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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H002-離婚’ Category

〈到底誰的錯〉 非婚生子女 想要認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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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6  文/臧家宜】

身為非婚生子女,社會及法律鮮少給他們一個公道。若

是父親生前未做好領養手續,眾多的非婚生子女更得透過漫長的司法,才能取得自己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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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世仁與小妤(中間)母女的合照。(廖小姐提供)
依2006年台灣統計,出生的嬰兒中,非婚生就佔了4.2%,而且逐年上揚。身為非婚生子女,這種宿命非自己之所願,錯不在本身,社會及法律卻鮮少給他們一個公道。若是父親生前未做好領養手續,眾多的非婚生子女更得透過漫長的司法,才能取得自己應有的權益,雖無奈,卻是必然。

經營之神王永慶日前去世,社會驚訝的發現,王永慶冒出四房太太,還遺有三個非婚生子女一脈,換句話說,經營之神的12個小孩,全都是「非婚生」!羅家一脈的三名字女,來不及在王永慶生前辦領養、認祖歸宗的程序,就得靠法律來替自己爭權益。

民法第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視同婚生子女,無需認領,所以非婚生子女提起之「認領之訴」或「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其對象皆為生父。但是,「認領之訴」的提起,限於生父仍在世時(院字第1125號解釋),若生父已經死亡者,則僅能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由於這類型的訴訟涉及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關係到婚生子女與合法配偶之權利,所以法院不能僅由生父承認或者否認即行判決,必須應依其職權調查或斟酌當事人兩造所未提出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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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姐年輕時與溫世仁的合照。(廖小姐提供)
因此,要如何證明非婚生子女與生父間確實具有真實血統之聯絡關係?只有透過DNA鑑定一途。如果生父在世,父親與小孩一同鑑定即可得知結果,若是生父死了留有檢體還好辦,沒有檢體的只好找手足或是隔代的祖孫一同鑑定,才能準確得知結果。而台灣為了採集檢體做鑑定,在民國88年訂立「去氧核糖核酸(DNA)採樣條例」,將使用範圍納入親子鑑定,讓做親子鑑定有法源的依據。

國內外,非婚生子女鑑定親子關係案例

●1990年,巴西首富佩雷拉因癌症去世,去世前,醫師從他身上取出了一公升的血液,做為非婚生子女比對之用,幸好這位醫師有先見之明,取得的檢體夠多,因為聞風而來的私生子竟然高達100位!最後,經過與佩雷拉的檢體直接比對,證明其中的35人是佩雷拉所出,因此通通能獲得遺產繼承權。

●國際快遞公司DHL老闆Hillviom死於空難,沒有留下檢體,他散居全球的4位情婦,分別攜子到美國爭取遺產。Hillviom親屬拒絕提供檢體,鑑識人員只好讓4位情婦的子女一起比對DNA,最後確認其中3位情婦的子女是同一位父親,法官再輔以Hillviom定期到這些地區旅遊的紀錄,判決這3位情婦的子女,每人可分得15億元遺產。

 

●轟動一時的鄧香妹案,由於辜振甫已經往生,辜家也是讓辜振甫元配所出的4個兒女,到刑事警察局採集檢體,而鄧香妹所出的張怡華則是在偵查庭當庭採集檢體,而後再將5人的檢體做比對,最後判定張怡華與辜老並沒有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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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30 下午

做了奶奶才離婚 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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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05 中國時報  文/蕭碧瓊(台中)】

遠嫁臺灣,每年過著空中飛人的生活,半年臺灣半年大陸,不免對政府法令不滿,心情也隨之不好。

初次回大陸娘家,聽到的第一則新聞是張老師離婚了。張老師一家住在娘家隔壁二十多年,一向家庭和睦,現在也子孫滿堂了,怎麼會這樣呢?

