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投書以田欣為筆名,發表於《中國時報》意見橋1990年6月19日】
南投埔里又有一架輕型滑翔翼摔了下來,兩人死亡。
監察院前一陣子還因為輕型飛行物的問題彈劾交通部制定的管理辦法,不知究竟有沒有下文。
其實對這件事,交通部只應有一種堅決的態度,即,小飛機不能再飛了。
台灣地狹人稠,根本不適宜發展這種休閒活動,小飛機製造的噪音污染、侵害隱私及公共危險等問題已經日益明顯,交通部一定要立刻處理。
我們應當有一種正確觀念,即,不是每種國外的休閒方式均適合引進台灣,輕型滑翔翼在地廣人稀的美國有它的生存空間,可以是到處都是人及住戶的台灣怎能適合呢?至少在台灣西半邊不論北中南部,均應禁止小飛機的飛行。
民間均盛傳首先引進滑翔翼的是一位有力人士,希望交通部不要因此護航,否則難杜悠悠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