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色情防制法 兩條文裁定違憲

【2002/04/18 中國時報】 閻紀宇/綜合華盛頓十七日電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昨天針對「艾許克羅對言論自由聯盟」上訴案做出重要判決,裁定聯邦「兒童色情防制法」(CPPA)關於所謂「虛擬兒童色情」的兩項條文違反保障人民言論與出版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應予廢除。這個判決對美國的傳播、娛樂、出版、網際網路業意義重大。但聯邦司法部長艾許克羅則大表不滿,矢言另覓管道貫徹打擊非法色情業的政策。


「兒童色情防制法」是在一九九六年由國會通過,柯林頓總統簽署。其中有兩項法規明定:凡是創造、散播、擁有「虛擬兒童色情」均屬刑事犯罪;兩項法規分別針對完全用電腦製作的兒童圖象,以及由成年人假扮兒童的電影、電視與攝影等作品。初犯者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累犯者更可高達卅年。


聯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分別以六票對三票、七票對兩票,裁定這兩項法規違憲。


撰寫贊同方意見書的甘迺迪大法官指出,這兩項法規打擊面過於廣泛,很可能會扼殺明顯具藝術或價值的表達方式。他以莎士比亞名劇「羅密歐與茱莉葉」為例,雖然女主角不過十三歲,但劇中不乏男歡女愛的情節。而且前年與去年榮獲多項奧斯卡獎的「美國心.玫瑰情」與「天人交戰」兩部電影,也都以成年演員演出未成年青少年的情欲戲。如果「兒童色情防制法」嚴格執行,這些名作均將與觀眾絕緣。


當初國會與聯邦政府立法的著眼點在於,「虛擬兒童色情」有誘導鼓勵不肖者對兒童進行性侵犯之虞。但甘迺迪大法官認為這兩類「虛擬兒童色情」並未涉及真正的兒童,政府說辭太過牽強,不足以做為立法的理據,而且不無企圖控制人民思想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