「五十多歲離婚,不知在想些什麼?」這是媽媽談起時的口氣。「做奶奶了還離婚,丟她兒女的臉。」這是鄰居們的評價。

印象中,張老師的先生,好像除了看書,餘外沒什麼愛好,跟他太太活潑開朗的個性,形成鮮明的對比。

以前學生時代,時常聽說張老師夫妻管教小孩是出了名地認真,所以她的三個小孩也不負眾望地陸續接受高等教育,成為有用之材。

我一直很納悶:家庭幸福,為什麼要離婚?直到有天遇到她女兒,才知道理由很簡單:父母都希望有個人空間。她說,過去為了照顧家庭,父母親不得不放棄很多個人愛好,齊心協力照顧她們兄妹三人;現在他們兄妹全都在外地工作,家中二老的行為摩擦越來越大;母親喜歡熱鬧,父親則偏愛清靜,與其等矛盾加劇,不如趁早分開。現在父母像朋友般偶爾串串門子,兒女們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

聽到張老師的故事,再想想像我這樣夫妻分居兩地,過著獨居生活,也許是一種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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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6 下午

設計一個高EQ的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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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26 中國時報  文/ 西嬋(新店市)】

我與前夫相戀二年後公證結婚,婚後一起前往美國C校唸書。從一下飛機開始,以前所察覺不到的差異便漸漸顯現出來,也因此愈來愈多的摩擦無法避免地產生。我們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大吵後會有二個月的冷戰期。同在一個屋簷下,卻經常把彼此都當隱形人。久了之後,竟也習慣這樣的生活而不覺得有任何不便。

就在剛到美國後不久,我們發生了很嚴重的爭吵。說來可笑,我的前夫常開玩笑地把穿了一天的臭襪子丟到我身上,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把襪子塞在他正在喝的果汁裡,他馬上賞我一巴掌。表面上我默默地接受這一巴掌,可是心裡卻有了新的決定。雖然我和他仍是過著大小吵不斷的日子,但是由於我有更長遠的打算,所以並不覺得日子難過。

終於,我大學畢業了。我拿到了很多研究所的入學許可,當然也包括C校。就在選擇時,我詢問他對我未來動向的期望。他說「無所謂」(他是個很驕傲的人,絕不說出慰留的話)。義無反顧地,我選擇了離他最遠的V校。我請他用搬家車載我到V校,從C到V,我們開車開了四天。這一路上,他不斷地藉故對我發脾氣,一字經、三字經不時出現,可是,我忍住了羞辱,就為了那美麗的夢想。

待他回C後二個月,有一天,我和他通電話。我告訴他,到V之後這二個月,是我認識他以來最快樂的日子。我並告訴他在我研究所畢業之前,不希望與他見面,因為我好不容易可以過二年沒有他的快樂日子(當時並沒有想過離開他)。其實他在電話中也常和我生氣,可是一點也不會影響我的情緒。由於我裝了來電顯示器,有時候,我還選擇不接他的電話呢!我的所有情緒由自己掌控。

他因為我不再和他嘔氣,而漸漸在乎我的存在。但是此時的我,卻已漸漸不在乎他的存在了。有一次,他因為我隔天有考試,無法和他聊天而生氣(不給他面子)。我不受影響,且快樂地過了半年後(期間都沒有聯絡),打電話向他提出離婚的要求。驕傲的他,口頭上馬上答應了,可是勸戒我:「別人看待離婚女人的特殊眼光,而且再婚不易。」我告訴他:「離開一個男人,並不是為了找另一個男人。沒有男人的生活,絕對比和不對的男人生活來得愉快。」

不論如何,我積極地尋找律師,隔州辦理離婚,由於他不全力配合,這個婚離了二年才離成。在這二年裡,我收拾起所有的脾氣、情緒,不敢和他有任何衝突,過去我已忍耐三年和他一起生活,再多個二年就可以自由、快樂,絕對值得。

當時由於我為自己設定了一個美夢(離他遠遠地,過二年沒他的日子)。為了美夢,我埋藏了三年的痛苦,結局是美夢成真,而且擁有更多的希望,離婚後,我竟驚覺「原來天空是那麼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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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6 下午

男人不要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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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4 中國時報  文/藍懷恩(21男性協會執行長)】

