初期起,就一直有人質疑為什麼同志運動的主體看起來這樣洋溢菁英色彩,難道在金童玉女[3]之外(如,考不上大學的人、去不了美國的人、工人階級等)就沒有同志運動的主體了嗎—這個問題至今大致沒有被回答(紀大偉 2002: 199)。

當同志運動一直著重於「對外發聲」的面向上,其模式便也因而受限。臺灣不同於西方社會,由於家庭親族連帶甚為緊密,同性戀者背負的污名與壓力,原本就較為沈重,因此,臺灣同運處理現身問題的方式,勢必與西方同運的「個人現身」策略有所不同(簡家欣 1997: 49)。臺灣同志運動若要在這樣的社會脈絡下進行發聲行動,必須採用「集體現身」的策略,即以刊物或其他同志論述的生產,向社會證明同志的存在。然而,此種社會脈絡與同運策略卻使得無法直接現身,又因為缺乏特殊文化資本無法加入論述生產行列的女同志,自然無法順利進入同志運動的場域,成為同運主體,造成現今同運的菁英色彩。

除了文化資本門檻的限制,讓女同志不認為自身具有投身同志運動的能力,在訪談中受訪者一再談及,她們從各種資訊中所認知到的「同志運動」,都是一種極端、流血革命式的形態,也因為「流血革命」式的同運想像,讓她們望之卻步,這種同運想像帶來對於同運的恐懼,造成自身與同運關係的割裂,正是同運無法號召多元女同志主體的關鍵。因此,如何打開同運的想像,使更多女同志打破與同運的隔閡,加入同運的行列,並從中獲得力量,是目前臺灣同志運動最重要的課題。

而擴展同運想像並非一種抽像的空談,我們必須先看見在抗爭遊行、文字發聲以外的同運模式,在另一位受訪者楚軒對於當前同運模式所發出的疑問中,我們或許可以有些思考:

就說走學術路線,硬是去說女同志的行為長怎樣、T的行為長得什麼樣子,同志運動就是上街遊行,這些東西不是我有辦法去了解的。我要的東西其實很單純簡單,我要多認識一些接受我的人,或我的好朋友能接受我,其實我不懂她們說的名詞,或說那些讓我覺得很困難的事情呀……去抗爭當然有政治意義啊,可是問題是,我們可不可以先把我們的周圍顧好,再去討論到政府那些事情?(受訪者楚軒)

這段陳述中透露出,除了積極對外發聲,要求社會正視同性戀的存在與權益,並去除歧視與不公平對待,同運還應該有其他的方向與策略,畢竟女同志本身仍有許多切身問題有待解決,諸如異性戀社會壓制下,結識友伴的困難、感情支援的管道等生活資源的缺乏,都可以是同志運動著手努力的方向。

不論從受訪者的言語陳述,或是既有針對同志運動的研究當中,可以發現同志運動往往被界定為「對外發聲、平權訴求」式的政治行動。然而,這樣的界定方式無可避免的窄化了對於同志運動的思考,更可能在實質上抹殺了其他運動形式的可能,並排除了其餘女同志參與其中的機會。因此,為了使同志運動更有生命力,我們需要看見同志運動的另類可能,而雷斯盃就是女同志努力改變自身處境的實踐方式,它展現了集結多元女同志族群的可能性,以及同志運動的其他可能形式,藉助此種經驗,我們得以重新思考同志運動的另類途徑。

4.2 從日常生活出發「快意向前」的同志運動

既然主流同志運動由於一再地強調「對外發聲」的行動,在無形中築起一道門檻,使得沒有書寫與閱讀等發聲行動所需之文化資本的女同志,無法順利加入,造成集結與動員上的侷限;再者,致力於「對外發聲」的同志運動,亦容易讓人聯想到其他「革命、激烈」的社會運動,使得部分女同志雖有熱情,卻望而卻步。於是乎,這群對於社運語彙感到陌生疏離,甚至害怕、擔心的女同志,轉而開創出自己的運動(movement)場域。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既是以女同志為主體的休閒運動(sport),同時也是女同志用以對抗異性戀社會的政治運動(movement),在其中女同志透過集體行動改變自身處境,拓展在異性戀社會壓迫下寥寥無幾的集結管道與休閒資源,並在玩樂過程中累積迎擊外界眼光的力量與自信,建立起更為正面的女同志認同,甚至逐步發展壯大為爭取公部門支援的大型活動――組隊參與2002年的「同志世界運動會」(Gay Games)。在肯定了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作為同志運動的重要性之後,以下就其運動意義與特質進行闡述。

4.2.1 以日常生活作為抗爭領域

自九○年代開始,臺灣的同志運動起身討伐異性戀霸權,致力於以刊物出版、社團成立等「集體現身」的方式,來抗議異性戀社會對同性戀的視而不見,並爭取詮釋權極力平反同性戀污名。就在這些聲討行動進行之際,一群雖然對於主流同運感到疏離、恐懼,卻仍急切地「想為同志做點事」的女同志,默默地展開自己的行動,只是她們所努力的方向,並非要求異性戀社會正視自己的存在,而是就近以日常生活中作為抗爭場域,以休閒玩樂取代嚴肅的發聲行動,抵抗異性戀社會加諸的沈重壓迫。

其實我們後來做的這些東西都跟證明(同志文化)無關,有些人會說,辦球聚有什麼同志運動的意義,我覺得我根本不需要去證明什麼同志文化,我只是在生活而已,而我表現出來的就是同志文化所以球聚不管別人怎麼質疑,不是說我選擇球聚,而它是順勢而行,而球聚的確是我們生活的一部份(受訪者楚軒,底線為筆者所加)。

由於異性戀社會中無所不在的污名與歧視,女同志若想稍稍鬆懈防線、釋放自我,只得躲入「異性戀止步」的私人空間,因此,儘管與好友們共享假日餘裕,於灑滿陽光的午後球場上盡興奔馳、恣意言歡,看來不過是種稀鬆平常的享受,對女同志而言,卻成了個奢侈的念頭,在此種情況下,女同志團體「拉拉資推」選擇定期舉辦球聚,提供女同志們更多的休閒選擇,以滿足女同志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做起,休閒資源的極度壓縮是異性戀霸權對於女同志的壓迫之一,因此,休閒選擇的拓展,無疑地也是對抗異性戀霸權的一種政治行動。

