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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5.1 「雷斯盃」促成女同志的集結與組織 

  5.1.1 建立互助互信的社群網絡

  5.1.2 醞釀集體行動的運動網絡

5.2「雷斯盃」強化女同志的身份認同  

  5.2.1 社群的力量 

  5.2.2 去邊緣化的空間經驗

   5.2.3 去妖魔化的陽光論述

5.3 「雷斯盃」體現同志運動的另類模式

  5.3.1 日常生活中的同志運動

  5.3.2 廣開運動大門

5.4 關於研究者、研究限制與展望

第五章 結論

經過之前繁複的資料呈現與論證分析,我們大致可以看到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如何在既有的同志集結管道之外,開展出新的集結模式,並在打球的過程中,凝聚了相當規模的女同志社群(第二章);如何破除以往異性戀社會加諸於女同志的休閒限制,締造出新興的休閒經驗,帶來嶄新的空間經驗與愉悅模式,並成為女同志認同重新形塑的重要資源(第三章);雷斯盃也展現了抵抗異性戀霸權的運動意涵,其中的運動模式也為臺灣同志運動體現出新的可能(第四章)。不可否認地,這些眾多女同志在打球玩樂當中,找到了壯大自我認同與改變生活處境的力量,確實徹底地改變了我們對於休閒玩樂的一般性看法。甚至,我們也看到了此種以日常玩樂為主軸的同運路線,如何展現了驚人的集結動員能力,並對參與其中的女同志產生充權賦能(empower)的作用。接下來,筆者將就本研究的發現與分析,回應第一章所提出的核心問題,分成幾個小節做為結論,並提出本研究的不足與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5.1 「雷斯盃」促成女同志的集結與組織

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以「打球」作為集結模式,讓女同志之間的互動落實到實質空間當中,一方面滿足女同志對於「群體感」的需求(第二章),另一方面也在運動玩樂的過程中,建立起一個穩定的女同志社群(第二章、第四章),而這個集結於球場上的女同志社群,具有雙重意義。

5.1.1 建立互助互信的社群網絡

由於女同志身份的污名與不被接受,女同志被迫隱匿自身的身份認同,而此種「無法現身」的障礙正是造成女同志受到孤立的主要原因,使得女同志必須孤單地承受異性戀社會帶來的壓力,在這種情形下,女同志之間的情誼建立顯得格外重要。女同志需要友誼,除了情感上的滿足,這樣的社群網絡也提供女同志抵禦異性戀霸權的重要後盾,因為同性戀是一種不為社會接受的身份,女同志隨時可能因為身份曝光,而遭受到與家人關係破裂、失去工作等突發狀況,因此,女同志亟需建立起屬於自己的社群網絡,一同抵禦異性戀社會的不公對待,在周旋進退中塑造自我、自我壯大。

而此種女同志社群的建立,並非零星、偶發性的聚會,就能達成,由於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是定期舉辦的活動,讓女同志在球聚定期打球、碰面的過程中,培養彼此之間的信任感,並獲得情感的累積,形成一個互信互助的社群網絡,成為女同志在遭遇某些生活問題時,得以求援、商討的重要資源,甚至發展出一種家族似的情感網絡(第二章)。此種擬似親族的人際關係想像,正也取代了女同志與異性戀社會成員間,岌岌可危的情感聯繫。

5.1.2 醞釀集體行動的運動網絡

女同志藉由打球進行長期的互動,並在其中交換生活心得、建立信任關係,發展出互信互助的社群網絡,並藉由這個社群網絡的支援,讓女同志得以採取行動,改變自身生活處境,並壯大自我的女同志認同,因此,在打球玩樂的過程中,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也發展出一個有利於集體行動產生的運動網絡。