秀英(化名)是雙碩士,比她老公還多修一個「心理學」學位,可是她從沒弄懂男人心理,和尋常夫妻會發生、溝通不良的問題沒兩樣。

所以一聽到老公要被調到大陸工作,就開始極度不安,「台灣男人到那裡,10個有11個會淪陷」,秀英的姊妹淘紛紛提醒她。她的焦慮日甚一日,先是逼著老公去結紮,又忙著處理兩人的財務,害怕自己最後人財兩失,卻惹惱了老公,人還沒進大陸,就漸漸夜不歸營了。原來他早在外面有了女朋友,過去還投鼠忌器,現在乾脆化暗為明。陷入歇斯底里的秀英,努力讓自己安靜下來仔細回想,讓她不明白的是:這段婚外情,為什麼沒動搖他們的婚姻?

原來大部分男人不要離婚的。

「成家立業」驅使男人以先安定大後方為要,娶妻生子、攢銀買房購車,意味完成男性社會角色,沒有後顧之憂,可在職場上全力衝刺;至於在外面的風花雪月不過是男人間較勁或結盟的遊戲,所以沒有幾個男人會笨到輕易摧毀自己一手打造的後勤堡壘,再重新組建一個家庭。

而且一想到婚紗儀典就嚇壞了不少男人,從當新娘的活道具開始,不斷地挑戰男人的肢體和情緒反應,又常為了宴請誰、採那種宗教儀式和壁壘分明的收禮等細節吵翻天。

多數的女人並不理解這些,就像秀英的反應一樣,好像全世界突然崩塌,「被棄」的恐懼、「背叛」的憤怒,導致她在情緒磨難中,必須求助精神科醫師,卻也藉此重拾「心理學」精義,學習了然人性和自我定位。

當她把注意力拉回到自己身上,並在讀書會中閱讀了一本「男女大不同」之後,終於讓她當頭棒喝豁然了解男人所思所為,搞笑的是,換成她老公回頭盯她啦!因為他正奇怪原來那個死纏他的老婆怎麼突然間不理他了,除了怕戴綠帽的恐懼以外,失去了掌控力才真正讓他若有所失。

就從知己知彼開始,再善用欲擒故縱技巧,「男課」一點也不難,全在「關心」、「用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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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6 下午

別叫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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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5 中國時報  文/凡凡(台北市)】

雖然已經離婚,前幾天公公過世的時候,我還是穿著孝服入列和前夫的家族行禮,這是出於對公公的敬意,以及對前夫和孩子的體貼。

儀式過後,家屬在靈堂外列隊答謝來弔喪的朋友。一位我從未見過,和夫家有親屬關係的女性長輩拉著我的手說:「回來吧!何必呢?互相讓一讓,不就好了!你公公生前就是這麼一個遺憾哪!」一時我不知如何應對,只好說:「謝謝您今天來。」

這樣的回答顯然不夠。同樣的話她一再重複著,一定要我當場答應她,我沈默不語。直到前夫打圓場,半擁半推把她護送出場,尷尬場面才結束。回到我的小小公寓,我不禁放懷大哭。

其實,前夫是個好人,我們離婚後關係也維持得還好,但是會走上離婚的路,當然有它的原因。我有多少委屈無處訴說,多少夜晚淚濕枕畔,但這些,外人都無法了解。

我覺得,如果要真正關心一個人,其實只需要問聲:「你還好嗎?」然後傾聽,不要加入個人價值判斷。我們沒有權利與足夠的智慧去評斷別人。

至於這個要我「回家」的女人,我覺得她對我連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更遑論善意了。說一遍還不夠嗎?為什麼要苦苦逼我?公公的遺憾要用我的生命去填補嗎?那麼我的遺憾要誰補償呢?