首先,熱愛打球的女同志,經常遭遇到球場難尋的問題,這其實也牽涉到性別規訓的結構性因素。在異性戀社會的社會化過程中,女性不被鼓勵從事動態活動,運動似乎是男性特有的興趣與專長,在此種性別規訓的作用下,運動場也成了專屬於男性的優勢空間,許多喜愛運動的女生,往往只能望著被男生霸佔的球場興嘆,特別是不願意與男生共用球場的女同志[4]

其實我在高中的時候就覺得很幹,每次球場上女生要搶個球框都很困難,跟男生搶的那種感覺很差很差,上大學以後參加球隊,就覺得女生要聚在一起打球真的很辛苦,她們都說找不到人打,不像我找到球隊,因為球場都是男生啊,我是因為進球隊,球技好了一點,不然哪個女生敢到球場上跟男生報隊,就這樣一直被壓縮壓縮。所以就想要辦一個女生的球賽,但是女生的球賽還是有呀,像愛迪達(盃)呀,我就覺得說也許辦個女同性戀的更好呀(受訪者BC,底線為筆者所加)。

因為感嘆無法像男生一樣享有運動場的資源、也苦於找不到球友,受訪者BC就以個人名義辦了一場聯誼球賽,沒想到在沒什麼宣傳的情況下,當天雖然下起了一陣滂沱大雨,可是來參與的女同志就超過七十幾人,加上工作人員和觀賽著大約百餘位女同志,克難地擠在一個臺北市某國中的操場上比賽籃球,第一屆的「雷斯盃」就這樣誕生了。受訪者提及自己當初創辦雷斯盃的動機,就是不甘於女性在運動場上的弱勢,再加上自己的女同志身份,繼而考慮到社群內部的需要,一個專屬於女同志的球賽於焉誕生。因此,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對抗的也是奠基在性別上的休閒資源配置不平等,作為萌發自日常體驗的政治行動,從日常生活中的休閒需求著手,女同志開始改變自身的生活處境。

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的誕生,開拓了女同志的休閒資源,讓向來被侷限於封閉藩籬內的女同志,如今有了「出外透氣」的機會,透過定期舉辦的球聚、球賽,亦凝聚了以往零星存在的打球人口,形成一個規模較大的社群網絡,對女同志而言,不僅尋得了同樣熱愛打球的同志好友,更是互信互助的生活後盾,如同受訪者Amy所言:

整個雷斯盃的活動非常有意義,可以將這麼多拉子聚在一起,那個凝聚力非常地使我驚訝。印象比較深刻的就是,我會看到一些比較老的歐雷(old lesbian),那時候會驚訝說,對喔,如果我十年、二十年以後還是同性戀,我會走到什麼樣的地步呢?我知道如果自己認同自己是同性戀的話,一些資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只靠我跟女朋友一路走過來,畢竟會覺得很孤單……所以當時的感覺是,覺得會有資源,有這麼多的拉子(筆者:所以會比較有信心嗎?就說我以後還可以是拉子?),對,就是「我以後還可以是」的那種感覺,就說大家都是搭同一條船的人,同舟共濟,大家可以互相幫忙(受訪者Amy)。

在異性戀霸權的巨大陰影下,若要靠個別女同志的單打獨鬥,來維持自我的身份認同,未免過於艱鉅,此時,不論是作為精神上或實質生活中的後盾,球場上形成的社群網絡,都是在不友善的環境中,支援女同志繼續維持自我身份認同的重要資源。另外,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不同於其他同志活動的最大特色,在於打開戶外集體活動的可能,讓女同志在日光下活出坦蕩的自己,掃除掉長期所背負之「異於常人」的陰霾,不再畏懼異性戀社會的眼光,並持續壯大自身的女同志認同,而這正是同志運動的終極標的,如林賢修(1997)所言:

婦運或同性戀運動的集體認同不但攸關運動的成敗,而且清晰的認同輪廓根本就是運動的最終目的。也就是說,搞同性戀運動或搞婦運,雖然也在乎是不是同工同酬,是否有通暢的政治管道等實際問題,但是運動的最終目的,其實是如何做個自在的「同性戀」、豪爽的「女人」,是如何做自己身體靈魂的主人(林賢修 1997:16-17,底線為筆者所加)。

這種堅定、強壯的認同並不會憑空發生,在打球、玩樂的過程中,女同志不斷地與異性戀目光以及自身的恐懼來回周旋,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操練,學習「自在地做個同性戀」,壯大自我的女同志認同:

我覺得所有的人都一樣,當她們去享受這種自由的感覺,妳根本不須告訴她們要去爭取什麼同志人權,我想她只要持續在這邊一直打球,認識這些人之後,她們就知道什麼叫做同志人權,因為她們沒有人會走回去,我們只是企圖要讓她們沒辦法走回去,我並沒有要她們去爭取同志人權,而是她們心甘情願的知道,我們不想走回去,因為我相信在球聚裡打過球,一次比一次曝光更嚴重的,沒有人願意走回頭路妳要讓她們去感受,球聚是一種自然而然的(途徑)(受訪者楚軒)。

這種「不願往回走」的力量,正展現出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蘊含的同運能量,並突顯出以日常玩樂作為運動路線的另類可能。受訪者楚軒也指出「在日常生活中做運動」的重要性:

即使今天政府開放,說同志可以結婚了,妳敢嗎?妳要嗎?妳能嗎?妳根本就沒有感覺到妳需要,而且不覺得結不結婚、合不合法對妳有什麼重要性……就是妳最簡單的(問題),妳自己都沒辦法解決自己身邊的問題,就算政府很倉促的說可以,那社會如果都不認同呢?常常就有這種事情,妳要怎麼面對妳自己、妳的父母到妳的朋友,終歸到最後都是到妳自己的問題。那對她來講,球都不能好好打了,妳叫她搞什麼同志運動,運動的要死,大家也只能去遊行,遊行對大家有什麼好處嗎?她都找不到朋友打球了,然後她去跟人家遊行,到底意義在哪裡?她遊完行我覺得她還是有可能不能打球……(受訪者楚軒)。

