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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PARTY 隨想 

作者:吳易叡

來源:南方電子報
http://www.esouth.org/sent/200401/south20040128_3.htm

同志「轟趴」又成為媒體寵兒。從這兩天各大即時新聞、早晚平面報紙中,我們不難嗅出其中的腥羶。可想易見,這是警政單位在年節前的重大政績之一。但除了此事件暴露出的「治安隱憂」之外,這則令人臉紅心跳的新聞究竟還提供我們什麼樣的隨想空間?

平面媒體這樣報導:「九十二名男同志全脫到只剩下內褲,在卅坪不到的空間內,吃搖頭丸狂歡熱舞,在「做愛室」內,大玩性愛遊戲。現場盡是用完丟棄的保險套,警察在現場清點人數時,春光無限。」「眾男揮汗狂舞,闢室做愛,滿地都是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搖頭丸、K他命散落一地,還有吸食器具,腥味令人作嘔」,此外,媒體也報導員警深怕感染愛滋,戴上手套與口罩偵辦嫌犯。這跟前一陣子某警局內收押一位帶原 HIV 的嫌犯,除了隔離以外還貼上警告標語提醒眾人此人患有愛滋切莫靠近的新聞,有異曲同工之妙。當時媒體對則新聞的評論竟然不是「社會對愛滋的認知嚴重不足」,而是「凸顯愛滋防治的漏洞」!

若說只有現行犯才算犯罪,那麼警方如何合理懷疑這九十餘名「嫌犯」除了熱舞狂歡,都持有或服用違禁藥品?如果這那只是一場以手機約定成孰的邀約,又如何定義這些舞客「公然猥褻」?事件後,四名負責人及十七名舞客坦承持有毒品及吸毒,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其餘舞客採尿送驗後暫予飭回。也就是說,不論其餘七十人是否有犯罪或者「不檢點」的行為,包括公權力以及媒體的報導方式,已經對這大批「人犯」造成傷害。傷重還遍及弱勢的性別族群以及無辜的愛滋病患。

當然,先不論綜藝化的電視新聞。各大報紙也用大相逕庭的態度處理這則新聞。蘋果日報當然首當其衝,刊登最多照片和專斷的言詞;近來因為商業競爭,不管在政治立場以及編輯方式都採中間路線的中國時報,報導方式則剛好也走在聳動與保守之間;而自由時報則較中肯地除了事件報導之外,加入了短評,企圖理解「同志搖頭」迷幻次文化的來龍去脈(見一月十八日,十七版),唯標題中仍含「群交(事件中的確有人進行群交,但標題乍看之下似乎是一場九十餘人的群交)」、「亂性」等概括字眼。但兩家英文報紙,China Times 則除了稱其為 gay orgy 之外,並無其他負面的歧視性言辭;至於 Taipei Times,則隻字不提 gay 這個辭令。這並不代表外國人對相關事件比較「司空見慣」,而是暴露出國內媒體拿捏新聞中諸端重點的成熟度,稍嫌不足。
若以存在心理的角度而言,在媒體閱聽的過程當中,我們藉由不斷在聲光或是文字下的曝露,不斷背訟傳達到我們意識中樞的各種字眼。這些字眼有可能是社會的成見,但是過程卻未經過濾,意義上則是「無意識」的。好比此次事件中,媒體已經將「同志」、「搖頭」、「拉 K」、「炒飯」甚至「淫亂」接連畫上等號。這種既定的「法則」存在於我們的文化中。一旦它合乎社會普遍朝向腥羶色的閱聽需求,即便這些符號想像事實上缺乏了完整的內容,仍然可以成為一種真實性,也成為大眾用來品斷甚至咒詛一件事的依據。

我們的媒體為什麼不去探討:同志為什麼只能擁有狹小的生存空間?如同白先勇筆下的孽子們,在新公園的黑暗王國中幽會?為什麼未出櫃的同志族群隱姓埋名的交遊方式,容易成為愛滋溫床?筆者曾經在旅行途中客居巴黎,造訪的社區是由三對同志伴侶、兩對異姓夫婦和他們的小孩、寵物所組成。他們不管在生活或情感上都相互照應,儼然一座烏托邦!期間,曾經造訪巴黎市政府所屬,氣氛親切的療養院,探訪罹患愛滋的病友。回臺以後,知道這位病友已經過世。他的好友們在他生前於摩洛哥購置的宅院裡舉行追思派對,在那裡他們做了各種他生前喜愛的料理,在那裡他們宣讀遺願。一樣是「轟趴」,卻是相去甚遠的情懷。

想當然爾,這則搖頭新聞過沒幾天,將船過水無痕似地在選舉新聞中落幕。但它所挾帶的「無知」卻對弱勢、病友的人權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在號稱要以人權立國的臺灣,人權法、反歧視法初露曙光,但距離一個公義和平的社會,路,似乎仍迢遠。

國際邊緣頭條開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