當時,為了體貼前夫,我忍著不發脾氣,但是我好想說:「我是有天天回家呀!但我的家在木柵,一個小小的窩,那就是我的家。」

自以為是、愛管閒事的人啊!你們的「善意」傷害過多少受苦的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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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5 下午

不拿贍養費 換得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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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8 中國時報  文/凡妮莎(鳳山市)】

十多年前A嫁給了一位夢想中的白馬王子,他高大瀟洒、多才多藝,且師專畢業之後,一步一步苦讀到了今天的準博士,眼看著再一兩年的時間,A就是一名博士夫人了,但她卻在這前夕和丈夫攤牌分手,為了達到離開他的目的,A還放棄了贍養費的要求,獨自一人負起房貸以及養育唯一女兒的責任。

A說,離婚之前跟他談過贍養費,只見這位白馬王子一直逼問「你的姦夫是誰?」A是因為長久以來和丈夫之間已無感情,且飽受丈夫的冷漠以及語言暴力而爭取自由的,可笑的是這位社會學準博士,一點都不懂得什麼叫做「尊重」,卻懷疑A有姦夫。久而久之,A已經養成了有話往肚子吞的習慣,所以她也不為離婚的理由辯駁,毅然放棄贍養費,誰知態度一表明,她的丈夫便迅速地簽字,而且又買了房子和車子,他卻瞞住離婚的消息和家人一起慶祝新居落成。

朋友們知道了這種情形,大家反而不怪A的軟弱,姊妹淘一個個安慰A終於走出了婚姻不幸的陰霾,甚至口齒伶俐的朋友說,「用錢向一位博士買得自由,誰比你更阿莎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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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5 下午

離婚的我不值得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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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21 中國時報  文/玉休(高雄縣)】

「請妳高抬貴手放了我家兒子,他是那麼善良單純,我們家只是一個正常普通的家庭,實在沒有辦法接受妳『這種人!』」

雖然一切都已經是過去了,但是每每想到那個驟變的夜晚,孤獨無助,淚如雨下的我,站在他的家人前聆聽這一段字字如針刺般的嚴厲批判,心中真的有錐心之痛。

離婚的我在走出陰霾後,以為是受到上天眷顧,讓我遇到了真愛,始料未及,曾經離過婚的標記,抹殺了我的人格以及所曾經做過的一切努力與付出。

我一直沒機會說,但是卻好想大聲說出來的是:「也許曾如他們所言,與一個離過婚的我交往會讓他們在街坊親戚眼中抬不起頭來,娶我入門更是顏面盡失。但是我真的也只是一個平平凡凡的女子,只渴望受到起碼的尊重,在成人的愛情世界裡,實在無須用盡所有惡毒的字眼來刺傷一個肯為愛情癡心奮戰的人。」

我所能做的就是安安靜靜地走開。因為我了解,父母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我也明白,只有善良的寬恕,是讓自己早日找回平靜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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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5 下午

浪漫的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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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27 中國時報  文/圓(台北市)】

和允中結婚的那一年,我們都還年輕,對於婚姻有著太多與眾不同的想法,例如在家不必做飯不生孩子、個人仍保有隱私的空間和時間等等。事後想來,正是這份反傳統的婚姻觀,拆散我和允中的婚姻。

允中成長在一個傳統的基督教家庭裡,父親是牧師。他從小就立志要像父親一樣當牧師為上帝傳福音。雖然我也是一個受過浸水禮的基督徒,但是我的宗教信仰並不像允中那樣滲進生命裡面。所以,儘管我們有著共同的宗教信仰,但是我們的生活哲學卻是南轅北轍。為了愛我,他做了很多的犧牲和讓步,我並不知道,我在婚姻裡的腳步是凌亂的,是不知輕重的,是傷害的。

我們結婚的時候,允中已經開始在做傳道的工作,結婚八年後,允中順利當上牧師,然而我卻依然沒有準備好當師母。在這八年當中,我們談過許多次離婚的事,但是基於不願影響他父親牧師的清譽,亦不願他的牧師前途因為離婚而受到影響,所以我們也就一直擱置著沒有將離婚這件事落實。