受訪者指出自己無法感受到遊行抗爭與自身生活的關連性。因為,在爭取社會承認同性戀權利之前,許多生活中的切身問題都還沒有解決。畢竟異性戀霸權的壓迫,不只在於制度上對於同性戀的否定,而是更深層、細緻地座落在每個日常生活的環節中。因此,對女同志而言,整體社會制度的改革雖是個令人期待的遠景,但此種追求社會制度改革的行動,卻仍未能解決許多女同志在日常生活中會遭遇到的問題。如同受訪者所言,很多女同志最切身的憂慮並非「無法和自己的伴侶結婚」,而是連朋友都找不到、「連球都不能好好打了」這種更為基本的問題。因為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的異性戀壓迫,使得女同志們連最基本的生活所需都無法顧全,例如交友管道與活動空間的缺乏。當這些基本的生活需求都受到打壓,追求社會制度改革的行動目標,便愈加顯得遙不可及。

當異性戀霸權愈是張牙舞爪地侵佔每個生活細節,女同志於日常生活中發展出來的反擊行動,就愈顯得力道十足,而「從日常生活出發」正是讓這群女同志得以萌生行動力的關鍵。如同前述,以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為軸心所集結的,多半為未受過社運理論洗禮、卻極具熱情的女同志。對她們來說,若非直接感受到行動與自身生活的實質相關之處,而是很快地跳躍到「同志人權」的抽像層次上,便會覺得疏離、沒有參與感。於是,這群草根性格鮮明的女同志,無意跟隨任何主流同運的腳步,而是就近在日常生活中尋找自己的舞臺︰

臺灣的同志運動並不是很多,即使我們看到國外的例子,我們也不知道什麼叫做標準、成功的同志運動路線,我認為這是沒有的,所以「資推」成立的時候,也沒想到什麼同志運動路線,單純地就能做的地方去做(受訪者楚軒,底線為筆者所加)

這種不預設任何路線、「單純地就能做的地方去做」的運動方式,正是讓同運萌生多元可能的契機所在。創辦了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這群女同志也開創出自己的運動場域(movement field),就在交友結伴、打球取樂的過程中,參與其中的女同志一次又一次地與異性戀霸權交手,逐步發現改變自身生活處境的力量與可能:

以前對於同志運動的感受都是從書上來的,感覺上就是要靠同志遊行,或是有一定身份地位以後come out,發表論文,做這些東西就對了。我自己不會走那條路呀,所以不覺得那是我該做的,我就是一個旁觀者,很邊緣的,那時候的想法就是,以後有能力的時候,透過捐錢的方式來參與呀,我不會去發聲,我不會去做什麼,沒有一個位置可以去do something。直到參加小摩隊,參與雪梨,才會覺得有這樣的方式是在做同志運動。(筆者:妳為什麼覺得這是個同志運動?)因為我覺得生活上的連結,應該是一項臺灣該做的同志運動,透過球聚讓拉子自發性的做連結,產生更堅定的認同的信念,朋友的連結,再大之後會變成社群的連結,愈來愈多團體出現,被看見,自然而然的出來,力量就出來了……在生活當中,第一個,妳確立自己的同志身份,因為妳確立的好、生活的好,妳可以再去多連結拉子,主動地透過某些方式,像辦球聚其實是很快樂的,讓這些人有一個連結在,主動的去拉起一個屬於同志的生活網路,讓一些可能原本在徬徨的人,可以更認同,力量就會起來。(受訪者Arbus

受訪者Arbus表示儘管自己一直很支援同運,卻對同運圈倍感疏離,無法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直到接觸雷斯盃與球聚,才讓她找到自己做同運的方式,因為此種生活化的運動取徑是她認同、熟悉、且能力可及的。如另一位受訪者Doremi所言:

一個人之所以會有行動力的原因,除了她感知到這議題,對它有興趣,另一個就是她對自己有沒有實踐能力的認知,就說她覺不覺得自己的行為可能讓事情有所改變,我覺得我有行動力的原因,就是因為我綜合兩者,我會在乎同志的生活處境,這很多人都有,那我之所以能走出來做事,那就是我相信自己會有這個力量,即使這件事情很小,可是我可以改變它,這就造成差異(受訪者Doremi)。

從日常生活中的小處著手,而非宏大的改革遠景,讓這群女同志產生了自己「能讓事情有所改變」的信心,而這往往是行動的開端。如同McAdam(1983)所言,運動得以興起,弱勢族群必須在主觀上達到「現狀是不公平、可以被改變、應該被改變」的認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狀態,才有可能真正集結起來參加社運(McAdam, 1983: 36-59)。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以滿足日常生活所需做為切入點,讓女同志體會到「生活處境有所改變」的可能,也產生了具體的行動,以集體的力量抵抗異性戀霸權的壓迫。這每一小步的累積,都讓更進一步的抗爭行動逐漸成形、發酵。

4.2.2 以玩樂作為抗爭手段

臺灣的同志運動自九○年代開始蓬勃發展,而其開展大抵可分為幾個方向。第一,以藝文活動為主,以文學、電影作品等學術與藝文作品打開同志的能見度;第二,以政治抗爭行動為主,抗議異性戀社會對於同志的人權侵害與抹黑,例如19953月,同志首次走上街頭,抗議臺大公衛所教授涂醒哲在研究報告中對於同志的醜化,以及19988月,女同志團體「我們之間」發起連署行動,抗議「華視新聞特搜隊」以隱藏式攝影機偷拍女同志酒吧的偷窺惡行。

除此之外,同志團體亦不定期籌辦大型同志活動,主要目的在於主動出擊,讓同志的多元面貌得以在公領域中呈現,爭取詮釋權。例如19956月舉辦於臺大校園的第一屆「校園同性戀甦醒日」(Gay and Lesbian Awakening Day,簡稱GLAD),旨在透過節慶[5]的重新命名,為同志爭取發言與行動所需的文化資源︰

「校園同性戀日GLAD」這個活動成形的基礎,大抵是重新命名︰將白蛇、屈原、粽子、香包等意符(signifier)指向對同性戀有益的意旨(signified)。命名是權力的運用……命名權是既得利益者安然享有的,而弱勢者為了搶權力(利),勢必也要搶得命名權;尤其像臺灣的同性戀者,缺乏史料及認同的符徵(token),更要設法「挪用」既有文化與物質資源,以做為發(新)言及進行(新的)行動的基礎(紀大偉 1998: 242)。

