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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the ‘D010-鞋腳戀’ Category

荷蘭怪異男子喜歡舔女性腳趾 荷工黨籲立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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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報業網 2004.08.0712時09分(天石/高路】

 據路透社消息,荷蘭警方日前逮捕了一名喜歡舔女性腳趾的男子,但是由於現行法律對這種行爲並沒有規定,所以無法加以起訴。因此,荷蘭工党正在呼籲立法禁止主動舔腳趾的行爲。

荷蘭警方的發言人昨天稱,日前一些在鹿特丹的公園和海灘上曬太陽的女性們發現一個鬼鬼祟祟的男子,他經常悄然接近進行日光浴的女子,二話不說就偷偷地舔吮女士們的腳趾。警方接報後將這名男子扣押了起來。

但是,警察們最終還得把這個登徒子放走,雖然舔陌生人的腳趾是一種相當怪異的行徑,但是卻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荷蘭媒體報道說,該男子年約35歲,在過去三年裏經常舔陌生人腳趾,但是直到最近才被警方抓住。

工黨的一名國會議員已經向司法部門發出質疑,要求解釋爲什麽荷蘭法律禁止亂丟垃圾,卻不約束亂舔別人腳趾的行爲。工黨希望能夠修改法律,要求嚴禁這一侵犯個人隱私和身體的行爲。

資料來源:http://news.tom.com/1006/200487-1174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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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 月, 2014 at 7:32 下午

南京20歲女孩拍賣原味絲襪65元一雙 當面脫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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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2/金陵晚報】

《南京小女子出售絲襪啦》、《出售自己穿過的絲襪》這樣的帖子近日反復在西祠各大論壇出現,“短絲襪:35元一雙(2-3天),長統絲襪:65元一雙(2-3天),需要的朋友請撥:××××××××(限南京地區)。交易時間下午5點到晚上8點都可以是當面交易,當面脫襪,外地的可以郵寄;QQ:××××××。”帖子的點擊率都超過300,不少網友都表示願意購買。

賣主:
現場交易,當面脫襪

一位QQ名叫“小雅典娜”的女生是“原味絲襪”賣主中的一員,根據她留在網上的電話,記者打了過去。“小雅典娜”自稱姓陳,今年20歲,是南京藝術學院的學生。電話那頭的聲音開始顯得溫婉輕柔,而當記者反復詢問時,她變得有些惱怒和急躁,一個勁地質問記者:“你到底買不買?你問那麼多幹嗎?”

據陳小姐介紹,她賣的絲襪分兩類,不同類別價錢也不同,其中短絲襪35元一雙,長絲襪65元一雙,都是自己穿過的。“襪子都是我自己穿了兩三天的。你如果不信,我可以穿著襪子去見你,然後當面脫下給你好了。保證上面有我的味道。”

陳小姐的交易時間嚴格限定,只在下午5點到晚上8點間有空。當記者詢問是否可以不預訂,當天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時,她表示要看具體的交易地點,如果不是很遠就可以。“你在哪里?我現在山西路附近,如果你確定要今天買的話,我現在就可以過去。”
在電話交談的過程中,陳小姐反復強調自己是南京藝術學院的學生,不容記者質疑。當記者希望她能有所證明的時候,她說:“我騙你幹什麼?你既然不相信,還和我談什麼呢?”

陳小姐不願意給記者透露過多的資訊,對生意的狀況隻字不提:“我賣出去多少和你有什麼關係啊?”記者告訴她,這樣只在電話裏交流,萬一被騙怎麼辦?如果買的人多,可以證明她比較誠信時,她終於不耐煩了,“你買就買,不買就不買,哪來這麼多問題?即使我們晚上見面了,我也希望你付完錢,我把襪子脫下給你,你就走人,不要問那麼多。”

在問及是否可以辦理外地郵購的時候,陳小姐變得開始有些惱怒:“你如果有朋友在外地,幹嗎不讓他自己來問?”
陳小姐並不是在網上叫賣自己穿過的絲襪的唯一賣主。一位西祠註冊名為“鴉片lily”的女生也在網上留下了自己的QQ號和網路相冊的位址。和陳小姐“當面交易”不同的是,她要求買主先去看她的網路相冊裏所陳列的貨品,選中後再和她用QQ交流,然後才是先付錢,錢到後,視頻穿上給買主看,最後交貨。

