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F003-家人戀’ Category
瑞士 倡亂倫合法化
【2014 都市日報】
瑞士國會正考慮廢除亂倫罪,只要雙方同意,成年親屬之間發生性行為將變成合法。瑞士政府認為,亂倫罪的法律已經過時,加上自1984年以來,瑞士法院只審理過3宗同類案件。瑞士國會上院已擬出草案,並將投票表決。
亂倫罪被廢除後,任何成年人,即使是親生父女或者親生兄妹,只要是在雙方自願情況下發生性關係,都不違法,亦不會受到法律追究。瑞士上議院指出,過去26年來,法院只受理過3宗亂倫案,故建議廢除亂倫法。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廣州一市民網戀半年對象竟是親生女兒
(中央社台北十八日電)廣州一位與妻子離異多年的徐姓市民,為了填補生活上的孤獨與寂寞而迷上了網路交友,經過半年的網戀後,雙方論及婚嫁並相約見面,結果沒想到兩人碰面時,才驚訝地發現約會對象竟然是自己的女兒。
據羊城晚報報導,在網上匿稱為「大衛」的老徐,因種種原因與妻子離婚後,孤獨與寂寞使老徐迷上網路生活,而他在網上的相戀的對象則叫「安娜」,據稱有三十歲,是位幼教老師,對老徐的婚變也很寬容和同情。
起初,兩人只是天南地北的閒聊,後來安娜愈來愈崇拜大衛的學識與沉穩的特質,大衛則喜歡安娜率真純情的天性,以及她略帶調皮的現代氣息。
報導說,戴著面具投入失而復得的青春激情,老徐退下網後又回到平靜的生活,只有女兒週末回家探視時,才對女兒流露出內心的喜悅,但他並不想因此影響女兒的情緒,也不想打亂多年來與女兒和睦相處的周末生活,而不明就裡的女兒見父親心情好,自然高興,但並沒有窺視父親的內心。
這對不知情的父女就這樣繼續與自己相戀的網友交往,直到老徐提出見面的邀請後,兩人在約會地點相見時,老徐竟然發現女兒穿著與安娜相約的一樣,而安娜也赫然發現大衛就是自己的父親,這對父女相互掩飾是在等同事和同學後,消失在人潮之中。900618
資料來源:http://news.kimo.com.tw/2001/06/18/international/cna/1901297.html
天海佑希與渡部篤郎激烈床戲 讓《狗神》遭「R-15」分級
【2000.12.22 記者/林佳蓉/台北報導】
最近不少日本電影越來越大膽,前一陣子《聖戰》才因為暴力鏡頭而遭到「R-15指定」分級限制,禁止15歲以下青少年觀賞。根據《產經體育》報導,天海佑希和渡部篤郎演出的電影《狗神》,又因為亂倫情節和床戲而同樣被列為「R-15指定」。
《狗神》改編自《死國》原作者阪東真砂子的小說,故事背景同樣發生在四國的鄉下,以民間傳說衍生出傳奇的故事。故事中,天海佑希在十幾歲時曾和親生哥哥發生肉體關係,懷孕產下死胎,獨自渡過多年平靜的生活之後,遇見了來村裡教書的青年教師渡部篤郎,兩人產生戀情,卻因為「狗神」作祟,引發各種神秘事件。
片中,原本在「寶塚」以瀟灑男裝風靡女性戲迷的天海佑希,在《狗神》充分發揮女性的美豔風情,和渡部篤郎有激烈的親熱戲,而且裸露鏡頭頗多,再加上過去曾和親生哥哥發生亂倫關係的故事設定,使得這部片子被勒令禁止15歲以下青少年觀賞。不過,導演原田真人則認為,性描寫在片中是必要的內容,也是藝術作品的一部分,為了提高作品格調的格調不應刻意避免。
另一方面,電影公司則放棄申請重新審查,希望能藉著「R-15指定」的限制,帶來更強烈的話題。這部電影預定於2001年1月27日在日本公開上映,而另一部同步上映的《弟切草》,也由於殺人鏡頭,被列為「PG-12」級,12歲以下兒童必須要由家長陪同觀賞。
