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發表於個人專書《性無須道德》,中壢︰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7年11月,153-155頁】
這篇短文記錄我個人與同志議題的因緣交會之始。作為知識份子,我與同志議題的第一次遭遇,應該是我在1984年發表的一篇性倫理文章:〈誰說喜歡異性才是自然︰談歧視同性戀〉。
以當時台灣的戒嚴社會與言論尺度來說,此文無法發表,事實上,它當時也沒有在台灣本土發表,而首次發表於《中國時報》在海外發行的人間副刊上。這個美洲海外版是比較自由氣息的,可以刊登些離經叛道的文章。
也許正因為周遭的環境,這篇文章刊登後並沒有什麼特殊迴響。但是我會寫這篇文章也不是受到美國同志運動的什麼啟發,這時的美國乃是雷根年代,性別文化與家庭論述頗為保守,我在生活中也沒有機會接觸到女性主義或同志運動者,校園裡的異議份子還是左派比較活躍。
我之所以會寫那樣的文章,主要還是來自出國前(1970年代末期)的經驗。對於我們那一代人,同志在台灣社會的存在既是個祕密,也不完全是個祕密,在白先勇、王禎和的小說中我們看到同志虛構的身影,但是也在台北新公園和南陽街的同志酒吧(現已絕跡)中實際與同志面對面。我和大學時代的好友張新方(他後來因不適應社會而進入「修養院」)就曾經結伴出入這些地方接觸同志,我和張新方曾在校園內組織有異議色彩的學生社團,而台北都會中或隱或現的同志現象對我們有一種莫名的吸引力,是我們在當時政治高壓極權統治下的一種出口。當時並沒有同志平權的性政治意識,不過,隨著鄉土文學論戰、黨外運動的興起,新滋生的左翼思想使我這類台灣青年具有馬克思主義和社會意識,出國後則從書本上繼續認識到馬克思弗洛伊德主義及其處理的性議題。當性的政治意識開始萌芽後,性就與平等、人權、歧視、解放、正義、民主、公民等觀念分不開了。
1970年代末期我們接觸到的同志也是各形各色都有,之中有中年男子不斷強調他是「玩女人玩膩了」才來找男色(這個說法當然很難令人置信,但可能是當事人表現陽剛的一種方式),也有同志在夜晚新公園內化妝成比較女性的模樣(也許便於交往時的相認與角色),還見過同志有時難以克制情感,在館前路等公開處公然依偎(還不敢擁抱,但已經大膽到讓路人側目了)。這些算是比較記憶深刻的。
對於一個左翼知識份子而言,這些有限的經歷已經足夠我寫出一篇反歧視與反駁一般反同志論証的文章了。內容沒有很深入,就像後來很常見的那種「同志入門」式文章,不過具有性政治意識的文章在當時華人社會可能還是比較少見。
1987年台灣有黨外異議色彩的自立副刊轉載了這篇文章,這似乎才引起一些反響。當時還在美國的我就是因此與徐佐銘兄結緣的。在我將此文收入我與何春蕤合著的《為什麼他們不告訴你》一書(1990)後,同一篇文章後來又轉載到張老師出版社的《中國人的同性戀》(此書應當是莊慧秋主其事的),此書在當時是頗重要的同志入門書(1991年出版)。後來也收入開心陽光出版社之《他們就在你身邊》。此外,李大鵬先生的《誼光會訊》(1993)也轉載了此文,據說是因為一些愛滋病患對自己的同性戀行為感到罪惡感,所以希望讓他們知道同性戀並非不道德或不正常。還有一些零星的同志刊物,像《望春風》(1993)也在第一期轉載這篇文章,這種刊物是在網路興起前、社會逐漸自由化的情況下,一些有心的同志以半祕密通訊的方式從事同志運動。
我這第一篇同志文章的許多轉載,可能是因為當時整個社會都需要一些起碼的資訊,也可能和後來我具有「大學老師」的身分有關。不過,因為這樣的一篇文章而跟許多同志結緣也對我的人生頗有意義。此文就是想交代一些當時因緣際會的社會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