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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夫妻原是親兄妹追蹤:離婚訴訟今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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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9  東北網】

東北網11月9日電 據重慶時報報道,結婚20年,才發現與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丈夫是同母異父的親哥哥。今年8月26日,我市永川雙竹鎮的侯蓮(化名),一紙訴狀將同母異父的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解除親兄妹的婚姻關係,引起國內媒體的普遍關注。今日上午9時,備受關注的親兄妹離婚案將在南充市李渡人民法庭公開審理。

昨日,記者趕赴南充市嘉陵區,採訪兄妹離婚案件的前前後後。

事件重播:

外婆將外孫女許配給外孫

今年8月26日,永川市雙竹鎮石龜寺村的侯蓮,向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李渡法庭提起訴訟,稱自己的丈夫林瑞富(化名),竟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弟,要求法院解除兩人的“婚姻關係”。

據侯蓮介紹,1984年,她在南充市嘉陵區河西鄉7村外婆家玩耍期間,外婆將她許配給林瑞富。她當時只有15歲,還不知道嫁人是怎麽回事,林瑞富就強行與她同居,次年她生下一個男孩,1989年又生下一個女孩。

此後,侯蓮之母張月華(化名)來到林瑞富家。在母親與林瑞富的父親林建國(化名)的談話中,侯蓮瞭解到丈夫林瑞富竟是母親和林建國的親生兒子。爲了孩子,她一直在矛盾中,兩人常常爲家庭瑣事吵架、鬥毆。爲了供孩子讀書,侯蓮於2001年外出務工,瞭解到自己的婚姻是多麽荒唐和愚昧,於是回家後與林瑞富談判分手,林瑞富不願分手,無奈之下訴諸法庭。當日,法院受理了這件離婚訴訟。

親妹妹——

“我怕別人說我嫁不脫才嫁給哥哥”

“我擔心別人說我,嫁不脫人,嫁給自己的親哥哥。”侯蓮無奈地表示,現在是該結束這種愚昧婚姻的時候了,離了婚後,丈夫變成了她的親哥哥,兩人將以親兄妹相待,不過目前林瑞富很不理解,不知道有沒有做兄妹的可能性。

昨日,侯蓮告訴,案子要開庭審理了,她心裏感到非常高興。庭審後她將回到上海繼續打工,工廠催促得很急,現在工作不好找,她得趕快回上海。

親哥哥——

“奉勸妹妹回心轉意懸崖勒馬”

一條新修的機耕道直通村口,從通往南充市嘉陵區河西鄉的柏油馬路,往裏走不到2公里就到了同心村3社,這是侯蓮生活了21年的地方,可現在侯蓮卻再也不願回到這個地方。

“你們現在到底還想做什麽?我的家已經不再像個家了”。昨日下午4時許,林瑞福幹完農活回來,見到停在家100米外的採訪車便開始大聲吵起來。他把記者當成妻子候蓮叫去的人,“我現在說什麽都沒有用,也不想說”,他情緒激動,語氣充滿無奈與痛楚。

經過記者多方勸說,林瑞福才向記者倒出心裏的委屈:從小林家家庭成分不好,1958年他剛出生,其母親張月華就因爲生活壓力遠走他鄉,後嫁到永川雙竹鎮侯家。此後,一直沒有聯繫。1979年,長大後的林瑞福才第一次到離家不遠的外公外婆家認他們。1985年,外公外婆作主將他介紹給侯蓮認識,同年兩人辦理結婚手續後成婚。

2001年,因林家小女煮飯時將房屋燒毀,家裏借了萬余元錢重新修了三間瓦房。於是妻子侯蓮在同鄉尹某的勸說下,到上海打工。“一家以前和和睦睦的,夫妻感情也非常好”。但今年6月侯蓮突然回家說要離婚,並稱“我們是同母異父的兄妹”。