四川女子網交戀人竟是親弟弟?母病、父怒、弟出走
【2001.11.05 ETtoday 記者陳增芝/綜合報導】
中國四川女子黃婷,與網交男友相約河畔一夜「等嘸人」,傷心欲絕,在清晨時意圖投河自盡,幸被路人救起。返家後,親弟弟自承是網上男友。結果,母親得知後,心臟病復發住進醫院,父親大發雷霆罵說「滾出去」,黃弟則留下認錯字條,離家出走「反省」。
根據中新網5日報導,黃婷任職某物業公司文員,28歲,半年前以「輕舞飛揚」的代號上網,一個「冷酷到底」的男子頻頻給他「我已注意你很久了」、「你一定是位漂亮女孩」等令人心動的資訊,兩人因而網交半年。最近,黃婷忍不住心中的好奇,準備沖出網路,到現實中「圓緣」。
報導指出,前日晚,兩人相約府河畔一大茶樓見面,不見不散。黃婷等到打烊也未見「冷酷到底」現身,強烈的失落和不甘心,讓她在秋雨中徘徊了一夜。天亮後,她終於難以控制自己,意圖投河,但是被路人緊急救下。
路人同時電告附近的黃家,聞訊而來的老父母,見到哭成淚人兒的女兒,心痛不已,一邊開導女兒,一邊痛?「網上的男人都不是東西」。不料,一直站在旁邊的弟弟,突然撲過去抱住姐姐說,「姐,我對不起你,那個人是我冒充的。」
報導表示,弟弟解釋說,他只想借網路開導28歲的姐姐,讓她在感情問題上有自信,哪知姐姐對自己一見鍾情,雖然他數次在網上暗示雙方「見面必然會讓人傷心」,但姐姐一直沈迷在自己的幻想裏。昨夜姐姐約他,他想姐姐等一下等不到人,就會死心,於是便放心地和女友去看「通宵」電影。早上爸爸急呼他回家,才知姐姐一夜未歸。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1/11/05/91-1217899.htm
亂倫導致提早發生性關係?
【編按】這種說法或許已經有研究,或許有科學根據,但再怎麼有根有據,也未必能適用於所有人,這麼認定這個女孩現在的關係必然與她的過去有關,不只是武斷,也更是排除了任何其他可能,截斷了她生命故事的詮釋權,或許這麼做達到控訴亂倫的目的,但是未來這樣的人生故事要背負一生的壓力,卻只能由她自己擔下來,這樣合理嗎?
【2002.09.08 中國時報 張致和/台北報導】
節錄
離婚的父親涉嫌侵害當時年僅十歲的幼女,先是要求口交及強制猥褻,女兒上國中後,則強制性交。
亂倫的結果,導致被害人未滿十六歲時,就與男友發生關係。被害人生母是參加女兒國中畢業典禮才獲悉亂倫之事,立即向警方舉發偵辦。涉嫌人雖將女兒有性經驗的事實推給被害人的男友,但被害人指證歷歷,檢方認為生父涉嫌重大,提起公訴,並求處重刑,全案正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表兄妹通婚 情變翻臉不認妻
【2002.06.20 中國時報 郭石城/桃園報導】
桃園縣李姓表兄與陳姓表妹結婚,陳女控告李某通姦,李某卻反訴婚姻無效案,桃園地檢署十九日開庭偵查,表兄妹夫妻法庭相見不相識,陳女談到這段心酸婚姻,不禁兩行淚下,泣訴表兄不仁不義,盼司法能為她主持公道。
據檢方調查,這對表兄妹在十年前不顧家人反對共結連理,並育有兩子女,不料李某日前悄悄把游姓情婦帶回家偷歡,躲在衣櫥內被陳女逮個正著。
檢察官潘怡華昨傳訊三位當事人,第三者游姓女子沒有出庭應訊,陳女在母親的陪同下出庭,法庭外母女不禁斥責李某毫無情義,法庭內兩人言詞針鋒相對。
陳女說,當年與表哥結婚時有公開儀式、且宴請賓客,戶籍資料都有記載,所有親友都知道她嫁給了表哥,如今丈夫被她發現通姦事證,擔心刑責加身,竟向法院提起婚姻無效之訴,真是居心叵測!
