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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F005-劈腿戀’ Category

網路鄉民 正義與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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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4  中國時報   陳中寧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研究生)】
網路上喧騰的劈腿事件,在BBS上已稍稍的減退其熱度。而在這次事件中,「鄉民」的角色,(「鄉民」一詞語出周星馳電影,就是觀看熱鬧的人),在一定程度上,我想是事件發展的主要動力。這種現象與其後續發展,值得注意。

一開始的發文者A君,也就是被劈腿苦主,其實也不過是在遭遇到感情上的挫折,去網路空間發洩滿腔的怒火。事件的發生場域,也就是BBS站PTT的「恨版」,其目的本就是讓人透過發文罵髒話的方式紓解心中的壓力與生活中的不順遂。而網友們也時常會表達同理心或是安慰的詞語。因此有「溫馨的恨版」之稱。但是這次的事件,網友們的熱心,卻產生了過度的效果。

在A君的文章之後,許多熱心的版友基於對A君遭遇的義憤,紛紛加入了查真相的行列。而許多鄉民也在這股大義之名下,加入了討伐的行列。追查的同時也不斷的透過言詞對東海大學兩名同學撻伐。而這樣的聲浪越來越膨脹,膨脹到A君與恨版的版主都感覺到無法收拾。結果是A君發文宣告之前說的一切全是謊言,目前抓到的「兇手」也並非真兇。而版主則是以刪除文章與關閉版面的方式去試圖降溫。

但是網路鄉民們卻依然的紛擾不休,甚至轉戰數個版面去進行討伐大業。而事件的主角被掏空,只剩下不可收拾的騷亂群眾。

在這個事件中,我將參與撻伐的人,區分為兩種主要的論調。有些參與者自認是正義的一方,認為劈腿的人本就有錯,因此撻伐的行為是正當的、對的。但是在這個事件中,東海大學的兩位同學受到了傷害。一位被誤認為女主角的路人受到了傷害,甚至連可能要負擔法律責任的A君,我想他也受到了壓力跟傷害。這些人受傷,卻看不到幫助,換句話說,這樣的正義行動,並未樹立起任何正面性的價值。

正義有不同的定義,但無論是古代的柏拉圖或當代的羅爾斯其基礎都是規範性的價值,可能是集體的善,或是個體的公平待遇。而在這次的事件中,僅僅是基於對某種惡(劈腿)的反動。在缺乏中心思想與基本原則的情況下,網路上的正義就只被表現為惡意的語言暴力,體現為對他者的強烈敵意(甚至隱藏了轉化為肢體暴力的可能性)。當需要捍衛的價值與理念,正義與集體暴力似乎畫上了等號。被掏空的正義竟是如此的危險。

而另一種論調便是,我只是鄉民,是進來看熱鬧的。大家都在罵,那我也不過是跟著罵而已。而相對於之前的正義,我似乎看到了「平庸之惡」的存在。漢娜鄂蘭再討論納粹高層艾克曼之時,提出了平庸之惡的概念,鄂蘭認為,艾克曼其罪惡在於在專制體制中的不思考。在體制中,人們服從著制度的行為,遵從著集體的行動,在缺乏思考的情況下跟著空泛的大家起舞。網路劈腿事件不正是呈現了這樣的平庸之惡嗎?

「大家都這樣」這是一個相當危險的詞彙,因為這正暴露的行為本身的缺乏思考。當有個虛幻的「大家」作為認同的集體存在、有著某項「都這樣做」的行為,作為集體的律令而存在,遵循律令似乎變得理所當然,而事件或行為的本身的價值或目的,就不再有被討論的必要了。透過隱藏在集體之中,人們去逃避自身所應擔負的責任,而個體「隱形」在集體的情況下,不受注視的個體,就很輕易的脫離常規的限制,而變得極端和瘋狂。