對於既有文化符徵的挪用、干擾與再命名[6]是同志運動的主動出擊,抗議異性戀社會對於同志的視而不見,此種強調文化抗爭的運動手法正是新社會運動的特色︰以符號行動與文化領域作為集體行動的抗爭場域、善用非暴力及具戲劇效果的手法傳達理念。如同Melucci(1989)所言︰「文化運動可以挑戰既有權力,因為在資訊社會中,權力關係越來越依靠符號再現的文化語言來定義,因此,最根本的挑戰應來自試圖顛覆這些訊息與合理性的文化活動」。當異性戀社會愈是對同性戀施以文化封殺,同志運動愈應於文化場域下手,顛覆異性戀霸權理所當然的合理性,突破重圍。重新命名屬於同志的節慶,除了要爭取文化資源,還要以「歡愉」對抗異性戀加諸於同志的悲苦情緒︰

難道在GLAD這一天,關心同性戀的朋友們一起在臺大校園內發出笑聲,就表示我們無視於同性戀在臺灣社會中的艱苦處境?……我們喜歡在運動中大笑;笑,gladly,並不代表沒有意識到迫害的存在;笑也是力量的展現(紀大偉 1998: 243,底線為筆者所加)。

當異性戀霸權不斷地壓迫同性戀,將同性戀打入悲苦的萬丈深淵,同志集體的放聲大笑,更顯現出勇於反擊的氣魄與力量,而此種強調歡愉的「』』樂」抗爭模式,相繼出現在其他同志活動當中。當臺北市政府於1996年推動首都廣場核心區的重新規劃,為抗議當時臺北市長陳水扁、都發局長張景森對博愛特區的新規劃,並未包含同志的公共空間,同志團體組成「同志空間行動陣線」(簡稱「同陣」),積極地對於此種以「打造市民城市」為名,行「抹殺同志情慾與歷史」之實的粗暴行徑做出反擊。值得注意的是,「同陣」的抗爭行動並非直搗黃龍地辯白「同性戀」存在的正當性,而是舉辦「彩虹情人週」的系列活動,包括「同志票選十大夢中情人」及彩虹園遊會等活動,透過與流行文化的扣連,吸引媒體的相繼追逐,不但成功地「迫使」社會大眾看見同性情慾的存在,亦巧妙地繞過了「直接現身」的困境與危機,打出成功、亮眼的文化出擊︰

票選活動過程中的歡欣鼓舞,再一次標示了九○年代臺灣同志運動走出悲情,進入政治嘉年華的運動取向,也開闢了在人權訴求(工作權、身體權、結婚權、教育權)外的慾望政治場域,以流行文化之恐同戀同之道,還治流行文化認同――慾望偶像崇拜之身(張小虹 1996: 71)。

此種「亮票」策略的精湛之處在於,透過選票向異性戀社會「亮」出同志族群的存在與同性情慾的正當性。此外,該活動與GLAD有著異曲同工之妙,都讓同志「邊玩樂、邊運動」,再次標示出同志運動的「歡愉」取向。除此之外,19972月「同志嘉年華抗議舞會」、19976月「彩虹.同志夢.公園」園遊會,還有2000年、2001年、2002年舉辦的「臺北同玩節」也都承續了「在玩樂中運動、在運動中玩樂」的同運走向。

不論從這些活動的定名和形式,我們都能強烈地感受到歡愉、玩樂、狂喜的濃厚意味,筆者認為這些活動不約而同採取「玩樂、歡愉」的基調,並非出自偶然,大抵可歸結出以下三個因素。第一、歡樂的情緒對抗更凸顯其政治性,臺灣的同志運動在其他社會運動逐漸衰落後才逐漸起步,同志族群長期受到異性戀社會的壓迫,其壓迫的累積遲至於90年代初才開始迸發出強大的火力,長期以來受到貶抑、歧視,因而造成滿腹創傷、悲苦、慘絕的人生,一直以來都是同性戀的形象和真實的遭遇,正如張娟芬(1998)指出︰「情緒是一種政治。過去主流社會塑造的悲苦情緒對同性戀族群是具有壓迫性效果的」(1998: 11),如今同志運動積極地營造歡樂的情緒,藉以反轉同志族群的悲苦處境,當然是一種對抗,其政治意味昭然若揭。如紀大偉(1997)所言:「我相信,最愉悅的狂歡節的另一面,正是最認真的人權運動」(1997:69)

第二、歡愉策略較悲苦訴求更能召喚群眾,同志運動若要順利出征,一定要能召喚出羣眾,由於異性戀社會無孔不入、經年累月的壓迫,同志早已厭倦了悲苦的生活處境,此時悲情式的大聲疾呼和抗議恐怕只會加深同志自身的沈重感與恐懼,因此,倘若同志運動繼續採取悲壯式的行動路線,只怕臺灣的同志運動會如同過去一般,只看得見孤獨一人祈家威式的悲情英雄。

第三、以嘉年華式的節慶活動消解「直接現身」的焦慮,如同前述,「曝光」困境一直是臺灣同運的罩門,為此臺灣同運發展出形形色色的「集體現身」與「迂迴現身」策略,其中以嘉年華式的節慶活動最能達到兩全其美之效,一方面成功地向異性戀社會展現同志主體,另一方面,有效地避開「曝光」危機的威脅,儘管舉辦的是以同志為主體的慶典活動,不論是GLAD或是「彩虹園遊會」都不約而同將活動地點設置在大庭廣眾的公共空間中(校園、公園),不論男女老幼、同性戀、異性戀皆能自由參與、自由來去。如此一來「既能滿足同志主體呈現的渴望,又適度保持不立即被對號入座的曖昧,也許對圈外人是『誰都是,誰都不是』的可疑,但對圈內人卻可是『誰都不是,誰都是』的心知肚明」(張小虹 1996: 59-60)。此種設計巧妙地將無奈的現身問題轉化為嘉年華式的歡樂出擊,成功地篡奪了空間的意義,為正在手舞足蹈的同志抵擋了直接的現身焦慮(謝佩娟 1998: 10)。

然而,此種嘉年華式的節慶活動卻也有其限制,首先,儘管以歡愉氣氛確能召喚出為數不少的同志,並成功佔領媒體版面引起輿論迴響,讓異性戀社會看見同志族群的存在,但這些嘉年華抗議舞會、園遊會、彩虹情人週、同玩節等活動的舉辦,往往是藉由「特別」的節日包裝,並採用「特殊」的集體現身方式,引起異性戀社會的關注以達到對外現身的目的,而這種節慶經常是出現在一種非日常的狀況下,形成「奇景式」的同志主體呈現,與日常形象發生距離,並侷限於特定範圍內,從而產生了同性戀被「非尋常化」的危險;再者,雖然在活動當天,大批同性戀從各地蜂擁而出,一起歡欣鼓舞地度過屬於自己的節慶。然而,一年一度的歡樂嘉年華落幕後,同志朋友卻又必須各自歸巢,繼續著過單打獨鬥、與異性戀社會周旋的生活,活動本身對於同志日常生活的影響其實不大、發酵作用也無多。因此,筆者認為此類嘉年華節慶其實以「玩給別人看」的效益居多。