李某則否認姦情,辯稱當天游姓女子係至其住處幫忙整理衣櫃,兩人沒有不可告人祕密,並反指陳女常不回家。陳女則氣憤表示,整理衣櫃有必要躲到衣櫥內嗎?她希望李某不要再自欺欺人,何況她還現場還發現沾有精液的衛生紙。
李女感慨指出,身為基督徒,對丈夫的不仁不義,早已沒有任何怨懟,打官司只希望討個公道。
李某在檢察官潘怡華追問通姦事證時,表明與告訴人是表兄妹,已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之訴;陳女對李某提及法院刻審理二人婚姻無效官司,未表示任何意見。檢察官指出,將斟酌二人民事訴訟進行情形,再開庭偵查。
表兄妹婚變 荒唐親情倫理劇
2002.06.19 中國時報 郭石城/桃園報導
桃園縣李姓男子與陳姓表妹,熱戀沖昏頭,雖然法律規定表兄妹不能結婚、家人也極力反對,兩人仍在十年前共結連理、育有一子一女。但兩人感情日前生變,李某把情婦藏在衣櫥被陳女活逮,陳女控告二人通姦,不料李某反訴婚姻無效,表妹無告訴權,桃園地檢署今將開庭偵查。
這起表兄妹戀愛結婚成為夫妻案,曾引發兩家家族異議,除了考量法律規定外,更擔心家族親屬關係為之混淆。因兩人的母親是親姊妹,二人屬旁系四親等,結婚後彼此的阿姨、姨丈,就搖身一變為公婆、岳父母,雙方家長因而激烈反對。
據桃園院檢調查,陳女(卅五歲)擁有大學學歷,在幼稚園任教,表哥李某(卅六歲)擔任幼稚園娃娃車司機,李某條件雖不如陳女,努力工作擄獲陳女芳心。陳女雖知道法律規定近親不得結婚,仍決定不顧一切嫁給表哥。
兩人的婚姻雖曾掀起家族風浪,小兩口結婚後一度恩愛,且育有一女(九歲)一子(三歲),聰明活潑可愛,家族異議之聲漸平緩。不料兩夫妻情感從去年開始質變,陳女警覺表哥老公感情出軌,親友雖告知丈夫搞婚外情,卻苦無證據。
陳女日前至幼稚園上班時,心血來潮返家拿東西,老公延遲了數分鐘才開門。陳女憑著女人直覺,臨走前打開衣櫥查看,赫然發現老公的情婦就藏在衣櫥內、一臉驚慌衣衫不整。陳女無法相信排除萬難託付終身的丈夫,公然把女人帶回家通姦,憤而報警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李某被控妨害家庭,由於通姦事證明確,疑經高人指點,逕向桃園地方法院訴請婚姻無效,理由是兩人是四親等表兄妹,依法不得結婚。這起表兄妹聯姻,因情變互控通姦、婚姻無效案,司法首見,院檢都直呼荒唐、不可思議,檢察官今天將傳兩造調查。
桃園縣一對表兄妹熱戀共結連理,不但司法官驚訝,醫師更為兩人行徑捏一把冷汗!桃園敏盛婦女醫學中心產科主任陳保仁說:近親結婚產子太危險了,因嬰兒死亡率是一般嬰兒的一百五十倍,遺傳病變更難以預防。
陳保仁說,近親結婚產子危險性可概分為立即危險、及成長過程可能衍生的病變。立即危險是染色體突變,例如造成兔唇或立即死亡;生長過程可能有智能發展遲緩疑慮,發生糖尿病血癌的機率比一般人高。
陳保仁說,法律規定近親不能結婚(按: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直系血親、姻親、及旁系六親等內不得結婚),有其優生保健考量,因每人的染色體都可能有小缺失,如果結婚者血緣相近,小缺失就容易遺傳給下一代,引發各種病變。
表兄妹婚變 無效婚姻曝光
【2002.06.20 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對表兄妹結為夫妻後,因表哥偷情而家變,表兄妹對簿公堂,由於表親結婚屬無效的婚姻,將影響到妻子的告訴權和親子關係,桃園地檢署昨天決定等民庭判決後再做處置。
