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毀」人不倦──檢視教育部國語辭典歧視用語記者會
時間:2003年3月11日上午十時
地點:臺北市NGO會館(青島東路8號)

六個關心教育的民間團體依據各自的專業領域,從青少年、同性戀、跨性別、性別、性工作、愛滋等面向檢視教育部出版的國語辭典(國語辭典簡編本網路版(ver 1.2),91年11月),赫然發現在教育部宣稱進步多元人權教育的此刻,這本國語辭典卻是一部充斥著保守、反挫觀唸的負面教材,處處宣告了父權、異性戀、二元性別霸權的歧視意涵與偏見,對於下一代的教育大業實為一大隱憂。

婦女歧視例句:我最受不了一群女人鶯鶯燕燕的在一起,吱吱喳喳的說個不停。
性工作歧視例句:妓女與嫖客是文明社會的一種病態。
同性戀歧視例句:近年來有人主張不應將同性戀視為疾病,只能視之為性心理異常。
跨性別歧視例句:瞧她臉上抹得一塊紅,一塊紫的,真像個人妖。
愛滋歧視例句:愛滋病如火燎原,在世界各地蔓延開來,人人聞之變色。
青少年歧視:人生歷程中,身心較不穩定的階段。

當這麼多字詞都不斷重複歧視時,我們不得不懷疑這些安排不是巧合,而是反映了編纂者的認知,更反映了教育部的眼界。當然,辭典中反映歧視態度的字詞確實可以保留作為反面教材,但是必須明確點出它所隱含的歧視,在不同歷史、政經、社會脈絡下,是如何被形塑與建構的。

針對教育部國語辭典的歧視用語,民間團體並不是在進行言論檢查,並且要求以後某些字詞不許說,讓某些意義從此不存在,相對的,我們認為是需要在辭典中的解釋或例句顯示這些字詞的歧視涵義,就像是30年前的辭典對228的說法肯定會和今日的不同,我們希望看見的是正是一個能夠反映現實中的改變的語言認知。

民間團體在此共同提出以下訴求:
一、 要求教育部儘速全面檢視並修訂辭典內的歧視用語,並參酌民間團體所提的建議方案。
二、 要求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進行糾正以及監督工作。

民間團體特於植樹節前夕,象徵教育為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大業,於臺北市NGO會館召開「檢視國語辭典歧視用語記者會」,除了向社會各界揭露辭典中隱藏的嚴重歧視,並將提出帶有進步意涵的新解釋,以及建議加入符合社會現實的新辭彙。

記者會現場並將由團體代表演出精彩的「每日一字」諷刺行動劇。

聯合主辦團體:
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臺灣性別人權協會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臺灣TG蝶園
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現場將提供〈國語辭典簡編本歧視用語彙整〉,〈歧視用語英文對照〉

若教育部沒有善意回應,我們將進行遊說國際人權團體共同進行施壓。

新聞連絡人:王蘋 臺灣性別人權協會 8251-0105 0937-142425
賴岡言 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2392-1969 0922-56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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