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

【這篇文章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美洲《中國時報》海外版雕蟲篇專欄,1984年7月23日】

良心有時被稱為是「上帝的聲音」。許多宗教都以為人人皆具有良心,而在人還沒認識真道以前,人應憑著良心行事,因為這個良心是上帝賦予人判斷是非用的。

宗教和許多通俗的道德理論都假定有一個普同的良心存在著。所謂「普同的良心」就是「此心同、此理同」的意思,換言之,凡是人類。就自然而然的具有相同的良心,知道什麼是天理善惡。這個普同的良心不是後天環境的產物,而是人與生俱來的,如果一個人吃他的父親的屍體,他的普同良心必定會告訴他這是錯的。

對普同良心說最有趣的駁斥莫過於馬克吐溫《頑童歷險記》中的一段。在那段故事裹,頑童赫克因為掩護一個逃亡的黑奴而受良心譴責,雖然這個黑奴是為了爭取自由而逃亡,可是赫克的良心卻責怪赫克是個邪惡低賤的人,赫克以為他良心所受之折磨乃上天對他惡行之懲罰,他不應掩護黑奴逃亡,而應該通知黑奴的主人。

很顯然的,赫克及當時南方大部分人的良心,與同時代廢奴主義者的良心不同,可見良心不可能是普同的。或許有人以為,各個不同時空下生活的人們固有不同的良心,但這些不同的良心仍是與生俱來的;這種講法無法解釋為什麼在某一時空下生活的人之良心總是和他們的道德觀一致。良心其實只是人幼年所受的道德教育之產物,是受到特定時空之制約的。

照這樣說來,人在判斷是非時,不應該訴諸他的良心,因為良心很可能是某種道德的偏見(如赫克的良心)。當人的作為和他的良心相衡突時,也許要修正的不是他的作為,而是他的良心。反映道德偏見或過時道德條目的良心常常是有害的,因為它所帶來的罪惡感會妨礙人的心理健康。

依理類推,平常譴責人「天良泯滅」,或要求人「捫心自問」、「致良知」等語句,都只在表達說話者自己的道德判斷,而不是什麼道德真理。反過來說,「問心無愧」、「心安理得」也不代表行為必然是對的。人對自己的道德觀及良心,應時常反省批判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