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C006-刺青、穿洞、入珠’ Category
姊夫變狼人 衛生紙留精為證
【2005.12.8 自由時報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男子余鵬暉趁妻子上班時,強迫與他同住年僅15歲的小姨子A女,幫他口交並性侵得逞;A女遭性侵後,以衛生紙取得余留在體內的精液,法官憑著這個證據,及A女對余性器官有入珠等指證,判處余有期徒刑4年及強制治療。
4大特徵 捕狼法寶
【2006.4.17 自由時報 記者賴仁中/特稿】
一樁性侵害案,若無DNA等事證,則刺青、疤痕、痣與入珠,就常成為指控狼人的4大法寶。
性侵害案中即使出現精液可供鑑驗DNA,也不代表保證可以破案,以余姓男子性侵小姨子案來看,被害人提供上有余某精液的衛生紙,但余某抗辯小姨子住在他家,容易取得他和妻子性交後擦拭過的衛生紙,再拿來誣陷他,所幸本案還有「入珠」指證,且合議庭認定被告「案發時有珠」,依此定罪。
狼姊夫入珠性侵小姨 去珠滅證據
【2006.4.17 自由時報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
一名被控性侵害少女的余姓男子,因被害人指出他的生殖器上有「入珠」的特徵,被押進看守所究辦,但余某上法庭時堅稱「無珠」,經「勘驗實物」也真的沒有,所幸合議庭綜合事證,認為他是在看守所內自行取珠,才會有珠變無珠,仍認定他犯案屬實。
高等法院最近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余某判刑4年2個月,並須強制治療;仍可上訴。
「大哥」入珠想變猛 害慘「小弟」成苦瓜
【2007.4.8 自由時報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
「大哥」在陰莖入珠,原本想讓自己變勇猛,沒想到卻害慘了「小弟」!
泌尿科醫師表示,陰莖入珠是一種次文化,但得小心感染風險,曾有人植了7、8顆,結果發炎、化膿,腫得像條苦瓜,就醫收拾殘局。大部分人則是被另一半押到診間,要求醫師取出入珠,因為做愛時,不但沒爽到,反徒增痛苦。
入珠13顆、弟弟變苦瓜 猛男洩氣
【2008.03.08 聯合報 記者林秀美/高雄報導】
男人入珠,最好三思而後行。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泌尿科最近發現,一名船員想變猛男,自行在「那話兒」植入13顆玻璃珠,卻因消毒不完全造成發炎、腫脹像苦瓜,且做愛時,不但沒爽到,反徒增痛苦,只好就醫收拾「殘局」。
彰化秀水小學旁設刺青店 「無痛入珠」招牌好尷尬
【2010.5.14 NOWnews 詹智淵】
有業者在彰化秀水鄉一間國小前開設了一間刺青店,恐怖的刺青圖騰就掛在店門前,標語還寫著「無痛入珠」,讓很多上下課的學生經過時,紛紛嚇得快速通過店門口,家長則擔憂刺青店開在學校門前似乎有些不妥。
下課了許多學生都趕著回家,但回家的路上卻有間讓他們覺得「恐怖」的商家,每次要經過時都要快步通過,有小學生甚至直言「感覺起來有點不良少年的感覺。」至於是什麼恐怖店家,原來是一間店門口掛有震撼刺青圖騰的刺青店。
中1槍卡2彈? 通緝犯入珠啦!
【2010.9.5 自由時報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
警察開1槍,嫌犯下體卻中2彈,這是怎麼回事?
34歲竊盜通緝犯巫紹君3日深夜開贓車拒捕,被警槍擊中左大腿,1顆彈頭卡在陰囊,他「攜彈」開車逃亡10公里才落網,醫師檢視X光片,見他陰莖也卡了1顆金屬物,誤以為他陰囊、陰莖各中1彈,仔細清查才發現後者其實是「入珠」。
入珠質變 穿破陰莖
【2011.01.04 自由時報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
男性應打破入珠重振雄風的迷思,避免偷雞不著蝕把米。一名澎湖男子日前因異物穿破陰莖,流血疼痛不已,前往署立澎湖醫院急診室求診,經過醫生檢視,赫然發現是入珠質變,造成包皮上兩個傷口,緊急手術後已康復出院。
疑入珠不當 陰莖穿破流血
【2011.01.04 聯合報 許玉娟】
澎湖一名30歲男子因異物穿破陰莖流血疼痛不已,到署立澎湖醫院掛急診,醫生診視發現他的包皮上有兩個穿孔,且陰莖流血腫脹情況嚴重,研判應與「入珠」材質、使用方式或不注意清潔有關。
身體 是最精彩的畫布!
【2008.8.29 自由時報 袁豫安/綜合外電報導】
有多少人有勇氣裸著身體任人作畫?在文明推演中習慣了身體被包覆的人們,讓衣物除了原始保暖與防止外傷功能的作用,更逐漸衍伸出身份象徵與社經地位等複雜的意涵。然而,禮教束縛之下必定誘發渴望解放的反動心理,人體彩繪在此時以新興藝術之姿應運而生,非關情色,旨在發揚自然人體的生命力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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