由於採用草根、生活化的集結模式,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降低了參與門檻,並消解女同志因對同運抱持特定想像而心生退卻的情形,讓更多的女同志得以在無壓力的情況下順利加入,由此凝聚起規模可觀且樣貌多元的女同志族群,並在輕鬆的玩樂中繼續壯大自身與社群的力量。在球場上的集結過程中,女同志逐漸降低自身的惶恐與邊緣感,更有自信地接納自身的女同志身份,從改變自身的生活處境開始,女同志先是「運動」了自己,接著也有了「運動」他人的機會與可能(第四章)。

作為一個運動網絡,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的集結力量,也陸續展現在一些更大規模的集體行動上,例如2001年同玩節當中的「彩虹運動會暨雷斯盃」,這群女同志展現出驚人的動員能力,完成整個彩虹運動會當中活動設計、義工招募等大小工作,並號召到為數眾多的參與者,撐起了一個大規模的同志運動盛會,更於2002年組團進軍雪梨參與國際性的「同志世運會」(Gay Games),發展為將臺灣同志戴上國際舞臺的社群盛事。這些經驗都說明瞭「操持艱澀的運動語彙」或「熟稔社會運動的知識」,絕非開展運動的必要條件。相反的,當運動朝向愈簡單的方向,才能號召到愈多的群眾,使得同志運動聲勢更為壯大、更具生命力。

5.2「雷斯盃」強化女同志的身份認同

在球場上的玩樂經驗,使得許多女同志找到肯定自我的方式,並獲得更多力量,在日後繼續抵禦異性戀社會的敵意。雷斯盃經驗對於女同志認同的壯大分別發酵在以下三個層面。

5.2.1 社群的力量

在異性戀霸權的強聲壓境下,女同志的認同總是面臨著莫大的掙扎與危機,勢單力薄的女同志個體勢必難以對抗強大的污名壓迫,換言之,為了接納與維持自身認同,女同志需要依靠社群力量的支援,更重要的是,女同志需要尋得能夠獲取歸屬感的我群,認同自己身為其中一份子,才有機會於其中繼續發展自身的女同志認同。然而,僅具有女同志身份並不構成社群集結的足夠條件,畢竟女同志族群內部同樣有著社會位置,以及次文化的差異,形成需求與興趣上的不同。女同志團體、校園社團的聚會形式,因文化資本區隔造成號召、集結力量的有限,或是T吧提供的社交資源無法繼續滿足女同志的不同需求,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的出現,則拓展了女同志的選擇,讓更多的女同志得以在不同的社群中,尋得歸屬感,並繼續形塑與壯大自身的身份認同(第二章)。

女同志在球場上透過與友伴長期、頻繁的互動,建立起屬於自己的女同志社群,同時也找到一個從異性戀社會逃脫的視窗。當女同志尋得共享餘裕時光的社群網絡,便能無須時時刻刻面臨異性戀友人對於自我身份認同的質疑,或是隱忍異性戀互動常模帶來的疏離感,再者,透過社群的力量,女同志也獲取了信心與勇氣,以削減面對外界批評眼光的不安與恐懼感,進而轉變為肯定自身女同志認同正當性的堅定態度(第三章)。

5.2.2 去邊緣化的空間經驗

由於主流社會將異性戀視為唯一合理存在的性慾特質,「不符規格」的女同志為了躲避異性戀社會的歧視與暴力,總是設法另闢其他的私密空間,以往女同志依賴虛擬的網路世界,與少數的隱匿空間(例如T吧),以求女同志身份的短暫解放,然而,此種「夾縫中的安全空間」只怕會在為女同志們帶來短暫安全感的同時,繼續強化女同志受到異性戀社會驅逐的「邊緣感」。

在雷斯盃舉辦的當下,女同志以集體行動重返球場這個以往為異性戀專有的「公共空間」,透過女同志集體進佔的行動,顛覆原本盤據於球場上的空間意義,異性戀不再是唯一被允許的配對秩序,身處於大規模聚集的女同志社群當中,使得女同志無畏於異性戀者異樣的目光,暫時地擺脫掉異性戀霸權的規訓力量。女同志得以暢所欲言,並享受著與自己伴侶間的親密互動,百無禁忌地展現自身的女同志身份(第三章),這種於公共空間中自在伸展的經驗,正削弱了女同志身處異性戀社會中惶惶不安的邊緣感,成為正面女同志認同建立的重要資源。