而空洞的正義帶出的平庸之惡,並非第一次在PTT這個站發生,但是這次超過萬人的規模與效應卻是空前的廣大;雖然未在事件中發表任何言論的人佔大部分。但我不禁想問:作為相對於社會主流的異端行為與意見,如果可以有包裝與正當性支撐其呈現,我們的社會是否輕易的就陷入集體的瘋狂與暴力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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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 月, 2014 at 2:14 下午

尋找台灣的道德浪女:女性多重關係實踐者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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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妮(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研究生)

一、前言:當劈腿成為「劈腿族」

當我們在說到一個人「腳踏兩條船」的時候,所指涉的是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同時擁有兩個感情的對象,無論他們之間的關係包含著夫妻或男女朋友,「腳踏兩條船」在社會當中普遍被認為是一種「對感情不忠實」或是「不道德」的行為,而踏船的一方,也大部分都不會讓對象們知道彼此的存在,或是選擇性的透露訊息。比如說:當小老婆的可能知道有一個合法的大老婆的存在。 當 2002 年「道德浪女:性開放的全新思考」(The Ethical Slut:A Guide to Infinite Sexual Possibilities)一書在台灣出版,另一種不一樣的「腳踏兩條船」,甚至是「腳踏多條船」的社群出現在大家眼前,這個社群當中的男男女女,包含異性交往與同性交往,最不一樣的事情是,這些「踏船」或「被踏」的人均知道彼此之間的存在。
這樣的做法連在美國社會都是具有爭議性的,但是,這樣的人不只遍佈全美國各角落,也已經開始透過網路、聚會及成立團體的方式,展現他們的存在。在美國紐約市,「多角愛情紐約市」就是這樣一個組織,此組織有一份約八百人的電子聯絡清單,並定期在中央公園舉辦聚會活動。甚至,紀錄片「三顆心… 一個後現代家庭」所呈現的正是一個長達十三年的三人家庭。 如此看來,「劈腿族」,或稱「多重關係」至少在美國的確是存在的,並且已經慢慢開始見光,他們不諱言受到社會嚴重的偏見與污名,但他們開始企圖打破社會對其生活方式的偏見。 愛情不忠、劈腿偷吃在台灣的親密關係現況當中,已經不算新鮮事,從身邊親友、網路、新聞論壇等地方處處可見對於劈腿現象的批判、控訴、討論。但我們也不禁好奇,台灣社會是否有如美國一樣的劈腿族出現?我確信,這樣的人一定存在,只是在普遍遭受誤解與污名的環境下見不得光,只能做不能說,而這也讓我開始尋找:台灣的劈腿族。