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雖然也承續了自90年代以來臺灣同志運動強調歡愉、玩樂的活動訴求與策略,同樣是融入人群,並透過大規模的社群集結,消解了直接現身的焦慮。然而,球聚與雷斯盃與嘉年華節慶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們僅是女同志稀鬆平常的日常休閒活動,而非為特定節日或訴求而組織策劃的特殊活動,相較於透過媒體報導的「奇景式」同志主體展現,球聚與雷斯盃帶出的女同志群體,融入異性戀主導的城市中,成為一種尋常的同性戀場景。這樣的尋常風景不僅與異性戀人群的生活較無距離,透過長期與異性戀目光的接觸、互動,被展現的是女同志更為真實的面貌︰我們同樣擁有豐富而完整的生活。換言之,球聚與雷斯盃具有的「日常性」,補足了「奇景式」嘉年華節慶的不足之處。

此外,由於球聚與雷斯盃已然成為女同志的日常休閒活動,相對於以對外發聲「玩給別人看」為目的活動,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強調的正是從日常生活的玩樂出發,滿足自己在社交、玩樂上的生活需求,並進而累積自己的力量。當女同志更積極從日常生活面著手,「為自己而玩」,而且玩得愉快、活得自在,不正是給塑造同性戀悲苦形象的異性戀社會,一個更強而有力的當頭棒喝嗎?換句話說,以歡愉、玩樂為訴求和手段的同志運動,的確在策略上已經達到相當程度的效果。然而,筆者以為這樣的歡愉和玩樂不該只限於為達到「對外現身」而採取的手法或策略,而是要將「歡愉、快意」的同運訴求落實在同志的日常生活中,而非侷限於有限的時間(一天抑或一週)與空間(舉辦活動的公園或校園)內。將能量有效地極大化、累積延伸,讓同志在每日的生活中都能活的開心愉快、自在坦然,其力量方能更加踏實、深遠,同志運動也才能真正地「快意」向前。

另一方面,這種嘉年華節慶式的文化出擊,固然能運用「迂迴現身」的策略,成功地展示同志主體,讓同志運動打出漂亮的媒體戰,讓同志議題在社會上得以稍稍開展。然而,臺灣社會中同志運動「文化議題蓬勃發展、平權訴求屢試不進」的弔詭現象,也引起有志於同運者的關切。如同白佩姬(1997)指出自九○年代以來,同志運動開始挾著秀異之姿,以各式文化活動向異性戀體系闖關。然而,當這些文化經營逐漸累積政治實力,企圖更積極地透過政治互動來進入公共資源的網絡時,主流異性戀體系的反撲意識亦隨之升高,使得同運提出的平權訴求屢試不進、反挫連連。例如199512月的「臺大強迫曝光事件」,以及臺北市政府對於「同陣」所提出的空間訴求的虛與委蛇[7]

當異性戀本位人士以為同志們只是趁著天氣好出來曬曬太陽、晾晾彩虹旗就走,那麼他們也會駐足觀賞一番;一旦他們發現同志們是認真地要打地基來建造可以遮風擋雨的好房子,那可就no way白佩姬 1997: 216-217)。

這樣的現象說明瞭,要跨出文化展演的領域,進入公共資源的領域,為臺灣同志爭取到更為實質的政治權利,以打造「遮風擋雨的好房子」,同志運動還有一場漫長的戰役要打。重要的是,應如何善用每個機會,進行同志社群內部動員、組織的操兵演練,壯大同志的力量。因此,不論嘉年華式的文化發聲,或是日常玩樂中的社群集結、主體操演,皆是各自在「非日常」與「日常」的領域裡累積實力與資源的重要行動,而這些同志群體自身合縱連橫的寶貴歷程,亦將是「同志平權」目標得以達到的必要條件。

4.2.3 球場上的集結動員

球聚與雷斯盃為本土女同志發展出來的集結模式,隨著球聚、球賽規模的擴大,集結的女同志人口頗為可觀,其中累積的力量也逐漸地擴散、迸發。從最初三五成群的女同志球聚,逐步變成每年分為冬季、夏季雷斯盃,接著承辦2001年臺北同玩節中的「彩虹運動會暨雷斯盃」,到後來組隊進軍雪梨參與第六屆的「同志世運會」(2002 Gay Games),發展成跨國連結,都是當初大家始料未及的事。如何在社群內部進行動員、召喚,將原本只有三五女同志相邀打球的規模,滾動成將臺灣同志帶上國際舞臺的社群盛事,這其中的集結動員的過程,是值得我們細究、借鏡的寶貴經驗。

同樣作為同志運動,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的特殊之處就在於,它們並未以響亮的同運口號作為號召,而是採用強調日常性的運動取徑,使得參與門檻大幅降低,成功地號召到各路人馬,而非僅是熟稔社運語言的菁英。而這樣的集結特色也反映在這個社群的互動上:

以前都不好意思找人家出來開會,因為講開會大家很尷尬,妳跟她們講搞同志運動……這是很嚴肅的話題,開會那更是嚴肅,我們通常也不會有開會的時間,所以都是球聚上看到妳……,不然就大家吃完飯就說,妳們幾個留下來,我們來講什麼事情。所以以前連開會都是用這種方式,連哄帶騙,沒有那種所謂正式的開會,她們就是孩子呀,妳跟她們講運動(movement),她們聽不懂啦,妳要講搞運動,那人就整個都跑掉,沒有人要搞什麼同志運動那類型的東西,聽起來很遙遠呀,最重要是她們不會講,妳講了她們也聽不懂,所以妳只能用她們的方式,然後在那裡跟她們一起玩(受訪者楚軒,底線為筆者所加)。

