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聲明稿:

評論:

新聞:

後續:

 

同志派對與多元社會

◎朱偉誠

會不會是陳水扁總統最後揭曉的公投題目太過於反高潮了,這個普遍帶有失落感的週末,最具震撼性的「新聞」,竟然是警方破獲大型同志搖頭內衣派對的訊息:兩個晚報的頭版頭條,搭配以裸身男子抱膝低頭排排坐滿一房間的大幅照片(還以為只有在行動藝術的創作中看得到),電視以及平面媒體持續加以追蹤專題報導,甚至某一新聞臺還繪製了派對現場的3D平面圖。 

到底是發生了什麼大事了呢,值得這樣大張旗鼓的報導?而在媒體之前遭到那樣違反人權對待的人們(這還有人在意嗎?),又究竟是犯了什麼法呢?仔細想想實在是非常有限。由於現場裝有隔音設備,那棟大樓的住戶所受到的困擾並不清楚;若是有營業事實而未申請可能違法,但是去參加這個派對的人,大概也只有在販賣與吸食藥物的部分有可能觸法,至少根據報導,這是警方最後移送的主要法條根據所在。 

怪不得在歐美或日本的媒體上,從來不會看到任何類似的新聞,更別說是成為頭條了。這當然不是說在他們哪兒從來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恐怕更令人眼界大開的還多著呢),而是因為這類事情的社會重要性實在太低,要不是警方根本無暇理會,要不就是有取締也不會登上媒體成為新聞。而臺北市中山分局動用了大批警力,忙了一整天,然後各大媒體忙了一個週末,就是為了這件事,這本身或許才是一個社會問題。 

我知道我這樣說,一定會有許多人不以為然,認為我不過是想要轉移焦點,好為同志這樣「違反性道德」的行為開脫,而法律對於這樣「混亂」的現象豈能坐視不管。我想臺灣那麼急切地想要國際化,總得學會理解國際多元社會對於這類問題的觀點及其道理所在,那就是:成年的個人如何去使用他的身體,去過他的私生活,我們既無權干預,也沒興趣知道;而法律所應規範的,只限於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運作關係,法律既不能也無法規定社會的道德風氣為何。 

而其道理非常簡單。社會的公共資源既然有限,當然優先處理與人民的生命財產直接相關的治安問題:難道有人會比較關心陌生人在餘暇時間的性冒險,多過我們生活中高居世界前茅的竊盜率與詐騙案?還是我們總是比較在意大樓鄰居關起門來在裡面做些什麼,而不是他堆放在門口擋住樓梯通道的鞋櫃雜物?冷靜下來想想答案應該很清楚,但是我們的媒體與警方日常所選擇的關切卻是明顯的本末倒置,猥褻地(是的,這才是猥褻!)不斷以性愛八卦來搪塞我們對於切身權益乃至公共事務的關切。 

其實,有同志穿內衣參加搖頭性愛派對,乃至自拍風潮,那又怎樣呢?我實在是想不出來,這對於廣大的社會大眾乃至臺灣整體社會,到底具有什麼樣的重要意義?是不大聲嚷嚷的話,類似的現象會繼續散佈擴張,然後會影響到日常生活運作與國家前途嗎?到底什麼時候我們才會瞭解,不要去在意窺探乃至判斷干預別人的私生活,才是邁向一個多元社會真正的基礎所在呢?人們總是都有著許許多多永遠也難以相互理解的差異,不斷地以聳動與妖魔化的手法去彰顯這些差異,除了是在不斷鞏固既有一元的制式主義之外,更是在製造對於差異的排斥與仇恨。

2004.01.19 中國時報 

國際邊緣頭條開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