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投書以田欣為筆名,發表於中國時報民意廣場1990年7月27日】
曾幾何時,動力滑翔翼飛機也在台灣上空處處可見了。這種聲音頗大的小飛機可以坐兩人,操控也頗不簡單,尤其在有風時飛行或轉彎,都會顯像叢生。據報載,現在台灣共有動力滑翔機場五十多處,分布各地。
由於目前沒有任何管理,在各地的小滑翔翼便經常非在住宅區、高速公路等上空。飛行範圍、地區、高度、航線也完全沒有規範,有造成公共危險之虞。
筆者因曾在國外駕駛過這類滑翔翼,所以略知國外的一些管理情況,願在此提供大家參考。
首先,我門必須具備一個正確心態,即這種滑翔翼飛行不是一般的休閒娛樂,它到有冒險性質,不是老少咸宜的全家樂,更不應該把它當作從天空看人間的「秀」。
其次,由於這種滑翔翼的可能危險以及噪音污染,在國外是不能在住宅區、機場、高速公路、大型天線、發電廠、橋樑等等附近飛的。事實上,它只能在無人居住的地區飛行(所以絕不應把滑翔翼活動看成是從天空看人間的「節目」)。
易言之,這種休閒活動決不是找到一塊供起飛的土地就可以在全省各地像開店似的經營起來,因為台灣地狹人稠,和地廣人稀的國家不同,不能在每個地區都有供滑翔翼飛行的腹地。以台灣的現實條件,也許只能集中在山區、東部無人區或離島(海岸區若風小亦可)。
此外,駕駛教練的資格認證、學員的身心狀態限制、投保意外險的必要…等等,都需要妥善規定才能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