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表兄妹通婚 情變翻臉不認妻

【2002.06.20  中國時報 郭石城/桃園報導】

桃園縣李姓表兄與陳姓表妹結婚,陳女控告李某通姦,李某卻反訴婚姻無效案,桃園地檢署十九日開庭偵查,表兄妹夫妻法庭相見不相識,陳女談到這段心酸婚姻,不禁兩行淚下,泣訴表兄不仁不義,盼司法能為她主持公道。

據檢方調查,這對表兄妹在十年前不顧家人反對共結連理,並育有兩子女,不料李某日前悄悄把游姓情婦帶回家偷歡,躲在衣櫥內被陳女逮個正著。

檢察官潘怡華昨傳訊三位當事人,第三者游姓女子沒有出庭應訊,陳女在母親的陪同下出庭,法庭外母女不禁斥責李某毫無情義,法庭內兩人言詞針鋒相對。

陳女說,當年與表哥結婚時有公開儀式、且宴請賓客,戶籍資料都有記載,所有親友都知道她嫁給了表哥,如今丈夫被她發現通姦事證,擔心刑責加身,竟向法院提起婚姻無效之訴,真是居心叵測!

李某則否認姦情,辯稱當天游姓女子係至其住處幫忙整理衣櫃,兩人沒有不可告人祕密,並反指陳女常不回家。陳女則氣憤表示,整理衣櫃有必要躲到衣櫥內嗎?她希望李某不要再自欺欺人,何況她還現場還發現沾有精液的衛生紙。

李女感慨指出,身為基督徒,對丈夫的不仁不義,早已沒有任何怨懟,打官司只希望討個公道。

李某在檢察官潘怡華追問通姦事證時,表明與告訴人是表兄妹,已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之訴;陳女對李某提及法院刻審理二人婚姻無效官司,未表示任何意見。檢察官指出,將斟酌二人民事訴訟進行情形,再開庭偵查。

表兄妹婚變 荒唐親情倫理劇

2002.06.19  中國時報 郭石城/桃園報導

桃園縣李姓男子與陳姓表妹,熱戀沖昏頭,雖然法律規定表兄妹不能結婚、家人也極力反對,兩人仍在十年前共結連理、育有一子一女。但兩人感情日前生變,李某把情婦藏在衣櫥被陳女活逮,陳女控告二人通姦,不料李某反訴婚姻無效,表妹無告訴權,桃園地檢署今將開庭偵查。

這起表兄妹戀愛結婚成為夫妻案,曾引發兩家家族異議,除了考量法律規定外,更擔心家族親屬關係為之混淆。因兩人的母親是親姊妹,二人屬旁系四親等,結婚後彼此的阿姨、姨丈,就搖身一變為公婆、岳父母,雙方家長因而激烈反對。

據桃園院檢調查,陳女(卅五歲)擁有大學學歷,在幼稚園任教,表哥李某(卅六歲)擔任幼稚園娃娃車司機,李某條件雖不如陳女,努力工作擄獲陳女芳心。陳女雖知道法律規定近親不得結婚,仍決定不顧一切嫁給表哥。

兩人的婚姻雖曾掀起家族風浪,小兩口結婚後一度恩愛,且育有一女(九歲)一子(三歲),聰明活潑可愛,家族異議之聲漸平緩。不料兩夫妻情感從去年開始質變,陳女警覺表哥老公感情出軌,親友雖告知丈夫搞婚外情,卻苦無證據。

陳女日前至幼稚園上班時,心血來潮返家拿東西,老公延遲了數分鐘才開門。陳女憑著女人直覺,臨走前打開衣櫥查看,赫然發現老公的情婦就藏在衣櫥內、一臉驚慌衣衫不整。陳女無法相信排除萬難託付終身的丈夫,公然把女人帶回家通姦,憤而報警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李某被控妨害家庭,由於通姦事證明確,疑經高人指點,逕向桃園地方法院訴請婚姻無效,理由是兩人是四親等表兄妹,依法不得結婚。這起表兄妹聯姻,因情變互控通姦、婚姻無效案,司法首見,院檢都直呼荒唐、不可思議,檢察官今天將傳兩造調查。