以球場空間作為起點,女同志開始進軍各種公共空間,嘗試多樣不同的空間經驗(第三章),於一次又一次的反覆操練中,發現了拓展同志空間的可能性,也於其中累積迎擊異性戀社會眼光的力量,獲得自信無畏地展現女同志身份的勇氣。這種空間經驗除了削弱女同志對自身認同的不安感,更是讓女同志充權賦能(empowerment)的能量來源,讓女同志體驗到改變自身處境的可能性,成為改變外界環境的起點。

5.2.3 去妖魔化的陽光論述

主流社會論述將異性戀視為為天經地義的自然法則,一再地將同性戀塑造為不符自然法則的異類,即「疾病、犯罪」的同義字,並將此分類普遍化為舉世皆然、毋庸置疑的真理,使得女同志在認同建立的過程中,總是經歷著一連串的掙扎,自問是否真為「異於常人」的異類。然而,此種「獨尊異性戀」的論述並非不證自足,總是在爭論和協商過程中,不斷地斷裂與重建,當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營造出嶄新的空間經驗與愉悅感受,同時也發展出屬於同志社群的陽光論述,用以拆解主流社會的負面論述。

當異性戀社會不斷地利用各式八卦小報、負面報導,建構醜怪病態的女同志形象,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為女同志開展出前所未有的「陽光」經驗,對於主流論述所塑造之「黑暗、怪異」的同性戀形象進行干擾與破壞,將女同志自此種「病態」論述遞解出境,進而發展出新的論述。而此陽光經驗無意間扣連了主流社會所賦予運動(sport)「健康正向」的意涵(第三章),巧妙的發展出「陽光、活力、同性戀」的新論述。一方面,藉由運動形象的展現,顛覆單向負面報導造成的偏頗形象,去除社會大眾對於女同志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另一方面,此創新開發出來的形象與論述,也回過頭來影響女同志本身的自我認同,成為對抗同性戀污名的力量。

5.3 「雷斯盃」體現同志運動的另類模式

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既是以女同志為主體的休閒運動(sport),同時也是女同志用以對抗異性戀社會的政治運動(movement),在其中女同志透過集體行動改變自身處境,拓展在異性戀社會壓迫下寥寥無幾的集結管道與休閒資源,並在玩樂過程中累積迎擊外界眼光的力量與自信,建立起更為正面的女同志認同,其中的力量更逐漸地發酵、壯大,發展出後續更大規模的政治行動,如「彩虹運動會」與「臺灣同志前進雪梨」等對外發聲行動。以下就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所具有的豐厚同志運動意義及特殊性進行闡述。

5.3.1 日常生活中的同志運動

異性戀霸權的壓迫不只在於制度上對於同性戀的否定,而是更深層地、細膩地座落在每個日常生活環節中,因此,當異性戀霸權愈是張牙舞爪地侵佔每個生活細節,女同志於日常生活中發展出來的反擊行動,就愈顯得力道十足,如同Nan Hunter(2000)[1]所言:

有效的政治運動不能以抽像的概念出發,必須從人的日常生活經驗、關切和需要出發……如果同志解放運動單單追求法律上的平權,只是沒有活力的運動,因為由法律來定義平權是狹窄、抽像的,平權必須是個文化概念,是日常生活的實踐(《女朋友》2000:18,底線為筆者所加)。

雷斯盃經驗的可貴之處就在於其「從日常生活出發」的運動模式,這群集結於球場上的女同志,多半未受社運理論洗禮,卻極具熱情(第四章)。她們需要的是與自身生活貼近的運動模式,若非直接感受到行動與自身生活的實質相關之處,而是很快地跳躍到「同志人權」的抽像層次上,便會覺得疏離、沒有參與感。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的出現,讓這群草根性格鮮明的女同志由日常生活中開創出運動場域(movement field),就在交友結伴、打球取樂的過程中,參與其中的女同志一次又一次地與異性戀霸權交手,逐步發現改變自身生活處境的力量與可能。