當地村民還告訴記者,自從侯蓮回家說要離婚後,每天都有小車開進村子找林瑞福。林迫於無奈,只有在外躲了長達近20天,甚至一個人在嘉陵江邊露宿,家裏的稻穀爛在田裏,一些同情他的村民才自發地幫林家收完了稻穀。家裏80多歲的老父親整天躺在屋裏,連吃的都沒有,想著自己年輕時和現在兒子的遭遇,痛不欲生。

林瑞福稱,馬上就要上法庭了,考慮到兩個孩子需要有一個完整的家,他堅決不願離婚。他說,以前母親張月華到外公外婆家時,只稱侯蓮是侯家的孩子,並沒有告訴他侯蓮是同母異父的妹妹,“如果真是這樣,我會願意和她結婚嗎?她是另有所圖。”

林瑞富表示,他堅決不同意離婚。因爲他和侯蓮生活了多年,子女均已成人,侯蓮突然提出離婚,“是給我和子女當頭一棒,刺激極大”,不知侯蓮把過得好好的一個家庭,“搞得五馬分屍”,安的是什麽心?“這對和諧社會、對子女成長有百害而無一利”,因此“奉勸侯蓮回心轉意,懸崖勒馬,維護社會公德,維護社會和諧。”

村民——

有了別的男人才要離婚

在採訪中,問到林瑞富的地址時,村裏一位60余歲的老大爺一下子火了:“要不是農忙,早就把你們的腿打斷了。”老人說,侯蓮和林瑞富兩個人,一個姓林,一個姓侯,不是同一個父親生的,不能算親兄妹,爲什麽要離婚,再說同一個母親生的,這樣可以親上加親。都是這些女人在外面打工後見長了世面,瞧不起家裏面的男人了,於是吵著離婚。侯蓮就是這樣,“親兄妹”只不過是離婚的一個托詞罷了。

村民中還流傳一個未經證實的說法,稱侯蓮到外打工後,認識了另外一個同村的林姓男人,兩人現已同居,“老實的侯蓮是在另外一個男人的慫恿下才要求離婚的。”村民還說,前幾天,侯蓮回家試圖將正在念書的16歲女兒帶走,當即遭到林瑞福和村民的阻攔,見勢不妙的侯蓮甚至威脅“把女兒的臉劃破,讓你破相”。

據林瑞富的一個遠方表弟透露,當年林瑞富個子比較矮小,比較瘦弱,家裏面比較窮,再加上母親“跑”了,到了27歲還討不到老婆,這個年齡在農村來說,基本上已經一輩子打光棍了。後來經過林瑞富外公外婆的安排,林瑞富的母親從重慶永川帶來一個女孩,第二年那個女孩就跟林瑞富住在一起了,直到前不久他才知道,原來侯蓮是林瑞富生母的親生女兒。

“從基本常識推定,林瑞富和侯蓮肯定知道是親兄妹。”這位遠方親戚表示,兩個人都把同一個人叫外公外婆,怎麽會不懷疑身份,在他看來,當初侯蓮也是爲了讓自己的親哥哥不絕後,“顧全大局”嫁給親哥哥的。只是後來外出打工後,經歷一些世面,就瞧不起原來的哥哥了。

父母——同天不同地可以結婚

林建國今年72歲,腳掌腫得比小腿還粗,多年的關節炎致使他現在無法參加勞動。“早不離,晚不離”林建國講,娃兒還沒有完全成人,就要離婚,把一家人都整散了。對於這場婚事,林建國表示,這是林瑞富的外公外婆安排的,在他們看來,老一輩兩口子打親家很正常,而且子女也沒有出現什麽問題。侯蓮和林瑞富,一個姓侯,一個姓林,姓都不對,屬於隔山兄妹,就是“同地不同天,同天不同地”,結婚沒有問題。而且根本自己不知道近親不能結婚,要是知道了怎麽會“知法犯法”呢?

