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以卡維波為名,發表於《聯合報》副刊「狂飆年代」專欄,1995年10月2日】
由於高雄縣興建仁武焚化爐,引起烏林國小罷課事件,像這類抗爭近年來在臺灣可說是層出不窮。
這些抗爭的焦點之一當然是環保問題,居民擔心政府或大企業的科技及建設將帶來汙染,政府則一再空泛的保證沒問題,並且宣稱已做好環境影響評估,但是我們卻有理由懷疑這種環境影響評估的整個製造過程。
首先,政府的最大錯誤在於把環境影響評估定位為「專家」或「科學」的客觀調查研究,而不是將評估定位為一個由地方居民、環保團體和各種領域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的民主政治決策過程。
由於在地的居民,總比外地來的專家更熟悉本地環境的某些方面特色,如果沒有在地居民的參與,勢必在環境影響評估上有所不足。而且在地居民的主觀感受、實際利害正是不可排除的重要評估因素,因為在地居民才是被環境改變影響的最重要主體。所以,若沒有在地的觀點,又怎能做成真正理性的評估呢?又怎能怪地方居民反彈抗爭「不理性」?若沒有「在地 (本土) 優先」的精神,讓在地人決定在地人的環境及未來命運,又怎能奢談什麼社區意識、臺灣優先的生命共同體呢?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讓我們看看美國的環境影響評估的運作方式,或可供我們參考。
基本上,美國有立法規定對政府或企業的重大建設要提出環境影響評估的報告,並且受司法及國會的監督。在早期,環境影響評估當然都只是徒具形式,評估報告多半是替早就做好的決策護航而已。而且,評估報告早期寫得很簡略草率、敷衍了事,之後為了怕被批評,又故意搞得難讀難懂、數大冊長篇累牘。
幸而後來新的規定要求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文字應清楚易懂、大眾都能看,而且要求在評估報告中提出各種替代方案,包括「放棄興建」這個選擇方案,例如,核電廠是否有其他替代的發電方式或興建地點,或根本不蓋電廠?而不是像臺灣預作結論式的「一定要蓋」。
此外,由於環保團體可以得到政府決策過程的全部資訊,這使得評估之前之後的運作透明化,所以在公眾知的權利和公民參與方面有不少成果,而且可以很清楚地知道決策每個環節的責任歸屬,官員無法推諉。
一開始某些官僚抗拒這種趨勢,主要是怕會使建設曠日廢時,實際上如果早在決策的最初階段就邀約各方積極參與環境影響的評估過程,反而會因為抗爭可能減少而不致拖延。所以最重要的是要在計畫決策的初期就請環保團體及各方人士介入參與決策,並受國會監督。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本身的格式也很重要,內容上應包括對當前環境情況的調查,從建設到完工的各階段對環境的短中長期衝擊,而不像此間不重視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只是宣導民眾忍耐黑暗期。有一種常見的報告格式是橫排有九十欄,列出環境的物理、化學、生物、文化特色,例如生物類會有鳥魚昆蟲稀有動物等等。文化類別包括地方文化類型、健康與安全、就業、人口密度、古蹟保存等等。
這橫排的九十欄則被直排的一百欄分割,後者則列出計畫涉及的施工、資源取得、運輸、廢料處理等方面事宜。所以共有九千項空格的報表,來全面提示整個建設對環境可能的影響。
在這種詳細評估下,敷衍或作假都很容易被揪出來,而且也很容易找到責任歸屬問題。
這些評估雖有客觀的度量,也有主觀價值的判斷,所以人文學者及社會學者也應參與整個過程。像興建高速道路或捷運所考慮的不是只有噪音和空氣汙染,也要考慮因為道路對社區的重新分割,以及是否造成某些生活空間孤立,或捲入新的商業文化圈,這些在心理學及社會學上的影響,還要加上人文景觀的美學影響、生活品質的評估,社區凝聚力及休閒空間的改變等等。
總之,這種環境影響評估的精神就在於在地居民與環保團體的從頭到尾參與、計畫的多元性、各種替代方案的並列、跨學科領域的學者專家共商等等,這樣的評估才不致落入少數官僚的閉門造車,或只注重經濟發展而忽略其他價值,反而可以多方考慮、擴大多方價值和民意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