在八年的婚姻途中,雖然我們各懷所思,但還不至於影響彼此相敬如賓的生活。在他當了牧師之後,我們夫妻的關係顯著的名存實亡,越來越像多年老友,而不再像是夫妻。

是九月吧!一個星期天的晚上,允中溫和地問我:「你明天忙嗎?」我也很客氣地回答:「不忙,有事嗎?」允中說:「明天星期一,如果你不忙的話,我們就去把手續辦了吧!」我平淡地說:「好吧,反正遲早要辦。不過,是不是要寫個什麼協議書之類的文件啊?」於是我就拿起紙筆,允中口述,我執筆,因為沒有孩子,所以可寫的內容十分簡單,我們邊寫邊商議房子賣了之後,所得一人一半,除此之外我們沒有其他可以約定的事了。寫完之後,並立即請了兩個好友當見證人,四個人用完印,算是大功告成。

第二天下午,我和允中有說有笑的走進戶政事務所,辦事的職員看完了協議書之後望著我和允中問:「你們兩位是當事人嗎?」我們一同回答:「是。」他又問:「這張協議書是誰寫的?」我們又一同回答說:「是我們寫的。」

辦事員請我們稍等一下,當他再回來的時候,戶口名簿上已經註明了我們離婚的紀錄。

五分鐘就可以解決的事,為什麼等12年?沒有人可以說得清楚。不過我和他都很高興這件事終於做完了。當天我們還手牽著手去吃了一頓法國大餐以資慶祝。

離婚五年之後,我把以前共有的房子賣了,我如約的將所得的一半匯進他的帳戶,他也找到了一位理想的師母,並生下了一個很可愛的小壯丁

我怎麼知道的呢?因為那年我和我的再婚的先生到他家去作過客,還給了他小胖兒子一個紅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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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4 下午

恭喜你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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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2 中國時報  文/普莉塔(高雄市)】

看了3月21日玉休讀者的「離婚的我不值得愛?」一文,深感到傳統文化包袱與對離婚者的偏見。我想跟玉休分享的是,「離婚」兩個字代表著妳終於離開了不完滿、不幸福的婚姻,所以離婚本身不該影響一個人繼續追求幸福的權利,也沒有人有資格阻撓妳靠近未來的幸福。

記得有一次逛百貨公司時跟販售小姐聊天,她看起來亮麗又親切,但是當我問起她的婚姻時,她的臉立刻佈滿陰霾,悶悶的說,她離婚了。出於人對人的關懷與同情,我立刻伸出手來大力地跟她握手,告訴她:「恭喜妳離婚了!」她先是楞了一下,然後失神地望著我掉下眼淚,邊擤著鼻涕說:「從未有人對我的離婚給予祝福」。

結束一段婚姻不是單方面的責任,所以離婚者並沒有犯錯,身為旁人的我們,既沒有對於維持他們的婚姻有過什麼付出跟貢獻,所以也沒有任何資格在事後加以批評。畢竟,沒有人能夠保證自己永遠都順遂,大家都應該祝福且佩服那些真正有勇氣,並且大步走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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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4 下午

他去大陸,我丟了個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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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16 中國時報  文/ 小小(台北縣)】

離婚一年多了,心情從陰雨慢慢轉為晴。不曾親身經歷過,很難相信一個人的轉變會如此快。

從前是個顧家、愛孩子的老實人,竟然從第一次和朋友到大陸考察以後,整個人像失了魂似的,一次又一次的找理由到大陸,幾乎每星期都去,回來都是兩手空空,慢慢的積蓄用光了,就在外私自借貸,完全不顧我們母女的生活和感受,我開始懷疑出了什麼問題。直到不時接到討債和默不出聲的電話,我才終於了解我和孩子的地位已被第三者取代,我們不再是他的最愛。

我和女兒忍了兩年這種被電話騷擾的日子,一次在他提出離婚要求以後,我立刻答應無條件的放下維持了九年的婚姻。自此,就像浴火重生般我不再夜夜失眠,女兒也不必再為電話聲響而提心吊膽。

雖然,現在的我必須為了生活而四處奔波,但我們母女三人過得很快活,女兒開心的告訴我:「我們家是自由自在的女人國」,並強調她們一點也不會因為少了父親而感到遺憾。

看來我還真要感謝他拋棄了我們,讓我有機會活出自我,走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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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3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