林建國表示,侯蓮沒有良心,以前在家的時候重活都不會讓她摸,飯都端在手上吃,現在有錢了就要離婚。就像兩棵樹子,已經産生惡果了,將來不會再産生惡果,爲什麽要將他們拆開呢?兒女都這麽大了,況且又不是懵子,一家人爲什麽不能湊合著過呢?

代理人——

對愚昧的婚姻是個活教材

侯蓮的代理人鄭烈鋒表示,自己冒著被村民圍攻的危險取證,“這對農村愚昧的婚姻是本活教材”,可以給農村“親上加親”的兄妹結婚的愚昧思想,提供一個活的教材。

但一開始的“婚姻狀況”取證就讓鄭烈鋒感到棘手,侯蓮沒有結婚證,婚姻登記檔案也沒有找到。同時,由於林瑞富表示“誰開證明就找誰的麻煩”,基層的村委會拒絕在“雙方以夫妻名義生活了21年”上簽字。其次是證明“親兄妹”,DNA鑒定南充市沒有此項技術,只有到成都做,而且花費至少在5000元以上,對侯蓮來說很不現實。

於是,鄭烈鋒只好到永川,找到侯蓮的母親以及當地的村委會,侯蓮母親承認侯蓮和林瑞富自己所生。在河西鄉,鄭烈鋒找到當地的村委會,林瑞富現場承認自己和侯蓮是同母異夫所生,但是拒絕在調查上簽字,於是鄭烈鋒讓旁聽的村委會成員簽了字。侯蓮母親以及同心村村委會的簽字,讓侯蓮的親兄妹關係得到證實。

專家——

此案法院可突破民法原則

重慶市瑞月永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蒲萬純表示,這個案子比較特殊,法院將突破兩個民法原則。一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按照規定,一般的離婚案件應當由原告舉證,表明“有合法的婚姻關係;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等,但此案雙方當事人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行爲,原告在收集證據過程中遇到阻礙,則法院可突破這個原則,利用公權力收集相關證據。二是“訴訟請求與裁判一致的原則”,雖然“不訴不裁”,但此案屬於無效的事實婚姻,法院不必依據其訴訟請求“准許侯蓮和林瑞富離婚”,而應當宣佈婚姻無效。

話語交鋒——

兩棵樹已經結出惡果,而且不會再結出惡果,爲什麽要把他們分開呢? —— 侯蓮母親的前夫、現在的公公林建國

現在兩棵樹已經死了,分開後彼此都會發出新芽,而且教育其他樹,必須遵守一定的法律規則。 ——侯蓮的代理人鄭烈鋒

一想到自己的丈夫是親哥哥,就覺得擡不起頭,心裏就覺得噁心。離婚後,他不是我的丈夫,卻是我的哥哥。——侯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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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 月, 2014 at 11:09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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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富商劈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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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富商劈腿
2010年10月04日 更多專欄文章
南僑化工少東劈腿人妻的黑函案件正在打官司,又傳出樺福集團董事長張綱維劈腿被退婚的八卦,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說是富商、少東劈腿,好像只有他們才劈腿,其實凡夫俗子、市井小民、貧窮男子也都劈腿,不劈有可能是沒有選擇和機會。所以劈腿是人類的通病,無論貧賤富貴。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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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月, 2014 at 11:09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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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舉行史無前例同性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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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01  BBC中文網】

海倫妮(左)和安妮-瑪麗正式結婚
四對同性戀伴侶今天(4月1日)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舉行了婚禮。根據4月1日0時開始生效的新法律,他們將擁有異性夫婦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其中包括領養權。
這三對男性和一對女性的婚禮是在午夜剛過不久舉行的,阿姆斯特丹市市長科恩在市政廳主持了婚禮,這使得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實施同性婚姻並允許同性伴侶領養子女的國家。

