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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浪漫的離婚

【2002.03.27 中國時報  文/圓(台北市)】

和允中結婚的那一年,我們都還年輕,對於婚姻有著太多與眾不同的想法,例如在家不必做飯不生孩子、個人仍保有隱私的空間和時間等等。事後想來,正是這份反傳統的婚姻觀,拆散我和允中的婚姻。

允中成長在一個傳統的基督教家庭裡,父親是牧師。他從小就立志要像父親一樣當牧師為上帝傳福音。雖然我也是一個受過浸水禮的基督徒,但是我的宗教信仰並不像允中那樣滲進生命裡面。所以,儘管我們有著共同的宗教信仰,但是我們的生活哲學卻是南轅北轍。為了愛我,他做了很多的犧牲和讓步,我並不知道,我在婚姻裡的腳步是凌亂的,是不知輕重的,是傷害的。

我們結婚的時候,允中已經開始在做傳道的工作,結婚八年後,允中順利當上牧師,然而我卻依然沒有準備好當師母。在這八年當中,我們談過許多次離婚的事,但是基於不願影響他父親牧師的清譽,亦不願他的牧師前途因為離婚而受到影響,所以我們也就一直擱置著沒有將離婚這件事落實。

在八年的婚姻途中,雖然我們各懷所思,但還不至於影響彼此相敬如賓的生活。在他當了牧師之後,我們夫妻的關係顯著的名存實亡,越來越像多年老友,而不再像是夫妻。

是九月吧!一個星期天的晚上,允中溫和地問我:「你明天忙嗎?」我也很客氣地回答:「不忙,有事嗎?」允中說:「明天星期一,如果你不忙的話,我們就去把手續辦了吧!」我平淡地說:「好吧,反正遲早要辦。不過,是不是要寫個什麼協議書之類的文件啊?」於是我就拿起紙筆,允中口述,我執筆,因為沒有孩子,所以可寫的內容十分簡單,我們邊寫邊商議房子賣了之後,所得一人一半,除此之外我們沒有其他可以約定的事了。寫完之後,並立即請了兩個好友當見證人,四個人用完印,算是大功告成。

第二天下午,我和允中有說有笑的走進戶政事務所,辦事的職員看完了協議書之後望著我和允中問:「你們兩位是當事人嗎?」我們一同回答:「是。」他又問:「這張協議書是誰寫的?」我們又一同回答說:「是我們寫的。」

辦事員請我們稍等一下,當他再回來的時候,戶口名簿上已經註明了我們離婚的紀錄。

五分鐘就可以解決的事,為什麼等12年?沒有人可以說得清楚。不過我和他都很高興這件事終於做完了。當天我們還手牽著手去吃了一頓法國大餐以資慶祝。

離婚五年之後,我把以前共有的房子賣了,我如約的將所得的一半匯進他的帳戶,他也找到了一位理想的師母,並生下了一個很可愛的小壯丁

我怎麼知道的呢?因為那年我和我的再婚的先生到他家去作過客,還給了他小胖兒子一個紅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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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 月, 2014 at 3:14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