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人間烽火〉專欄,1993年2月12日】
在有關省籍的說詞或論述中最常聽到的,是「政治權力的分配應力求省籍平衡」。而「省籍平衡」的意思則因立場不同而可略分為兩種:一種立場主張要保障占少數的外省人,所以,(比如說)占據「正」位置的本省人,應搭配一個外省人做副手。另一種相反立場則說,本省人既占人口多數,就應當取得大多數的權力。
這兩種省籍平衡的立場都是把權力分配和所謂「人口結構」(也就是本省/外省人的人口比例)關連起來。
可是如果說政治權力的平衡分配或公平分配應當和人口比例相關,那麼何以只談人口的省籍比例,而不談人口的性別比例?
在政爭紛擾中,大家高談內閣的省籍平衡分配云云,但卻不談性別平衡分配。可見占人口一半的女性和所擁有的權力根本不成比例。
此外,台灣的上班族與勞工,從人口比例來看,更遠超過上層階級,可是卻沒有人談政治權力的階級平衡。
由此觀之,今天台灣有關省籍平衡的政爭,其實只是上層男性之間的權力爭奪而已。
再更進一步看,無住屋者、原住民、年青人、殘障者這些弱勢族群也根本不在「權力平衡」的說詞中出現。
或曰:權力分配不要再談人口比例了,一切應當「用人唯才」,何必談省籍、性別、族群!
「用人唯才」的說法其實是最大的謊言和贅詞。任何一股政治勢力都曾把「用人唯才」當作魔術使用──只要是自己流派的人得到權力就是「才」。
所以,我還是贊成權力的平衡分配要和人口比例相關,但是不僅僅是省籍人口比例,還必須同時是男女人口比例、階級人口比例、族群人口比例、世代人口比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