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笑話到領域重劃:評李銘盛的《我的身體我的藝術》

【這篇文章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自立早報》讀書生活版,1993年3月23日】

頭一次聽到李銘盛是關於他在美術館學狗爬以及攜帶大便等一堆好笑的事。轉述他故事的人哈哈大笑,聽故事的我也樂不可支。

現在李銘盛把他那些「瘋狂活動」(或稱「藝術演出」)的紀錄出版為《我的身體我的藝術》(唐山出版社)。這本書主要還是讓我感到好笑──我在想,如果這本書被當人當作畫家的畫冊、攝影家的寫真集之類的「藝術品」來讀,將是多麼大的誤解。為此,我決定寫篇書評或笑話評論,告訴喜歡笑話的讀者這是一本多麼美妙的笑話書。

就一本笑話書而言,這本書在形式上有一些特點。一般笑話書從頭到尾擠滿了一個接一個的笑話,完全沒有變化,笑話之間也沒有關聯和脈絡,就好像粗製濫造的A片一樣,都是性交的鏡頭,沒有變化也沒有故事脈絡。可是李銘盛的《我的身體我的藝術》還提供了一個敘事,基本上有一個還算完整的故事,但是又像連續劇一樣,不必很認真的閱讀或跳著讀,也照樣可以了解《我的身體我的藝術》的梗概。

最重要的是,由於這本書提供了許多的照片和旁白構成本書的主體,再加上書本大小的設計,使他非常適合集體閱讀.也就是一群人可以同時使用它來談笑(或其他用途),也同時可以引發許許多多關於政治、性、藝術、社會的討論或狂歡。

分析《我》書中的笑話,我觀察到以下一些有趣的元素:

首先,平時被視為理所當然習以為常的事實或制度、冠冕堂皇的權威其實均是人們建構的結果,一旦藉著李銘盛的「表演」而顯露出建構的破綻時,就讓人覺得好笑。因為在破綻中,我們看到體制的矛盾與虛偽。

例如李銘盛帶著自己畫作「混」進美術館展覽,到出美術館大門時警衛等人卻不讓李把畫攜出,費了一番功夫查證非美術館所有後,才准放行。又例如美術館展出達達主義,但卻排斥李銘盛真正現場的達達主義演出。

不過李銘盛自己的書、自己建構的敘事也顯露出一點破綻,因而製造出另一種「笑」果。例如,此書照片均應以李銘盛為主角或應配合李銘盛的敘事,但是在41頁的兩張照片中,李銘盛的活動均被他右邊的美女搶去鏡頭(有一張尚有王偉忠在內),而美女和整個活動無關。還有99頁是李銘盛表演後騎車離去的照片,照敘事的精神而言,李至少應意氣風發,但是照片卻是狼狽不堪。

《我》的大部分「笑話」其實均可由「領域重劃」,或者說,重新畫領域的界標來加以理解。重劃領域之界標有一點像動物藉排泄物來重新界定領域(李銘盛的學狗爬、企圖當街小便及帶大便去美術館這些表演是很明顯的「動物性」)。從這個角度去看像「我們的之最」(用大標語裝置台北街頭)、「非線活動」(在李的工作室與美術館間拉一根繩子),在敦化北路的路樹上記上紅環,把忠孝東路通往兵工廠的鐵路漆紅、十字街道放置石頭,在美術館廣場上畫畫等等,均可從這個「領域重劃」的概念來看。

但是這不是李銘盛個人的領域重劃,而是市民生活(=藝術)領域的重劃,從官僚、資本、機械物質所佔據的領域中重新標界。

《我》一書中所有的笑話,也就是李銘盛的「演出」,都包含了對一切現成既存事物的重新定義,例如包括像對「報紙」這種平凡事物的重新定義。有一次,李銘盛在美術館看報,他一邊看又一邊把報紙粘起來,結果報紙越看越大,這造成了美術館的不安與干預。

在此李銘盛開啟了那些反抗僵化秩序者的心靈,因為一份報紙就可以製造「非秩序」,而無須什麼雄厚資源兒──重要的是創造的想像力。

李銘盛本人或許是上述論點的最好說明!看著他在96頁及97頁的裸照,我們不禁想像他這樣小個子的人,一無所有,怎麼會搞出《我》一書中描述的這麼多活動,他有何等的精力!何等的生命力!

不過他也應該指示個平凡人而已,就像你與我。或者說,我們其實可和他一樣,如果我們都和他一樣「生活,」台灣會是什麼樣呢?

可以肯定的是,台灣一定會充滿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