二、文獻探討及研究方法

一對一關係或一夫一妻制(monogamy)相當容易理解,就是一男一女、兩男或兩女對彼此有了愛與性的承諾,只愛對方也只跟對方發生性關係。而今日絕大多數文化中的主流態度,就是相信一對一才是自然的、合乎道德的「正常」性愛模式,因而也被視為理所當然而不加質疑。 分開來,而這些也是持續的社會建構,在宗教、精神醫學、公眾或政治上,對性行為有各式各樣的論述跟規範,來區別正常的性與不正常的性。Rubin 更發展出
了著名的「charmed circle」與「outer line」,僅有異性戀、婚姻內、一對一、再生產及非交易的性才是神聖、健康、成熟、安全、合法及政治正確,其他所有不在這些範圍內的性,皆被列為壞的、不正常或獸性的。而每個人應會在這個圈內或圈外佔據一個位置,成為被祝福的或是被詛咒的。 香港的研究者 Petula Sik Ying Ho 對這點提出質疑,在他針對多重關係的研究中,受訪者由於多重關係,被迫重新理解異性戀規範(heteronormativity)的概念,並在「腳踏兩條船」這種無法為社會所接受的行為當中,發展在同一時間
在不同環境中生活的技巧。Ho 藉以證明,人們假設有一致的性認同,或是在性階序中處於固定的位置,這樣的概念是有問題的。實際上,多樣的「主體位置」端看個人如何定位他們自己在性階序上的位置,管理他們的多重關係以及與不同伴侶的關係。而這些描述讓研究者看到,人們是如何在每天的日常生活當中,暗中顛覆不是在 charmed circle 就是在 outer line 這種一致不變的觀念,這些受訪者的經驗將會點醒性認同和相關的表演是怎樣依據不同的社會脈絡所構成。 由於一對一關係被視為「標準的」、「依照慣例的」、「唯一」的性愛模式,所有關於不符合一對一關係的研究,出現了許多不同的說法,來指涉「非一對一的關係」:多類型的性關係1(Ho, 2005)、非常規的關係2、不符規範的親密關係3(Berlant & Warner, 2000)、多重關係4(Barker, 2005, Anapol, 1997; Easton & Liszt, 1997; Lano & Perry, 1997)以及出於選擇的家庭5(Weston, 1991; Weeks et al. 2001; Stacey, 2004)。在本文中,我主要將以「多重關係」來稱呼這樣的性愛模式,我認為,「多重關係」相對於「一對一關係」是一種個人對於性愛模式的選擇題,並非哪一種模式具有正常、常規的位置。 「多重關係」一詞也是很容易被搞混的。在一開始我提到的腳踏兩條船,或是劈腿同時交兩個以上男女朋友的人,他們不也是一種「多重關係」嗎?因為他們也不只跟一個人交往。但是,從道德浪女的觀點來看,或許他們是「浪女」,但卻不「道德」。 「道德浪女」式的多重關係,批判的是反性快感的文化價值觀。即便當今的流行文化及大眾媒體,無時不刻傳達著具有性意味的圖片及文字,馬路上可以看到裸露女體或男體的大型廣告看板,音樂錄影帶中男女互相挑逗的熱舞,娛樂新聞大幅報導某位明星或演員為了戲出脫了多少衣服、演了多露骨的床戲,到了情人節、耶誕節這類節日,又爭相報導汽車旅館又推出什麼優惠,或是消費者如何的大排長龍。即便如此,我們的社會依然懼怕談論性快感,每當談到性,首先被提到的可能是縱慾、性病、意外懷孕、道德與否的焦慮,然後,對於性快感本身

1
原文 multiple sexual relationship
2
原文 unconventional relationships 的態度曖昧不明。但是,如果這個世界沒有性病的存在,沒有意外懷孕,所有的
性愛都是你情我願、高潮迭起的,那麼這個世界對性愛還會有一樣的看法嗎?性
快感本身就是性愛的目標,獲得性快感能夠提升自我良好的感覺,也能夠強化親
密關係的潛力,更能促進對於自我的自覺,因此,看重快感的價值是浪女的核心
價值觀。6

要成為道德浪女,對於「倫理」是很重視的。所謂的倫理並非教條式的標準規範,而是一種原則跟態度。「做一位浪女並不表示你會任性地跟任何人、在任何時候,為所欲為」(道德浪女,頁 36),對於倫理的判定標準是實際的:有沒有人被傷害?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那種傷害?有沒有風險?參與其中的每個人是否都了解風險,並且盡力降低那風險?以及:那件事有趣嗎?大家從中學到了什麼?有沒有人獲得成長?這世界因此變得更好嗎?7