“鴉片lily”顯得比陳小姐更有經驗,她的簽名上這麼寫著:“本人很喜歡聊天。請注意未交易前本人拒絕閒聊,拒絕談愛,請不要提視頻要求。”在價格方面,“鴉片lily”也比陳小姐略為便宜,她的價位是“長的50元短的30元”,在QQ交談中,她告訴記者自己是女大學生,但拒絕透露具體學校。她向記者強調說:“我只賣穿過的絲襪,但拒絕提供戀足服務。”

記者瞭解到,普通的短絲襪,5元錢就可以買一包,通常一包有10雙,也就是說,一雙普通的絲襪,只賣到0.5元一雙。相比之下,30元一雙,就翻到了60倍;35元一雙,就翻到了70倍。故此,有網友回帖表示“這簡直是暴利”。不過,依然有買主。
買方:
戀足成癖,價格不貴

幾經周折,記者採訪到了一位元剛剛買過絲襪的吳先生,在記者承諾不透露任何真實資訊的情況下,他承認自己有“戀足癖”。
“我今年31歲,做保險工作,還沒有結婚。我從上大學開始,就迷上了女人的腳,有時甚至去舔腳模照片上的玉足。我買絲襪,其實是戀足,聞到女人腳上的味道,我就會很興奮,所以我覺得60元一雙,一點也不貴。”吳先生反復叮嚀記者不要透露他的真實姓名,甚至西祠上的網名。最後,他還強調說,“我只買女孩子穿過的絲襪,這是我的個人買賣行為,我並沒有妨礙到別人,不是嗎?”

另外一位買過絲襪的網友誤以為記者是同好,他在QQ上告訴記者:“我戀絲襪已經有10年的歷史了,我也不知道怎麼開始的。”當記者表明身份後,他立即將記者拖入了QQ的黑名單。
專家:
遊戲心理,不宜譴責

戀足、戀絲襪、戀絲襪上的味道,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心理呢?記者為此採訪了南京腦科醫院醫學心理科的權威專家。
這位元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專家告訴記者,這只是一種遊戲心理,不宜對其進行道德上的譴責。
該專家認為:“買賣絲襪,首先是一種經濟行為,而後才是心理行為。這種心理行為其實比較複雜,動機也比較多。有的人可能是有窺陰癖,有的人可能是有戀物癖,但我想,更多的人是一種探秘、好奇,是一種遊戲心理吧。”
該專家還告訴記者,“沒必要對戀絲襪、戀足口誅筆伐,有的人對別人買賣穿過的絲襪妄加猜測,這反而有可能是一種變態心理呢!只要買方賣方都是自願的,不違法、不違背倫理道德,這真的沒什麼,一種買賣行為而已。”

名詞解釋

戀足癖
戀足癖是指對同性或異性的足部或其鞋襪有特殊的迷戀,而這種迷戀往往超過對其身體的興趣,有這種愛好的人被稱為戀足者。不同的戀足者有不同的方法滿足這種癖好。有的只需藉著自己的想像,便可得到滿足;有的要透過看異性或同性腳部的照片,才能得到滿足;更有甚者,要靠偷窺別人的腳,或強迫別人踐踏自己,才能獲得快感。

戀絲襪癖
戀絲襪癖是性倒錯的其中一種,有這種癖好的人,其性興趣在“某些無生命的物體”。有戀絲襪的人常為男性,女性戀足者頗為罕見。戀絲襪比較強烈的人,可能會以偷竊,甚至以暴力的手段獲得所需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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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 月, 2014 at 7:30 下午

性愛辭典:戀足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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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 A 片超喜歡看女優的兩隻腿被高高抬起,然後左右被拉開。」「這個冬天我約網路情人『冬季戀哥哥』出來見面,下半夜我們到 Motel 做愛,她全身脫光卻仍穿著馬靴和我做愛,這種獨特的感受,讓我現在一看到馬靴妹就會有莫名快感。」「女人的腳趾頭在做愛時用力地伸展、扭曲,那活色生香的畫面真的很令人蠢蠢欲動。」對有戀足癖的人來說,腳踝和腳趾的魅力可說比性器官還要誘人!