首先,女同志球聚要對抗的是在異性戀社會中休閒資源的結構性不平等,由於異性戀社會中無所不在的污名與歧視,女同志若想稍稍鬆懈防線、釋放自我,只得躲入「異性戀止步」的私人空間。因此,儘管與好友共享假日餘裕,於灑滿陽光的午後球場上盡興奔馳、恣意言歡,看來不過是種稀鬆平常的享受,對女同志而言,卻成了個奢侈的念頭。在這種情況下,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提供女同志更多的休閒選擇,以滿足女同志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做起,無疑地正是對抗異性戀霸權的一種政治行動。

走著「休閒玩樂」的運動路線,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同樣承續了自90年代以來臺灣同志運動強調「歡愉氣氛」的活動訴求與策略(第四章)。然而,球聚與雷斯盃與其他的「同志嘉年華節慶」不同之處在於,它們長久存在於女同志的日常生活中,已然成為生活化的休閒活動,而非為特定節日或訴求而組織策劃的特殊活動。相較於透過媒體報導的「奇景式」同志主體展現,球聚與雷斯盃帶出的女同志群體,融入異性戀主導的城市中,成為一種尋常的同性戀場景,這樣的尋常風景不僅與異性戀人群的生活較無距離,透過長期與異性戀目光的接觸、互動,被展現的是女同志更為真實的面貌︰我們同樣擁有豐富而完整的生活。換言之,正是由於球聚與雷斯盃具有的「日常性」,補足了「奇景式」嘉年華節慶的不足之處。

此外,由於球聚與雷斯盃早已成為女同志生活中的一部份,相對於以對外發聲「玩給別人看」為目的,女同志球聚與雷斯盃強調的正是從日常生活的玩樂出發,滿足自己在社交、玩樂上的生活需求,並進而累積自己的力量。換句話說,以歡愉、玩樂為訴求和手段的同志運動,的確在策略上已經達到相當程度的效果。然而,將「歡愉、快意」的同運訴求落實在同志的日常生活中,而非侷限於有限的時間(一天抑或一週)與空間(舉辦活動的公園或校園)內,將使得其中能量更有效地被極大化、累積延伸,讓同志在每日的生活中都能過地開心愉快、自在坦然,其歡愉的效應方能更加踏實、深遠。這種在「抗爭遊行、文字發聲」之外,發展出來的「生活化」同運模式,將有助於擴展當前的同運想像。

5.3.2 廣開運動大門

若「對外發聲、平權訴求」被普遍地視為界定同志運動的標準(第四章),將會無可避免地窄化了對於同志運動的思考,更可能在實質上抹殺了其他運動形式的可能,並排除了其餘女同志參與其中的機會。而雷斯盃經驗正體現了同志運動的另類模式,尤其在社群內部的集結動員上,更展現了驚人的力量。

雷斯盃採用「休閒玩樂」作為集結模式,在過程中並無使用任何過於嚴肅的同運用語,而是採用一種更貼近群眾的做法:「用她們的方式,在那裡和她們一起玩」,因此,除了降低文化資本門門檻造成的參與限制,更消解了女同志由於對於同運抱持特殊想像而望之卻步的情形(第四章)。換言之,雷斯盃開啟了同運的另類模式,使更多女同志打破與同運的隔閡,加入同運的行列,並從中獲得力量。

藉著「生活化」的集結路線,雷斯盃號召出女同志社群面貌更為多元(第二章),主要原因在於每一個人都有休閒的需求。藉由辦運動聚會的方式,不但壓低活動門檻,讓不同背景的人都可以順利加入。在推動過程中,不僅達到為個人充權賦能(empower)的效果,更能有助於團體力量的凝聚,不但使原本已具規模的團體更為壯大,亦能藉著技術傳承合作的過程,幫助尚未凝聚的另一群人,凝聚成一股團體的力量,讓各式各樣的團體出現。臺灣的同志運動正需要更多樣化的同志團體,來厚植臺灣同志運動的基礎。雷斯盃的精神與經驗正體現了我們臺灣同志運動具體可操作的方法之一,並提供我們反思臺灣同運長期遭遇的集結困境的機會。