最重要的是,重視「意願」,強迫、威脅、恐嚇、玩弄、欺騙或置之不理是不算得到同意的。對自己「誠實」、也對別人「誠實」,盡力了解自己的情緒與動機,更進一步釐清自己的感覺,讓需要知道的人分享思索的成果。對其他沒有同意加入的人,「尊重」別人的感覺,當不確定的時候就開口「詢問」。承認自己有忌妒、佔有慾等感覺,但試圖不去責怪或控制別人,需要支持的時候要求對方支持以感覺到安全及被照顧。8道德浪女其實需要具有相當程度的同理心、自我覺察力,願意坦誠與彼此溝通,能夠表達自己的情感,盡力尊重自己也尊重其他人的情緒、意願及想法,更是需要為自己負責任。 藉由受訪者對多重關係的經驗描述,可以看見無法被固定的性階序位置。但是,個人參與社會體系的運作,勢必會接受或遭遇到偏見、污名甚至歧視,當個
人選擇較不主流、阻力較大的路時,也會有不同的應對或抵抗的策略。若在親密關係或家庭形式的選擇中,要與傳統或主流相背,必須經歷許多不受他人肯定認同的過程,甚至在自我認同、人際關係、社會的認可乃至於資源的分配都會受到影響。而抵抗的策略多元而程度不一:單身者運用其他符合主流的觀念,例如:孝道,來制衡「女大當嫁」的壓力及期許(蔡秀娟,2005),單親家庭聲稱自己符合充足的條件,證明非主流的家庭型態也有能力運作,例如:白人中產的自願單親媽媽強調有能力提供孩子跟雙親家庭一樣的資源與愛(Bock,2000),透過這樣的方式,獲得他人比較正面的肯定;非主流家庭運用疏遠親友、尋找同好或刻意表現與標籤完全相反的形象,獲得生活的平靜,彼此互相支持,也從實際行動中破除迷思與污名(蔡? 娟,2005;Riessman,2000;Bock,2000;);最後,也有直接以行動具體抗爭,明確表達拒絕接受主流價值的方式,不只有不一樣的選擇,更要直接批判既有體制的壓迫及問題,不一定要顛覆既有的做法,混亂既有的規則及背後特定的意義也是一種方式,就像同居者沒有結婚卻戴著對戒或婚戒,這樣的行動,本身就有一種顛覆的意味,也鬆動了一些既有的規則(Elizabeth,2000)。 我們通常很難想像,當劈腿不再互相隱瞞會是什麼樣子?我們也總是相信,一對一關係才是性愛唯一的形式,一對一以外的都不是愛,也都是不道德的。但是,「在離婚率日益升高且配偶不忠的情況愈來愈常見,一夫一妻制違反人性,劈腿族只是誠實面對罷了。」9本文試圖探索台灣的多重關係實踐者,希望了解他們的性愛生活樣貌,以及如何與社會的污名應對或抵抗。另外,由於女性長期處於性別權力的弱勢,更在性行為上遭受比男性嚴苛的雙重標準,本文主要欲探
索女性受訪者的經驗,以及她們如何面對來自社會的價值批判。

本文採用深度訪談法,受訪對象均來自網路,透過詢問我已經認識的網友是否有多重關係,或認識的人有。第一位受訪者是之前認識的女性網友,她自認有多重關係;第二位受訪者是尋找受訪者期間跟我傳訊息,經詢問之下也有多重關係的女性網友;第三位受訪者是唯一的男性,也是之前認識的網友,探尋一位男性受訪者是為了稍微比較在多重關係議題上的性別差異。三位受訪者均有面訪,過程錄音並騰出逐字稿,並且也有一些網路上的交談紀錄。以下是受訪者的資料:

暱稱 性別 年齡 職業 訪談時間
Carol 女 約 22 大學生 2006/01/13 面訪約兩個小時,並有兩
次網路交談紀錄
Winkie 女 約 23 書店業 2006/01/15 面訪約一個小時,並有三
次網路交談紀錄
SwingClub 男 35 網路業 2006/01/14 面訪約半個小時

三、研究發現

3.1 Carol 的故事
Carol 是一個大學三年級的女生,身形有一些豐腴,打扮感覺有一種自信的美。她覺得自己從高中就有多重關係的感覺了,當時要是跟秘密戀情的男友相處不愉快,或是知道男友劈腿,即使兩人沒有分手,她也會轉而跟比較要好的男生朋友搞曖昧。到了大學開始網路交友,與第二任男朋友的分分合合使得 Carol覺得自己不再願意輕易付出愛情。在網路交友的經驗當中,除了認識各式各樣的人以外,她有過一些一夜情的經驗,並同時跟幾個人維持多重關係,Carol 不是每一個伴侶都有性關係的,有些只有相處陪伴而已,並且,她也不是讓每一個伴侶
都知道其他人的存在,她先觀察對方是怎樣的人,再選擇是否讓對方知道。而有些伴侶還跟其他人交往,有些以她為主。Carol 認為,雖然她並不把伴侶們當男友,但有時候還是會有一個特別喜歡的對象。並且,她都是用心的跟對方交往,不傷害對方也不傷害自己,她也覺得,最喜歡的人有可能是最相處不來的,而不
那麼喜歡的人卻可以帶給她較多的快樂。

