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夫之驕

【這篇文章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美洲《中國時報》海外版,1986年6月24日】

不久之前, 讀到婦女版上的一篇文章,〈家庭主婦之驕〉, 作者韋晴談到因為她丈夫趕寫論文 忙得晨昏顛倒,起居不定」,她就放棄了大學教職及雜誌編務,飛到美國做家庭主婦,並且以家庭主婦為傲。

對於韋晴的選擇,我相信任何人都無權干涉或反對,(包括她父母丈夫在內),因為這是個成年個人的決定。但是贊成這個選擇的人,卻應該考慮一下贊成的原因。這裡涉及的不再是韋晴個人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觀念的問題。

我認為如果大家覺得一個女人作韋晴式的抉擇,並無可責備之處,大家也應該堅持當一個男人做韋晴式的抉擇時,亦無可責備之處;換言之,倘使一個男人知道他的妻子在國外因趕寫論文,忙得晨昏顛倒,起居不定,因而放棄事業,做家庭主夫,他亦絕無可責備之處。

如果做家庭主婦是值得驕傲的事,做家庭主夫亦應引以為傲才是;我們沒有理由採取雙重標準。我們有什麼理由主張,女人是次等人,因此可以為家庭小孩丈夫放棄事業學業,而男人卻不必。如果為家庭愛情而犧牲個人自我實現並無不當,那麼男女都應該考慮做這種犧牲。

在海外常見到的一種情形是,夫妻倆人原都是留學生, 但生了小孩之後, 就變成先生一人唸書,太太在家照顧小孩了;這種情形不能不說是歧視女性的觀念作祟。因為要生小孩既是夫婦倆人的決定,夫婦理應共同照顧小孩。如果說小孩與夫婦倆人的學業不可得兼,並不是非得其中一人犧牲不可,因為生兒育女並不是天經地義的義務,傳宗接代已是很落伍的思想了;如果做丈夫的不幸有這。種落伍思想,那麼他應當自己負起養兒育女的責任。

或許有人說,我在這裡所講的原則,是不可及的理想,現實社會的男女不平等是無法改變的;女人只能接受這種不平等,而求點滴的改良(例如,請男人也分擔家務,或對女人溫柔一點等等),因為男女就是不平等嘛。

在帝制時代,也常有人對被皇帝壓制的平民說:現實社會的帝民不平等是無法改變的,皇帝生於皇家,就是和平民不一樣,平民只能接受這種不平等,而求點滴的改良(如請皇帝少抽稅少徵兵等等),因為帝民就是不平等嘛。

但是帝制不是給推翻了嗎?只要被壓迫者開始要求平等,沒有一種壓迫是可以永遠持續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