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我不值得愛?
【2002.03.21 中國時報 文/玉休(高雄縣)】
「請妳高抬貴手放了我家兒子,他是那麼善良單純,我們家只是一個正常普通的家庭,實在沒有辦法接受妳『這種人!』」
雖然一切都已經是過去了,但是每每想到那個驟變的夜晚,孤獨無助,淚如雨下的我,站在他的家人前聆聽這一段字字如針刺般的嚴厲批判,心中真的有錐心之痛。
離婚的我在走出陰霾後,以為是受到上天眷顧,讓我遇到了真愛,始料未及,曾經離過婚的標記,抹殺了我的人格以及所曾經做過的一切努力與付出。
我一直沒機會說,但是卻好想大聲說出來的是:「也許曾如他們所言,與一個離過婚的我交往會讓他們在街坊親戚眼中抬不起頭來,娶我入門更是顏面盡失。但是我真的也只是一個平平凡凡的女子,只渴望受到起碼的尊重,在成人的愛情世界裡,實在無須用盡所有惡毒的字眼來刺傷一個肯為愛情癡心奮戰的人。」
我所能做的就是安安靜靜地走開。因為我了解,父母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我也明白,只有善良的寬恕,是讓自己早日找回平靜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