當臺灣的同志運動一路走來,總是遭遇到因曝光危機而難以集結群眾的困難。面對這樣的情形,有人感嘆於臺灣同志的政治冷感:「『死道友莫死貧道』或許是大部分同志的心態,也是同運十年成效有限的主因」[2],但由筆者認為這樣的說法過於悲觀,而且有欠公平。不論在田野觀察或訪談過程中,筆者發現大部分的同志朋友都希望能為臺灣同志盡一己之力,但卻未能找到自己的舞臺,其中的原因或許是因抱持著特定的同運想像,而自認為無力參與,更或許是因為對於同運語彙的疏離,而難以參與。因此,筆者認為面對同志運動所遭遇到的集結困難,我們應該採取更為積極的做法。畢竟臺灣同志並非政治冷感,只是在達成「平權運動」的目標之前,必須先有更多的基礎工作,這些累積方能突破「曝光恐懼」在社群動員上的侷限,並打破菁英傾向。更重要的是,在達到去除同志汙名,進而爭取同志公民權益這個「平權目標」之前,我們應該更積極的開拓更為多元的同志運動模式,如周華山(1997: 403)所言「每個社群都有自身的需要和處境……有多少個同志,就有多少種同解策略。最簡單的四個字是:百花齊放」。畢竟僅侷限於「對外發聲」這樣的單一目標,將使得這樣的同志運動過於窄化,且其中所能容納的運動主體相當有限,與其感嘆「臺灣同志的政治冷感」、總在大聲疾呼為何沒有出現「勞工同志」、「老年同志」的聲音時,不如反思是否我們只用了「開放語調」,但並未真正開放了讓這些人可以進入的門呢?無法納入更多群眾基礎的運動方式,是不是一個「陳意過高」的運動呢?

而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正是本土發展之運動路線的一個珍貴經驗。朝著生活化的運動路線,使得更多女同志得以加入,並在其中壯大自身的女同志認同,累積繼續與異性戀社會周旋的力量,然而說穿了,雷斯盃最重要的精神不過就是真實實踐「廣開大門」的運動方向罷了,只是雷斯盃是透過球賽和運動聚會的方式呈現。例如喜好星座的同志朋友,可以集結同好發展屬於同志的星座命理學,並拓展同志朋友可以取得這些資訊的途徑,讓同志朋友在戀愛、工作、友情、面對未來,想尋求出出路時,不會碰到自己不知該歸類成一般星座書上的男性還是女性這種窘境,而這不正是解決同志朋友最常碰到的生活基本需求嗎?換言之,只要是各種門檻低的活動,甚至是各種最單純的嗜好,我們都不可輕忽,或許這些都可能如同雷斯盃經驗一般,都是可以彌補即使高舉運動大旗也無法解決同志生活基本問題之可行性方法。這樣的實踐方式可貴之處在於,雖無法在短期內達到遠大的目標—同志平權,卻可以讓女同志透過自身的行動,改變生活週遭的問題,也因而朝最終目標更踏近一步,距離拆解異性戀霸權的目標,雖不中亦不遠矣,有了這樣的基礎與累積,平權目標才有達成的一日。

 

5.4 關於研究者、研究限制與展望

論文已到尾聲,也是研究者該現身的時候了。當我一路由大學進入研究所,耳濡目染盡是各式各樣的理論語言,其中以「為個人充權」作為最高指導原則,這也深刻地影響了我。因而,當我於實習過程中,接觸到這群長年舉辦、參與球聚的女同志,儘管未受過任何社運理論的薰陶,她們的活力與默默付出、勇於實踐的精神,著實令我為之驚艷。