在上一節也曾提及這群集結於球場上的女同志,和一般人一樣不但對於所謂「社會運動」發展的脈絡及概念十分模糊,甚至有些人對「社會運動」的概念只停留在電視報導中所呈現的,臺灣八○年代街頭運動激烈抗爭的殘存記憶,當然更不可能會操持所謂的社運語言。因此,如受訪者所言,她們在集結的過程中盡量刻意避免使用過於正式嚴肅的用語,而是採用一種更貼近群眾的做法:「用她們的方式,在那裡和她們一起玩」。這種互動模式的用意在於消解掉個別女同志因對同運抱持特定想像而心生退卻的情形,讓這些女同志得以在無壓力的情況下順利進入社群,並在輕鬆的玩樂中培養對社群的熟悉與信任感,繼續壯大自身與社群的力量。但重要的是,即使不採用「同志運動」的框架來詮釋自己的所作所為,並不能否定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當中的「運動」意涵,在球場上的集結過程中,女同志逐漸降低自身的惶恐與邊緣感,更有自信地接納自身的女同志身份,從改變自身的生活處境開始,女同志先是「運動」了自己,接著也有了「運動」他人的機會與可能。

儘管從未以從事「同運」為目的,但經由長年的實力累積,這群女同志逐漸有了參與大規模行動的能力,以及與主流同運行列接軌的機會。如同第二章當中所描述的一般,當公部門與同志團體們商討於2001年臺北同玩節,以「彩虹運動會」的形式展現同志多元面貌,卻苦於缺乏類似活動經驗,更擔憂無力號召足夠的人馬,多年經營雷斯盃的「拉拉資推」,毅然決然地接下這項籌辦工作,並且在籌辦的過程中,積極地與其他同志團體溝通,希望把「雷斯盃」的名字放入活動名目當中,受訪者楚軒提及當時的情形:

回到辦同玩節的過程,其實當初最大的困難就在於「雷斯盃」這個名字,因為雷斯盃跟lesbian的連結意味太強了,因為就名字本身好像只限於女孩子,所以我們花了很大的力氣去說服男生,願意一起共同推動。所以我們拿了很多雷斯盃過去的照片,跟大家講這是一個有歷史、有故事的東西,不是為了作秀,而是多年來累積的事實。由於第一次的同玩節引發了扮裝的爭議,所以就希望第二次的同玩節能表現很陽光的一面,當時與民政局接觸時,大家有想到用運動會的方式呈現,其實並沒有想到要把雷斯盃納入,那是我跟他談判的籌碼之一,我要雷斯盃的名字可以放上去,其實很多人都想呈現陽光面,可是我們要認知一個事實,我們要塑造一個陽光面很簡單,但我們需要拿出一些證據來,是真正的陽光,而不是假陽光,我們後來為了男生才取做「彩虹運動會暨雷斯盃」,我說服男生為什麼要把雷斯盃放上去,運動會本身就很有意義,但加上「雷斯盃」會有更大的意義,因為它的確存在很多年。(受訪者楚軒,底線為筆者所加)。

由於「雷斯盃」本身擁有多年的歷史,使得這個「彩虹運動會」的活動意義,不只是個對外展現同志陽光面的即興表演,而是表現出多年來實質存在於同志生活中的一面。然而,當「雷斯盃」成為與公部們合作的對外公開活動,整體籌辦變成一個新的挑戰,不單是增加了必須對公部門有所交代的壓力,還因為屬於有媒體採訪的公開活動,曝光危機遽增,自然降低了同志們參與的意願,這都成為整體活動籌辦最主要的困難。然而,雷斯盃多年來苦心經營所打下的基礎,克服了曝光危機在號召上造成的障礙。受訪者Doremi認為第二屆同玩節「彩虹運動會暨雷斯盃」之所以會成功,雷斯盃平時的累積成為關鍵的因素,主要的累積有兩個部份。首先,藉由長期參與雷斯盃,女同志降低了自身對於「曝光」的恐懼:

如果沒有辦過雷斯盃,我很懷疑有沒有人會去報名彩虹運動會的球賽……我想雷斯盃奠定的基礎是讓同志降低對「曝光危險」的恐懼。因為如果光憑想像,一大群女同志聚在一起打籃球,聽起來好像是很囂張又很引人注目,非常的恐怖和危險。但是真正來過雷斯盃、體驗過雷斯盃的人,不只是球員,還有她們帶來的家屬和朋友,她們常會帶著家中的貓呀、狗呀,來球場邊觀賽加油。所以,她們就會真實地體會到,一大群同志聚在一起根本就沒什麼,一群同志在那裡打球根本不會引起多少人注意,甚至仗著人多勢眾,妳也可以做一些妳平常不敢做的事,就算真有人看見了,也不怎麼在意。所以,我認為雷斯盃奠定的基礎就在於,透過實踐的方法去降低心裡頭對於曝光的恐懼,去了解曝光的危險很多時候都是來自於自己的想像,就是說,自己嚇自己程度更甚於真實的情況。因此,我說雷斯盃的累積非常重要,就是因為這些同志們有了實際的參與以後,心裡的恐懼也就慢慢降低了(受訪者Doremi)。

除了對於曝光恐懼的減低,雷斯盃多年的舉辦,也因為在社群中打下了足夠的知名度,讓同志累積對雷斯盃的「信任感」:

如果今天只是某一個人登高一呼說要來打籃球,我想要去的人可能只會有認識他的人,寥寥無幾。可是雷斯盃每年不斷的累積,從一、二百人開始累積,會讓人相信這是一個「真」的同志球賽,這個效果就像一個不知名的小廠商登報紙、用電視廣告刊登說要辦三對三籃球賽,都比不上一年一度的「民生盃」三對三鬥牛,這是信任感的問題。所以同志圈中的「雷斯盃」就像一般人眼中的「民生盃」、「耐吉盃」一樣,是名符其實真的籃球賽,不是什麼騙局(受訪者Doremi)。

降低對「曝光危險」的恐懼及對於雷斯盃的信任感,這種種的累積是彩虹同玩節得以順利舉行的關鍵,尤其當大部分同志團體都擔心無法號召足夠群眾而有所卻步的時候,過去的經驗累積是支援「資推」勇敢接下這個活動的堅實後盾,但僅有獲取同志的信任感是不足夠的。當前「同志運動」碰到最大的困難,仍是如何能夠在社群內進行有效的集結和動員,若要鼓勵同志跨越自身的藩籬,更積極地加入運動行列,成為真正的運動堅兵,不能單靠口號,更需要藉由辦活動的實戰累積,以及不間斷的實踐過程中,焠煉發展出實質的運動集結技巧,受訪者楚軒從自己多年籌辦活動的經驗當中,提出一些珍貴的「運動集結技巧」經驗:

