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解放

【這篇文章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台灣立報》男「性」觀點專欄,1993年9月21日】  

綜觀「男人解放」,一共可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反抗「性別壓抑」的男人解放,也就是對「男女有別」的反抗,男不男的(非)男人是這種男人解放的主力。

第二種是反抗性偏好壓抑的男人解放,也就是對「異性戀霸權」的反抗,男同性戀則是這種男人解放的主力。

第三種反抗「性壓抑」的男人解放,也就是對「性的社會控制」的反抗,好色男則是這種男人解放的主力。

這三種男人的解放故而對應著「性別解放」、「性偏好解放」、「性解放」。

這三者的關係是什麼,顯然是個重要的問題,而這個重要問題的關鍵之一便是在於如何理解性別壓抑或性別解放。前面講性別解放是男女不再有別我們必須在此承認,「性別解放」其實可能還有別的涵意,不必然是「男女不再有別」。不過先讓我們澄清「男女不再有別」的意思。

「男女不再有別」的第一個意思就是說:沒有性別差異或性別不再存在,即,性別不再是一個社會範疇。

「男女不再有別」的第二個意思則是:男女除了生理層面(主要是生殖器及生殖功能方面),沒有其他的分別。

這二個意思也分別對應著兩種對「性別」的看法,第一個意思對應著「性別的(徹底)社會建構派」,第二個意思則對應著「性別的生理基礎派」。

徹底社會建構派認為:性別完全是社會建構的,只有社會意義。性別的差異之所以存在,完全是因為兩性權力的不平等,故而一旦男女權力平等兩性的社會差異消失,性別也將消失。至於像生殖器的差異,由於沒有社會意義,就會和腳大腿長眉黑等差異一樣,不構成社會分化的原則。

生理基礎派則認為性別不是完全由社會建構的,這些人以為「性別」不完全等同於「性別不平等」,因為性別還有一個不可化約的生物或生理基礎。

一個接受生理基礎派的人,也可以主張性別解放如下:男女之別只能從生理層面被認出,我們不可能從外在裝扮的、社會性的、個人性格上的特徵去分辨男女。一個孔武有力、陽剛堅毅、冷靜沈著、外向好色的軍人,可能是女人,即是一例。總之,不論陰柔、陽剛、不陰不陽、又陰又陽,都不再是男或女的特徵。更不用提誰在家養育小孩、洗衣燒飯、「主內貨主外」,或者衣著化妝等,都不再是男或女的特徵。

這種對生理基礎派的詮釋,可能是對生理基礎派的扭曲,因為這種詮釋認為男女可以完全沒有社會差異,只有生理差異。但是生理基礎派通常想指出,有些男女的社會差異永遠不可能消失,因為這些差異是源自不可能改變的生理差異。

下面的問題是,社會差異一定和權力相關嗎?可不可能男女雖然有社會差異,但卻彼此平等?「平等蘊涵著差異的消失」是否過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