當我深受吸引而決定了這個研究主題,抱著戒慎恐懼的心情告訴這群朋友,她們對我的研究抱持肯定且充滿期待的態度,例如有人得知這個訊息後表示:「哇,真棒,雷斯盃本來就是個很有意義的活動呀」。也有苦於無法將雷斯盃經驗對外分享的朋友在訪談結束後,語重心長的說:「終於有人要來研究我們了,努力了半天總算沒有白費」,這一番話正是促使我積極挖掘其經驗中豐厚潛能與正面意義的主要原因。因此,自許「為雷斯盃經驗發聲」,以及在田野間感受到的驚艷心情,成了構成這本論文的基調。

然而,僅有「回饋研究對象」的責任感與「田野中的驚艷」,並不足以造就一本學術論文。更重要的是,身為一位研究者,必須將理論上的分析對話帶入田野之中,而這正是我不斷努力完成的工作,此外,為求學術研究的精進,研究者還必須拉出一個批判的距離。

不論是在研究中的訪談、互動,抑或是研究外的打球、吃飯,如今的我不僅是一位研究者,也是她們的摯交好友,這樣的濃厚情誼,致使我無法拉出一個適當的批判距離。幸而有老師與同學的提醒與不吝指教,才使我得以拉出一些批判的視角。再者,儘管在長期涉入田野的過程中,我也觀察到某些衝突與緊張關係的產生,但由於當事人仍不放棄試圖周旋轉寰的機會,加上筆者自我的政治判斷,認為現在並非合適的說明時機,為不負受訪者剖心置腹的信任,以及避免繼續強化其中的緊張關係,基於研究倫理,我決定暫時不將這些部份納入論文當中。

除了上述因素,時間與空間上的限制,亦使得這本論文尚有缺憾之處,第一,由於「婆」在球場上足跡飄渺,再加上礙於某些不成文的互動禮儀限制,造成我無法與她們建立深厚的信任關係,讓本研究產生受訪者「T」、「婆」人數懸殊的失衡情形,使得「婆」的球場經驗無法被清晰的呈現。此外,由於我個人的視角有限,無法發掘「不分」女同志球場經驗的獨特性,也造成本論文的另一個不足;第二,在第二章當中,我一再採用受訪者的觀點,在「T吧」與雷斯盃之間進行比較,因而凸顯了「T吧」重於夜間玩樂、尋歡的面向,但是,就筆者瞭解,如今「T吧」的經營樣貌已與過往有相當差異。例如,某些T吧在特定時候會成為同志電影放映或是座談會的場所。再者,第二章當中用以對照雷斯盃之低門檻性質的其他女同志團體,例如「我們之間」,在不斷換血的過程中,其內部成員亦未必儘是受過學院薰陶的菁英,其團體內的歧異性亦有待討論與研究。

最終,於此提供一些未來的研究建議。首先,當我在田野過程中,發現了「婆」並不樂於現身球場,也曾進一步追問,「婆」是否擁有其他的休閒經驗與集結模式呢?然而,這方面的資訊至今仍然匱乏,未來的研究也許能夠朝此方向加以探索;第二,本論文的田野雖然以女同志的球賽為主,但在過程中,我也聽聞屬於男同志的運動聚會正在開展之中。由於性別、次文化與社會位置的差異,男同志運動聚會的集結與互動模式勢必與女同志大相逕庭。這雖已超出本研究的範圍,卻是個未來值得研究的主題;第三,當我欣喜於雷斯盃與女同志球聚,開展出生活化的集結動員模式,同時也注意到還有其他同志開創出更多以同志為主體的休閒資源,例如女同志樂團與舞團的成立。這些行動深具意義,是個值得未來繼續發揮的研究方向。



[1] Nan Hunter為美國的同志人權律師,以下為她受邀於2000同玩節論壇中的發言。

[2] 楊宗潤(2002),〈再回首〉,收錄於《揚起彩虹旗:我的同志運動經驗1990-2001》,莊慧秋主編,臺北:心靈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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