不僅是運動會、雷斯盃或我辦得任何一個活動,我怎麼去估計這些人口,就是動用工作人員,所以我要知道人會來多少,我通常都以工作人員乘以三來算,例如我現在知道球員加工作人員有幾個,我可以找一百個,我就認為有三百個人會來,這是很簡單的計算方式,所以為了要讓人更多,妳必須編排很多名目給各種工作人員,所以我大量的招收工作人員的目的就在這裡,妳必須讓她們有參與感,那已經不是我找妳們,是大家共同去找別人,等你們進來以後,大家就會去幫忙找人,等大家都成為同玩節的核心人物時,你們都希望這活動能夠成功,一開始很多事情是我一個人做,當一份工作可以拆成十份,給十個人去做,如果她們願意幫忙,表示她們願意來,願意支援這個活動,到後來工作人員愈來愈多,每天都愈來愈多,到後來還有很多人要擠進來,已經沒有名目了,所以像後來「陽光工作人員」的衣服都不夠了,可是我們就是盡量滿足所有想要來工作的人,因為她們有心,可是不知道要做什麼,其實她們能來就是很大的幫助了,可是妳要讓她覺得她真的很重要,她來參加是有意義的,不是單純的來觀光,因為這樣就不能肯定她會不會來(受訪者楚軒,底線為筆者所加)。

受訪者指出增加活動人氣的技巧就在於廣泛編排各式工作名目,讓有心幫忙的同志朋友,都能找到發揮、加入的機會,透過如此的集結技巧,不僅有助於人馬的號召,同時也強化群眾們的參與感,進行充權賦能(empower)的動作:

妳必要看重每一個可能參加的人,而且這些人會來參加是很重要的,妳說工作人員跟路人甲,有什麼不同?差很多啊,光是她願意擔起工作人員這個名號,她就跟別人不同,不管她在裡面做什麼,就算她來混、吃個便當,我都覺得很值得,沒什麼好抱怨的,這樣就夠了,多少人只能待在家裡抱怨,洩氣的更多,如果這樣去想,她願意來吃這個便當,已經代表了她多少的誠意在裡頭,我們還要去覺得她有什麼能力不足的地方嗎?願意走出來、主動當工作人員,她們在我心目中就是很不得了的人,所以,我不在乎來的人是不是很厲害,我反而覺得人數才是重要的,只要每個人肯付出一點點的心意,一起站出來,那就是最真實的一面,影響深遠,很多人看過這種情景,她就會知道她也可以,我比較期待的就是,其實每件事都可以去做。在中間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以最簡單的語言,可以找到更多的人,我們企圖讓她們知道,她們只要做很簡單的動作,就能達到很高的效應,我要盡量讓她們明白,其實很簡單地就是要達到集體行動的目標,很多東西再好,可是沒有集體行動,那種參與感就不能一直滾下去,可是有參與感的話,不僅可以能帶動之後的可能性,就是她參與過這一次活動之後,不管是實際參與,或是在一邊看,她就能在中間有所思考,那都會對她造成深遠影響,所以雷斯盃辦了這麼多年,多少人站在旁邊聽過、看過,她們能來,就是莫大的鼓勵呀。我常感嘆一個東西,大家都喜歡研究小說、研究電影,但是有哪一部電影或小說裡,能像雷斯盃一樣,可以同時看到上百個同性戀活生生的真實演出那種震撼!……也許妳剛好在那位置上面,妳有很多的動力,可是妳要知道有很多人,她知道她要爭取,可是卻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我覺得要讓她們瞭解每一個角色都是重要的,當一個活動全部都是領導者、執行者的話,不見得事情會成功,本來一個集體式的行為,就需要很多種角色,事實上每一個活動,都可以容納更多人進來擔任不同的角色,在我的眼裡,沒有一個人不能用,但是要怎麼讓她出來,也許就是小地方開始吧,我們只能盡量以開放式的做法,所謂的「開放」,就是讓她們聽的懂,可以來參加。(受訪者楚軒,底線為筆者所加)

受訪者楚軒一語道破臺灣同志運動需要眾多的「小蟻雄兵」更甚於「菁英」,而要號召出更多的同志群眾,關鍵就在於讓同志運動達到真正的「開放」狀態,即避免強加太多艱澀的運動語言和知識,而採用「讓她們聽的懂,可以來參加」的集結方式。運動朝向愈簡單、開放的方式,才能找到更多人得到參與的機會,充權賦能(empower)的力量就會在每個人身上自然湧現。長期參加球聚、雷斯盃,最後投入「前進雪梨」活動工作群的Arbus提到自己的經驗:

因為之前那樣的運動方式我並不會參與到,我不處在那樣的圈子裡吧,對我來說,那會是一個學者、文化圈那樣的人在帶,才叫同志運動,甚至要透過抗議遊行、或是像祈家威那樣引起媒體注意,那樣才叫同志運動。可是透過球聚這樣的方式是誰都可以做的,會發生在生活當中。(筆者:我很好奇的是,妳認為自己不在過去的同運當中,因為那都是學者或刊物、文化圈,可是像「前進雪梨」這件事情,妳卻在刊物或編輯上出了力,妳有這樣的能力呀,可是為什麼……)我當年不知道自己有這樣的能力呀(笑),要我解釋的話,第一個,我要先進入這樣的團隊,才有這個機會,就是我去認領這樣的工作來做,可是當年並沒有……(筆者:妳在參與過程中發現自己有這樣的能力),對,我開始參與雪梨小組,認領那些工作之後,增進了太多能力,譬如說我當時為募款晚會的轉片,我就從頭學呀,我有電腦設備,我就去學那些軟體、剪輯呀,剪出一個東西來,編輯的部份,就是從頭學軟體,就編呀,把東西生出來,這是熱忱的問題,沒有熱忱就不會做這樣的事情,我大可以在家吹冷氣呀,因為這樣運動的形式會比文化性質的同運,更讓我熱血沸騰。過去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可是如果用這樣的機會來作同志運動的話,我就很清楚我可以做什麼。(受訪者Arbus,底線為筆者所加

由受訪者的經驗可以看到,每位女同志其實都有投身同運的能力與可能性,重點在於她們能否先找到一個有歸屬感的同運場域,一旦找到自己的位置與參與的機會,便能激發無限的潛力與熱忱。不論是Arbus或是楚軒提出的集結經驗都積極說明瞭「操持艱澀的運動語彙」或「熟稔社會運動的知識」絕非開展運動的必要條件,相反的,當運動朝向愈簡單的方向,才能號召到愈多的群眾,使得同志運動聲勢更為壯大、更具生命力。

