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明信思想素描

【這篇文章以甯應斌為名,發表於《中國時報》副刊,1987年7月16日】

美國著名文學理論大師詹明信(Fredric Jameson)首次訪台,鑑於一般讀者可能對他思想非常陌生,特在此以勾玄攝要的方式,以最通俗的語言來簡介他的思想。

在詮釋或理解文學作品時,人們通常針對的是作品本文,所作的也就是對作品本文在語言、心理、社會文化、作者等各層面的分析。詹明信認為這些分析在一個局限內是可取的,但是若要得到作品全面的理解,就必須去了解作品所在的歷史,這不是個別作品的歷史,而是作為人類活動的空間與時間的歷史。打個比方來說,歷史就像人,作品則像人身上的部分或器官,要理解個別器官,就必須理解器官與其所在的整體――人。正因為這樣,作品本文必須放回到產生它的歷史時空中去考察,除了歷史的整體理解外。其他一切理解或詮釋的角度都是片面的,包括從語言的角度來理解作品在內。

有人會說,人離不開語言,不管是理解作品或歷史,人都得透過語言,因此語言是詮釋的終極框架。詹明信反對這種唯心主義的說法,而肯定歷史是一種不同於語言的真實存在;當然,我們需要語言的中介去了解歷史,但是對語言的認識卻需要歷史;歷史與語言的關係是主從因果的關係。歷史才是詮釋的終極眼界。

既然理解作品不能在作品本文或作品的語言及形式上打轉,而要探討作品與歷史的關係,那麼到底要如何探討呢?歷史既是無所不包的人類活動之整體,作品究竟在這整體內扮演什麼角色呢?無疑地,文學作品可以說是意識型態的表達,但這種表達不是簡單的反映。再用一個比方來說,當一個人的欲望被壓抑到無意識去後,這些欲望仍無時無地的想冒出來,但由於壓抑故而不能以本來面目見人,必須將欲望加以改裝,以某些語言或行動表達出來;換言之,當人的欲望被壓抑後,可能會在語言及行動上露出「馬腳」或「蛛絲馬跡」,這些「馬腳」事實上是一種症狀,雖然表達了無意識中之欲望,但卻不是那欲望簡單的反射 。同理,文學作品也是一個社會團體的欲望之表達,但不是直接的表達,而也是經過「改頭換面」,以語言象徵方式表達。

社會團體或集團的欲望為什麼不能直接表達呢?這是因為社會團體的欲望也被壓抑到集體的無意識中。被什麼壓抑了呢?意識型態。比如說,當社會生活中存在著巨大的矛盾,必須透過政經結構的變革才能解決時,社會團體就有要解決這矛盾的欲望,但是意識型態卻企圖掩蓋這個矛盾,阻止結構性的變革,因此變革的欲望便被壓抑到社會團體的無意識中去,最後透過文學來表達那欲望。

所以當我們去詮釋一部作品時,我們可由三個眼界來看,首先我們可以針對作品本文,具體地研究它與某一現實矛盾的關係。其次,我們也可以擴大眼界進一步考察矛盾的社會根源。在這眼界中,作品的複雜表象及特殊變化都被分析到一些最基本簡單的因素。最後,我們更可擴大眼界到歷史中去,這是我們的終極眼界,在這眼界中,我們探究歷史的最基本範疇——即生產方式來解釋一切文化形式及其變遷。不過文化的變遷絕不是一種全新的文化整個地取代舊的,就好像一個社會不只有一個生產方式一樣,它總是新舊並存;雖然總有一種生產方式是主導的,但是其他生產方式也一定扮演一些社會功能,從而形成一個整體;換言之,新舊生產方式並不是雜湊一堆,而是彼此配搭互相勾連,但同時卻又存在著矛盾,並在這矛盾中發展下去。同理,文學的形式也是一個 包含過去形式的整體,其中含有矛盾。

總結地說,我們談詹明信,不能惑於他的新奇術語,以至於見樹不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