桃園縣一對表兄妹熱戀共結連理,不但司法官驚訝,醫師更為兩人行徑捏一把冷汗!桃園敏盛婦女醫學中心產科主任陳保仁說:近親結婚產子太危險了,因嬰兒死亡率是一般嬰兒的一百五十倍,遺傳病變更難以預防。

陳保仁說,近親結婚產子危險性可概分為立即危險、及成長過程可能衍生的病變。立即危險是染色體突變,例如造成兔唇或立即死亡;生長過程可能有智能發展遲緩疑慮,發生糖尿病血癌的機率比一般人高。

陳保仁說,法律規定近親不能結婚(按: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直系血親、姻親、及旁系六親等內不得結婚),有其優生保健考量,因每人的染色體都可能有小缺失,如果結婚者血緣相近,小缺失就容易遺傳給下一代,引發各種病變。

表兄妹婚變 無效婚姻曝光

【2002.06.20 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對表兄妹結為夫妻後,因表哥偷情而家變,表兄妹對簿公堂,由於表親結婚屬無效的婚姻,將影響到妻子的告訴權和親子關係,桃園地檢署昨天決定等民庭判決後再做處置。

這對表兄妹是於十年前結婚,已生下二個孩子,五月中旬表妹發現表哥丈夫偷情,怒而向警方控告表哥丈夫妨害家庭,二人對簿公堂。

桃園地檢署昨天開庭調查,雖然查明表哥確有偷情行為,不過表哥丈夫當庭提交民事起訴狀,內容是訴請婚姻無效,而根據民法規定,表兄妹屬於四等血親,依法不得結婚,即使結婚也屬無效的婚姻,而且是「自始當然無效」,也就是溯及從結婚當日起就無效,而一旦婚姻無效,配偶身分喪失,二人將形同「單身」,等於十年前的婚白結了,通姦罪的基礎隨之消滅,配偶也不再具有告訴權,將影響妨害家庭罪的構成。另外,婚姻一旦被判決無效,當初的「婚生子」身分也將變更,不過二個孩子一出生就由生父扶養,法律上視同認領,問題不大,生父生母的天然血親關係仍然存在,只是法律上變成生父認領的非婚生子。

雖然表哥企圖利用民事訴訟逃避刑事追訴,疑經高人指點,不過民法規定表兄妹結婚無效,勢將影響後續刑事案件的偵查,檢察官潘怡華在表哥丈夫提出婚姻無效的訴訟後,決定等民事判決確定,以確認有無告訴權,再處理刑事的妨害家庭告訴案。

10年前結連理 10年後表兄妹反目

【2002.06.19  ETtoday 記者黃啟洞/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對表兄妹,十年前不顧家人反對結為連理,但最近表妹卻發現表哥在外另結新歡,決定控告兩人通姦,不料,由於當年的婚姻不合法,表哥反訴婚姻無效,成為我國司法上罕見的案例。

依照民法規定,六等親內不能結婚,但愛情這回事,說來就來,什麼也擋不住,桃園一對表兄妹,十年前在同一家幼稚園工作,擁有大學學歷的表妹,看上司機表哥的工作認真,因此不顧一切反對,嫁給表哥,婚後兩人倒也恩愛幸福,育有一子一女。

不過好景不常,日前表妹意外發現,表哥竟然有了外遇,生氣的表妹,要控告兩人通姦,不料表哥卻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

桃園地檢署19日上午開庭偵查,這樁表兄妹聯姻的糾紛,不管最後結果如何,當初排除萬難,不顧一切的愛情,演變成互控通姦、婚姻無效的荒唐劇,不但是我國司法史上首見,恐怕更是當事者始料未及的吧。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6/19/350-13176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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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 月, 2014 at 11:24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