3.2 Winkie 的故事
Winkie 在書店工作,外型豐腴,言談間充滿自信跟想法。目前有一個固定的男朋友,以及兩個情夫(她如此稱呼),並且認同自己是雙性戀。Winkie 在高中的時候,看到身邊朋友的戀愛經驗,她一直不認為性跟愛一定要在一起,為什麼一定只能跟一個人做愛。到了大學,她開始去實踐她不認為性愛必定合一的想法。Winkie 主要透過網路來認識可能的對象,她覺得從對談的過程之中就可以了解到對方的想法,跟這個人會有什麼樣的關係,她認為自己很挑,所以並不容易碰到覺得合得來的人。對 Winkie 來說,男朋友跟情夫的主要差異在於心靈層次的東西,男朋友需要有心靈交流的部分,與情夫們可以互相分享,卻不見得能夠交流。Winkie 在多重關係之中向來很坦白,她認為對談想法合不來的人是不可能想要有什麼進一步關係的。

3.3 性關係既重要又不是那麼重要,且性關係不能判定關係的改變

多重關係最容易讓人聯想到的,是多重的性伴侶,其實這也反映了社會價值中對於性關係過度的重視跟惶恐,似乎只要發生了性關係,就是一件足以徹底改變兩人關係的事情,更甚的是,多重關係者被認為有過多的性慾,所以才不滿足於跟一個人維持固定的性關係。而我跟三位受訪者都有談到性關係的問題,三位受訪者對於性關係各有看法。

Carol 是三位受訪者之中,唯一有表達出有可能再度選擇一對一關係的人。也因為她的戀愛經驗是從一對一,到後來的多重關係,對 Carol 來說,這樣子的經驗讓她從一開始把性關係賦予很高的社會意義,例如:性關係代表兩人關係的轉變。到之後不會把肉體關係看得很重,發現沒有愛的性也很愉快,享受性帶來的樂趣,也比較不會有心理負擔。甚至,她覺得讓彼此的關係越單純會獲得越多的樂趣。Carol 可能用有性關係或沒有性關係來區分與伴侶的相處方式,她對伴侶的態度都是相同的,但是她發現有或沒有性關係會讓相處的過程有不同的趣。
但是,Winkie 及 SwingClub 對於性關係的態度比較相像,對她們來說,她們並不想試圖去規範,什麼樣的關係才能做什麼事情,就好像一定要是男女朋友或夫妻才能發生性關係,發生性關係的對象可能是朋友關係而已,而男女朋友是在心靈及精神上的認定。當我跟 Winkie 討論道德浪女那本書,以及性在多重關係之中到底重不重要的時候,她以觀眾若抱持看 A 片的心態看「天邊一朵雲」,W:對啊,性是很重要的,可是我看到的我關注的又是另一個東西,就是⋯也許他真的很重要,那個重要對每個人的意義是不一樣的,也許我們把他當生活了,所以就像空氣一樣,他就是那樣存在著。然後對其他人⋯或對你這個問題,我就會覺得⋯那麼重要嗎?就像有些人會誤解太過是⋯我有三個,我一天到晚都在做嗎?就是同樣⋯我覺得⋯這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Q:其實對妳來說,性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可是那個重要性其實是因為,她是
生活,好像活著的一部分?
W:對啊,應該是說他的重要是已經融入生活了,妳覺得他不重要⋯我不覺得,
就像你會呼吸,那個是一個很自然的行為,不需要去刻意。所以你覺得⋯那
本書提到很多的性,我是覺得還好。

