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投書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中國時報》意見橋,1990年12月18日】
接二連三的大地震,提醒我們正視台灣發生超級大地震的可能性。
大地震帶來的災禍,通常只有三分是天災,其餘七分是人禍。換句話說,大地震的災禍可以因事先的妥善預備而減低到最小。
首先,中央政府應有一常設的災害處理小組,專司各種大行天災人禍(包括核電災變),擬定多套適合各種情況的應變計劃,對各地縣有應便能立即設備必須先作了解,仔細研究各地交通疏散、救災等特殊性,務必使擬定計劃可行。在災變一但發生後,各地方即可依計劃有順序的應變。這當然需要事前演習。
大地震過後,通常會停水停電及停話,因此需預先設立緊急通訊網路,始能掌握救災時機。由於市區內油管與瓦斯管破裂的可能性大,故而極易產生火災,而往往由於缺水及通訊不良,很容易由星星之火釀成延燒數條街的大火災。故而應便計劃需包含空中滅火(以化學品撲滅瓦斯或汽油),及空中投擲小型炸彈,終止火勢蔓延。
大地震後的都市常有樓房倒塌,而人被活埋於瓦礫中,此時救援技術及人才均十分重要,這種救援人才需平時培養,接受訓練。日後其他國家發生地震災害時,此類人才以可前往救援,一方面有助國家人道形象,另方面,可和各國專家切磋技術,即從實地救援中學習技術。
電信局的電話號碼簿最前面數頁,應印製指導民眾應付各類災變的知識,避免因無知帶來更巨大的損失。上面可列舉緊急就難中心之所在,食物清潔飲水之獲得,預防犯罪或大規模劫掠的方法,疏散路線以及其他必要常識。
除了一般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外,都市的高架道路及地下車站更是應注意檢查的重點,並在興建時即事先考慮防強震的要求。
總之,無論民眾與政府均應重視大型災禍的可能與應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