這對表兄妹是於十年前結婚,已生下二個孩子,五月中旬表妹發現表哥丈夫偷情,怒而向警方控告表哥丈夫妨害家庭,二人對簿公堂。
桃園地檢署昨天開庭調查,雖然查明表哥確有偷情行為,不過表哥丈夫當庭提交民事起訴狀,內容是訴請婚姻無效,而根據民法規定,表兄妹屬於四等血親,依法不得結婚,即使結婚也屬無效的婚姻,而且是「自始當然無效」,也就是溯及從結婚當日起就無效,而一旦婚姻無效,配偶身分喪失,二人將形同「單身」,等於十年前的婚白結了,通姦罪的基礎隨之消滅,配偶也不再具有告訴權,將影響妨害家庭罪的構成。另外,婚姻一旦被判決無效,當初的「婚生子」身分也將變更,不過二個孩子一出生就由生父扶養,法律上視同認領,問題不大,生父生母的天然血親關係仍然存在,只是法律上變成生父認領的非婚生子。
雖然表哥企圖利用民事訴訟逃避刑事追訴,疑經高人指點,不過民法規定表兄妹結婚無效,勢將影響後續刑事案件的偵查,檢察官潘怡華在表哥丈夫提出婚姻無效的訴訟後,決定等民事判決確定,以確認有無告訴權,再處理刑事的妨害家庭告訴案。
10年前結連理 10年後表兄妹反目
【2002.06.19 ETtoday 記者黃啟洞/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對表兄妹,十年前不顧家人反對結為連理,但最近表妹卻發現表哥在外另結新歡,決定控告兩人通姦,不料,由於當年的婚姻不合法,表哥反訴婚姻無效,成為我國司法上罕見的案例。
依照民法規定,六等親內不能結婚,但愛情這回事,說來就來,什麼也擋不住,桃園一對表兄妹,十年前在同一家幼稚園工作,擁有大學學歷的表妹,看上司機表哥的工作認真,因此不顧一切反對,嫁給表哥,婚後兩人倒也恩愛幸福,育有一子一女。
不過好景不常,日前表妹意外發現,表哥竟然有了外遇,生氣的表妹,要控告兩人通姦,不料表哥卻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
桃園地檢署19日上午開庭偵查,這樁表兄妹聯姻的糾紛,不管最後結果如何,當初排除萬難,不顧一切的愛情,演變成互控通姦、婚姻無效的荒唐劇,不但是我國司法史上首見,恐怕更是當事者始料未及的吧。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6/19/350-1317663.htm
召妓召來女兒 他心臟病發
【2002.10.12 中時晚報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以色列一名男子在旅社召妓,但他開門時發現應召的妓女竟是自己的親生女兒,這名男子驚怒之下心臟病發作,被送入醫治療。他出院後將此事告訴妻子,妻子決心拯救沉淪的女兒,並決定與丈夫離婚。
據香港《太陽報》報導,這名四十八歲的商人住在以色列北部,日前他到以色列東部港口城市艾拉特出差時,因寂寞難耐,在旅館內召妓尋歡,妓女按門鈴時,他一開門,赫然見到妙齡女兒站在門口。這名男子當場心臟病發作昏厥在地,將他送往醫後才清醒過來。
這名男子表示,他沒有料到女兒的職業竟是賣淫。這名男子回家後,向太太和盤托出,太太聽到後大哭。她說她一定要把誤入歧途的女兒拉回來,同時,由於丈夫背著她拈花惹草,她已決定跟他離婚。
不倫! 老翁將小新娘讓渡給兒子
【2002.08.22 ETtoday 記者賴志慶/宜蘭報導】
宜蘭縣一名70歲的老翁,三年前娶了一名的越南新娘,後來發現合不來,竟然讓渡給兒子,這名越南新娘受不了這種不正常關係,藉口返國探親就一去不回,還要求老翁必須支付補償金,她才肯回台灣辦離婚手續。