民法不再區分男人女人

每一對新人都交換了戒指
在過去兩年里,荷蘭的同性戀伴侶可以登記他們的關係,但是現在他們被賦予了異性夫婦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和經濟福利待遇。
“母親”、”父親”、”男人”和”女人”這些反映性別特徵的術語現在已經被”伴侶”這個詞所取代,從而徹底在民法之中清除了同性戀和異性戀的區別。
這項法律變化在荷蘭也受到一些人的反對,特別是基督教政黨和教會方面的反對。
人們還擔心,新法律並不能讓同性戀伴侶及其子女在納稅、養老金和財產繼承等方面的權利在荷蘭以外也受到保護。政府的下一個目標就是努力促使同性伴侶及其子女的權利在國外得到同樣的承認。
其他國家的同性戀伴侶如果想到荷蘭舉行婚禮將會感到失望,因為目前的法律僅適用於荷蘭居民。

資料來源:http://news.bbc.co.uk/hi/chinese/news/newsid_1253000/12539072.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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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2 月, 2013 at 2:33 下午

女兒出櫃 媽媽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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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出櫃 媽媽力挺

【2004.09.19 聯合晚報】 【記者邵冰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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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台北同志公民運動上午在台北NGO會館舉行影像暨藝術展,其中名為「那晚,93個人的故事」的作品,以前一陣子同志「轟趴」的事件為靈感,並以93件男性內褲為題材,拼作成五彩繽紛的藝術作品。
記者胡經周/攝影

許多年輕的同性戀者獻身同志運動,無懼異樣眼光,近來他們多了一個「媽媽伙伴」─郭媽媽,她心疼同志女兒多年來的艱辛無奈,決心和女兒並肩作戰。最近更發出一封公開信,要為同志和同志父母搭起溝通橋樑,並計畫籌組台灣第一個同志親人團體。

郭媽媽說,她只是一個愛女兒的母親,幾年前當女兒在她面前表白出櫃時,她確實震驚難過;但後來她想通了,母女兩人在擁抱和淚水中明白─媽媽既然愛女兒,就要接納。這幾年她看著女兒投身同志運動,看著年輕的同志們被歧視、被污名化,更讓她決定站出來支持這群和女兒一樣的年輕人為他們辯護。

今年,郭媽媽投入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成了最年長的義工。她接受專業訓練,當起接線義工,在諮商電話裡協助許多無助的同志和同志父母。當同志遭到歧視時,她還勇敢的和年輕同志一起走上街頭,站在第一線,為同志爭取公平對待。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是老「蕾絲邊」。

郭媽媽還把年輕同志當成自己的子女,也心疼他們不被家人父母接納;她在同志網站上寫了一封公開信說: 「看著你們無怨無悔,為自己的族群盡心盡力,我既感動又心疼,好想替你們知情或不知情的爸媽抱抱你們!」

身為同志母親,郭媽媽也以自身經驗化解同志和同志父母間的裂痕;她告訴年輕的同志「爸媽,比你們還痛」。她說,其實父母比同志子女更徬徨無奈,更焦慮擔憂,更孤獨無援!面對的社會及同儕壓力,比孩子大好幾倍。

郭媽媽也在同志親人的成長課程裡現身,告訴其他父母,要放下身段,向孩子求助,「我們需要孩子的幫忙,參與他們獨特而與眾不同的世界」。她說,她真心希望幫助那些躲在角落的父母。郭媽媽正準備籌組台灣第一個同志家人團體。她說,希望透過這個團體,讓更多的同志父母相互打氣,與孩子有更多互動,更了解、更疼惜同志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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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2 月, 2013 at 2:03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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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設首個政府色彩的同性愛者群體“同志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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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4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四日電 一個旨在服務同性愛者群體的“同志論壇”,于兩個月前悄然挂到北京朝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期開通的艾滋病專題網站(www.cystd.com)。據知,這是該首個帶有政府色彩的同性愛者論壇,由於擔心帶來過多非議,網站管理方直到十三日才對外公佈該網網址。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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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2 月, 2013 at 1:54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