我認為她們點出了多重關係中的一個重要的地方,性快感具有正面的價值,但是,性關係與否的差別,並沒有重要到改變兩人關係的認定。性行為就是為了快感而已。

3.4 即使不公開,更重要的是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並且坦誠面對自己與伴侶

在社會眼光的部分,我跟 Carol 談了比較多的東西,Carol 同時交往好幾個人的事情有讓母親、妹妹及一些朋友知道,但她刻意忽略性關係的部分,因為考量到比較不容易被接受。而同時交往數人的事情,被母親所鼓勵:

「她會覺得我可以多看看,因為算還年輕,所以她會希望我多認識幾個人⋯多看看,不要看到這個男生覺得不錯,就馬上栽下去⋯她會希望我在不傷人的前提下,也不傷害到自己,就是保護好自己,去跟很多男人交往,她覺得無所謂。」

而在朋友方面,知道的人都保持包容跟接受的態度,只希望 Carol要保護好自己最重要。即使是更親密而知道性關係部份的朋友,態度也是一樣:「她們覺得我開心就好,我覺得就還滿包容的,就是說保護好自己不要得病。」 但是,Carol時常在晚上跟男生朋友出去的事情,還是成為班上同學的耳語,有同學宣傳她每天都在外面過夜、私生活很亂,且她的朋友覺得她生活在危險之中,會去傷害到很多人。她也曾經承受班上同學異樣的眼光。對於這點,Carol一方面刻意讓自己成為團體中低調的人,不去辯解什麼,另一方面她也認為,有
些事情是沒有必要去解釋的,因為他人也不見得會相信,重要的地方在於:要坦誠的面對自己跟別人,小心處理。

「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麼,然後活得開心就好。」 「⋯我們班很多女生是那種 亂到被人家發現,她還要繼續裝,我就覺得那樣很討厭她⋯你今天你要去做,就要有膽子承擔,然後當然不要傷害到自己。」 「⋯我是很小心的處理這些事情,盡量不要讓對方受到傷害,自己也不要受到傷害。所以她們認為,像我這樣子的人是生活在危險之中,然後,會去傷害到很多人什麼什麼的,可是我覺得那是不了解狀況的人。」

Carol也可以講出滿多她認為社會眼光可能會有的污名,像是:「這女生很淫亂啊⋯破麻啊⋯就是一些不好的詞語,這女生是社會的亂源啊⋯社會的禍害之類的。」但即使如此,她很確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如果身邊真的有覺得受到傷害,她也願意檢討自己,並認為人與人相處以「尊重」為前提。

「我也忘了是什麼事情了,反正就是他覺得我不尊重他,我就開始在想,我會檢討自己啦,為什麼會讓人家覺得不舒服⋯不尊重,因為我覺得人跟人相處之間⋯應該以尊重對方為前提啦。」

至於在跟 Winkie 討論到社會眼光,她只有網路上的朋友(有些也成為現實中的朋友)跟伴侶之間知道這些事情,她並沒有跟身邊的朋友多說些什麼,也認為沒有必要理會外界的眼光,與她的生活沒有任何的關係,何況她是在意識到社會的眼光之前就已經去做了。跟 Carol一樣,她也認為她自己很清楚自己的界線在哪,別人說不清楚,但是她是分的很清楚的,她更認為重點在於要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在開始之前就要準備好。

「我可能有意識到的一個方面是,因為我是分的很清楚的,那個界線⋯你說不清楚⋯可是我是分的很清楚的。像很多那種⋯劈腿什麼的,我覺得那其實很多都是自己搞不清楚的。除了搞不清楚界線⋯我覺得那是一種⋯你連自己都不清楚,然後你跑去玩這些東西,你沒有說清楚,然後惹來的這些東西,是你自找的。我覺得重點在⋯一開始就要準備好的,重點是你自己要知道你想要的是什麼。」

而在 SwingClub 的想法當中,他認為自己是杜絕外界的想法,不需要所有的事情都讓其他人知道,也不一定需要了解其他人的想法是什麼。他覺得人的想法很多種,彼此認同的可以聚在一起,也沒必要一定要讓其他人認同自己。更重要的在於,如何讓有些人不用遭受莫名其妙的干擾,像是同性戀根本就是莫名其妙受到干擾的。