爸爸不用越南新娘讓給兒子用,三年前七十歲老翁花了數十萬請仲介公司牽線,娶了一名年輕貌美的十九歲越南新娘,當時在鎮上就曾引起一陣騷動,而後來竟然還傳出老翁發現合不來,將妻子讓給自己的兒子的消息,他的理由是花錢買來的不能平白退回去。而仲介業者說如果老翁真要如此,他們也莫可奈何。
這種幾近不倫的作法,在地方上也引起不少討論。
後來越娘新南實在不堪在同一個屋簷下,和兩個父子之間有著這麼不正常的關係,趁著返國探親的理由一去不回。而最近這名老翁又想要再娶,無奈卻與這名越南新娘還有婚姻關係。
越南女子聲稱老翁支付高額的補償金,她才肯回台灣辦離婚手續。雖然老翁曾求助戶政事務所,但戶政人員卻以清官難斷家務事回絕了他,看來老翁想再婚,可能真的得傷腦筋了。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8/22/709-1343003.htm
兄弟愛上母女 畸戀吃上官司
【編按】雖然這不是同一個家庭裡面的羅曼史故事,但是也算是相當精彩的狀況,若是日後能夠成雙成對,那麼通常會引發的擔心是,母女成妯娌,那倒底是該喊媽還是叫大嫂呢?其實這種擔心都是多慮了,因為,現在大家都可以喊名字啦,搞不好這樣還沒有妯娌較勁的麻煩,可以一家和樂呢!
【2003.01.01 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桃園縣原住民兄弟王博智、王博仁,愛上一對同族母女檔,各自發生親密關係,結果被母女的丈夫控告性侵害,檢方偵查後認為是兩情相悅的畸戀,昨天依妨害家庭罪將兄弟倆起訴。
據檢方調查,李姓婦人丈夫入獄,李婦的女兒和女婿體貼媽媽,到復興鄉與母親同住,而李婦的大兒子則找來王博智(四十六歲)和王博仁(四十歲)兄弟共同到山裡打飛鼠,結果引狼入室,引發這起兄弟與母女檔的情戀糾紛。
去年八月間,王博智、王博仁兄弟到李家同住後,哥哥愛上了李姓婦人,弟弟則喜歡李姓婦人的女兒,兄弟倆猛烈追求母女檔,最後在李家各自擁母、女同眠,後因李婦的五歲小兒子無意中露出「媽媽和別人一起睡覺」口風,才揭發兄弟愛上母女的秘辛。
李姓婦人和女兒因難以向丈夫交代,各自控告王博智、王博仁兄弟妨害性自主,聲稱非志願與兄弟倆發生關係,不過檢方查出母女倆與兄弟倆在李家同眠近四個月,不像是被性侵害,李婦的女婿也證實丈母娘和王博智同房,檢察官因此認為是通姦,依妨害家庭處理。
你情我願 翁媳亂倫不起訴
【2003.03.02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台中縣一名媳婦向警方控告遭公公強迫發生性關係數次,但公公辯稱是媳婦自願的,並在檢察官偵查時提出媳婦寫給他表達愛慕、邀他外出的紙條,媳婦後來也改稱是自願與公公發生關係,公公最後獲不起訴處分。
警方移送書指出,被告與原告是翁媳關係,被告從九十一年元月廿八日起,至同年十月十四日止,連續利用親屬有監督、扶助及照顧的機會,在台中縣、市汽車旅館及台中縣住處,多次強迫原告與他發生性關係數次。
檢察官偵訊時,公公坦承與媳婦發生過數次性行為,但堅決否認有妨害性自主的犯行,並提出其媳婦所寫並邀他在外見面的紙條三張;其媳婦也改稱:「事實上我是自願與我公公發生性關係的,因為我婆婆對我很好,我良心不安,才向警方報案,我忘了我是否有向警察說我公公對我強制性交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