受訪者也提及「雷斯盃」在團體發展歷程中扮演的角色,「拉拉資推工作室」原本的宗旨在於「向網路推廣拉子的世界,向拉子推廣網路的世界」[8],但在接辦球賽之後,其輕鬆、簡單的活動模式吸引了更多元的成員加入,不但讓團體得以順利存續,更由於成員來自不同的背景,具有各種豐富的才藝,這樣的多元性,使得團體繼而開創出更多活動形式,增添了團體的豐富性。「資推」舉辦球聚的經驗,讓參加活動的同志藉由輕鬆休閒的活動,來解除心防,並自然而然地培養對團體的信任感,真實地帶動團體的成長,並凝聚其力量,其成功模式也希望能提供給其他團體參考。雖然受訪者非常謙虛地強調自己並不瞭解同志運動,但筆者對於她們態度謙虛,又不吝於將其成功經驗與他人共享的運動精神和氣度,十分令人敬佩。最後,受訪者楚軒說出對於雷斯盃的願景:

球聚是可以這麼普遍、而且這麼容易吸引大家出來的方式,再加上這個名字取得很好,「雷斯盃」可以成為女同志各種運動球聚的代名詞,所以我們就堅定地認為「雷斯盃」應該被廣泛的推動。我必須要再強調「雷斯盃」的名號不該只是屬於資推的或是某個團體,雷斯盃最初推展的初終就希望未來雷斯盃可以由各團體組成的一個委員會,真正去發揚雷斯盃真正的精神。雖然雷斯盃的名字好像是屬於女同志,但我希望這個精神可以延伸,讓男女同志一起合作,擴展成臺灣同志的運動會(受訪者楚軒,底線為筆者所加)。

由於每一個人都有休閒的需求,藉由辦運動聚會的方式,不但壓低活動門檻,增加可近性,讓不同背景的人都可以被滾動進來,尤其在推動過程中,對於個人的充權賦能(empowerment),改變自身處境,並促成團體凝聚,更是不容忽視的力量。這樣的集結力量,不但使原本已具規模的團體更加壯大,還可以讓藉由彼此間的合作、傳承,幫助尚未凝聚力量的群體,繼續集結成具向心力的團體,讓各式各樣的團體都能順利出現,臺灣的同志運動正需要更多樣化的同志團體,以厚植臺灣同志運動的基礎,雷斯盃的精神與經驗就正體現了臺灣同志運動具體可操作的方法之一。

4.3 小結

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作為生活化的同運實踐,以「打破異性戀社會加諸於同性戀身上的休閒限制」為目標,將同志運動拉到日常生活中的微觀政治(micro-politics)的層次上,讓女同志從休閒玩樂中反抗異性戀霸權的恫嚇,體現了「個人即政治」(the personal is political)的運動精神。

也因為採取生活化的運動路線,降低了參與的門檻,讓不熟悉社運語言的女同志得以順利進入,由此凝聚起規模可觀且樣貌多元的女同志族群。以「打球」為名,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發展出一個有助於集體行動產生的運動網絡,如同Della Porta and Diani(2002)所言,任何一個社會運動要能產生,都需要依賴某種人際網絡,以進行文化生產與認同建立,即便這些人際網絡可能是非常鬆散,但其仍有助於重要的行動資源(如資訊、專業、物資)以及較抽像的意義系統的流通。換言之,這種非正式網絡不但提供了適當的環境以形塑特定的世界觀和生活態度,並帶來集體行動動員的條件。在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的經營下,女同志藉由打球進行長期的互動,並在其中交換生活心得、建立信任關係,發展出互信互助的社群網絡,並藉由這個社群網絡的支援,讓女同志開始採取集體行動,改變自身生活處境,並壯大自我的女同志認同,換言之,此種起始於球場上的集結動員,正是女同志不斷往前跨越,繼續朝下一個目標前進的必要條件。

隨著球聚與雷斯盃規模的擴大,這種運動網絡也持續延伸與擴展,進而締造出同志團體之間跨地域性集結合作的經驗,平衡南北同志資源不均的狀況。凡此種種都說明瞭此種「在日常生活中作運動」的可能與驚人力量。因此,當我們不再將「發聲、平權」視為同志運動的唯一模式,同志運動的多元可能才能被開啟。當愈來愈多的「生活化」的同運模式出現,展現出多元且多變的強大滲透力,將可使臺灣的同志運動變得無所不在,發揮出無可限量的運動能量。



[1] 關於這一點,Herek(1984)由社會心理學的角度提出一個既有趣又貼切的論點,他發現人們對於同性戀者的排拒與厭惡,來自於不瞭解與某種非理性的恐懼,類似於人們面對毒蛇、蜘蛛的反應。

[2] 唯一的例外,是於2002年出版的「揚起彩虹旗我的同志運動經驗1990-2001」這本書,此書對於同志運動有著較為寬廣的定義,因而所羅列的同志集結經驗也具有較多元的面向,包括女同志球聚、gay-bar與女同志網站的經營等。

[3] 作者以「金童玉女」指稱受高教育者,以學生為主,教授次之。

[4] 所謂「不願意與男生共用球場」當然有很多原因,在筆者與朋友閒聊的經驗中聽到的有幾種,其中最為普遍的便是厭惡與男性的肢體碰撞(而這正是運動場上最難以避免的)

[5] 1995年的65日,恰好也是該年的端午節。

[6] 至於如何幹擾、挪用「端午節」中的種種文化符碼,以轉化為具有濃厚同志意含的「校園同性日」,請參見〈粽浪彈︰身體像一個優秀的粽子〉,紀大偉、洪凌(1997)著,收錄於《酷兒啟示錄》。

[7] 這兩個反挫事件的來龍去脈,因限於篇幅,此處難以備載,請參見白佩姬(1997),〈文化與政治的雙曲線︰漫談九○年代中葉的同志運動轉折〉,《酷兒啟示錄》,P.211-218

[8] 拉拉資推工作室在1997年原由一群電腦工程師組成,主要以推廣、教育女同志上網為宗旨的義工團體。由於輔導上網的工作碰到種種困難再加上網路日漸普及,加上接辦雷斯盃並推廣其他戶外活動,原宗旨已不符現今走向,故將此宗旨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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