由受訪者的想法當中可以看到,無論她們有沒有意識或接收到社會的污名,更重要的是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她們也確實知道自己的想法跟行為,她們了解 3.5 見縫插針,但不需要硬碰硬

若別人問起自己的感情狀況,甚至直接問到多重關係的時候,Carol 認為她會看對方是怎樣的人,來選擇要說多少,若對方可以溝通的話,她會試著跟對方解釋,說明她其實是很謹慎處理自己的關係。但若碰上講不通的,就不用浪費力氣跟對方解釋,反正說了也不會改變對方對她的看法。 Winkie 也有類似的觀點,她實際的遭遇是,別人會問她有沒有男朋友,她會說有,其他的她不認為需要多說,因為這是她自己的事情。但是,她認為若要講開來:

「對話最先要成立的應該是⋯兩個人要能夠懂⋯或願意去了解彼此的,⋯有些人根本不想跟他講話,你今天花那麼多的力氣,去跟人家講一個他絕對不會願意去理解的觀念。」

因而,我認為她們並非駝鳥不願意面對社會的污名,正是因為她們了解自己不容易被接受,而不願意去衝撞或讓自己陷入困境,能夠溝通的可以嘗試,但不需要去跟不願意溝通的人多說什麼。

四、未完的結論

當我開始想要做這個題目的時候,曾經擔心過是不是找得到這些人。畢竟,就連我自己都很疑惑,除了自己之外,其他相同的人在哪裡,好像從來都看不到。當我在網路上釋出需要幫忙介紹受訪者的訊息時,其實詢問的結果,都有回音,也都確定這樣做的人不少,但是可能因為需要保密或種種原因不容易訪談到。當我跟兩位女性受訪者訪談的過程中,她們也都表示,還沒有認識同樣這麼做的女性,如果有機會,其實滿願意認識同樣在多重關係的朋友。從此可以看到,多重關係在台灣,目前屬於零散而各自孤立的狀態,或許在同志圈,多重關係的形式比較為人所聽聞,但對於異性戀者(或異性戀為主)來說,這還只是能做不能說
的議題。 但是,我在三位受訪者身上看到,她們雖然覺得孤立,但依然坦誠面對自己,即便有耳語,也要選擇對得起自己良心的事情,明白自己的界線,謹慎處理與伴侶之間的關係。性可以獲得歡愉、也就像生存中的必需品之一,但是,性關係不是認定兩人關係定位的探測筆,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認定。
在這篇文章的發想、訪談、到寫作的過程當中,我在網路上也親身經歷了一場對於多重關係(多重性伴侶)的筆戰,欣喜的是有好幾位多重關係者現身述說有連結的可能性。這只是個開始,至少,這個小小的研究已經讓我知道,我們並不孤單,有更多的人可以分享與思考。

五、參考資料

Ho, Petula Sik Ying, 2005, “The (charmed) circle game – Reflections on sexual hierarchy through multiple sexual relationships.” Bock, Jane D., 2000, “Doing the right thing? Single Mothers by Choice and the
struggle for legitimacy” Gender and Society, 14 (1): 62-86.
Vivienne, Elizabeth, 2000, “Cohabitation, Marriage and the unruly consequences of differences” Gender and Society, 14 (1): 87-110.
Riessman, Catherine Kohler, 2000, “Stigma and Everyday Resistance Practices: childless Women in South India” Gender and Society, 14 (1): 111-135.
Rubins, G., 1984, “Thinking Sex: Notes for A Radical Theory of the Politics of Sexuality” pp. 11-35.
蔡? 娟,2005,單身不婚女性主體在台灣。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16-51。
Easton, Dossie and Catherine A. Liszt, 張娟芬 譯, 2002, 道德浪女:性開放的全新思考, 台北:智慧事業體。
羅彥傑 譯,美新劈腿族 不隨便上床,自由時報,2005 年 11 月 14 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nov/14/today-int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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