東西戀足史,慾望無國界足部充滿慾望的影射。中國舊社會要求女性纏足,「三寸金蓮」形成集體的慾望催眠。裹小腳風氣讓中國傳統性文化不言可喻,愈是袖珍的足踝愈讓人和處女形象有所聯結,就像嬰兒的腳丫予人純潔可愛印象而忍不住想吻囓;把玩小腳成為一種「性的變體」。明代情色文學與春宮作品所描繪的裸女,幾乎都是光著小腳丫上陣,如玉似雪的潔白趾頭,成了墨客艘人品評女性的熱門部位。據專家學者研究受,纏足女性因足部變形導致行走危顫,足不出戶讓待嫁女獨守空閨減少見識機會,滿足男人處女情結;生理上因裹足而行動遲緩,纏足制約也讓男人更能掌控女性。

腳趾充滿誘惑力,日本 A 男優加藤鷹傳授性愛祕技,指出吸吮女性腳趾有利啟動女人高潮,可讓女人濕濡而達到極度歡愉的「洩潮」狀態!在 A 片類型裡,有為滿足戀足癖而著重足部演出的鏡頭,將視覺焦點從胸前轉移到下半身,用按、捏、掐、壓等把玩女人雙足的方式,強調足的魅惑。足部是令人曖昧的身體部位,用捏腳等按摩足部的挑逗足以撩撥性慾!末梢神經的敏感度讓人在接受撫觸或搔癢的同時,也接受到性愛暗示。女人對男人含腳指頭挑逗無不感到興奮,這種說法我曾經親身體會,用唇舌吸含彈弄女人的足部和腳趾,尤其是敏感的趾縫,果真可搔弄性慾。當然被吸舔的一方要先把腳洗乾淨,否則一雙臭摸摸的腳可是會讓男人倒陽的!「足浴」也是前戲,沖洗按壓腳底的穴道,有助於舒活經絡;張藝謀導演的電影《大紅燈籠高高掛》,將敲足捏腳當成是催淫過程,呈現對足部的一種色慾偏好。以經典著作《大亨小傳》膾炙人口的美國作家史考特費茲傑羅更直言「腳根本就該列入性器官」!在保守年代裡,對外長年被鞋包覆的足部確實和陰部一樣給人無限遐思的神秘感。西方童話《仙履奇緣》,王子以玻璃鞋遴選合腳的女性,在近代性心理學研討中驚爆的卻是個戀足癖的故事。

戀足癖,十足魅力!戀足癖迷戀足部,而穿上高跟鞋的美人足更加優雅迷人。深受時尚男女熱愛的電視影集《Sex and the City》,四位都會慾女在劇中將「性愛」 mix「時尚」發揮得淋漓盡致。時尚品牌Manolo Blahnik所營造的足下性感,經由女主角 Carrie 的演繹,令全球女性對這牌子的高跟鞋趨之若鶩;每個自比為 Carrie 的女人,都想要弄到一雙 Manolo Blahnik!時尚與性愛的水乳交融早已不是新聞,甚至已形成一股風潮!各大品牌在形象營造上,擅長以裸露肢體的挑逗男女來撩撥情慾、撩動購買慾;尤其服裝、鞋子的廣告,更是懂得運用性感的足部來傳達對時尚無法抗拒的原始慾望。去年秋冬 Sergio Rossi 讓女人全身光裸、曲線畢露,僅僅足蹬細跟高跟鞋的惹火畫面惹得男女慾火中燒;對於時尚的渴念,彷彿瞬間在裸女的腳下勃起充血!2003年Jimmy Choo 的平面廣告請來張著烈火紅唇、性感撩人幾近全裸的噴火女郎,翹起二郎腿賣起長統靴,毫不費力地就將男女對於時尚的滾燙慾望,男人在女人充滿性暗示的情慾姿態前猛然提肛!而向來擅於精準掌握性愛與時尚群戲的設計大師們,面對即將來臨的春夏,更是在時裝發表會上要模特兒們,群起抬頭挺胸地足蹬各式迷死人不償命的性感高跟鞋,魚貫步出女神般的性感軀體,跨演慾之大戲。

因戀成癖的足下之慾時尚向來是設計師的「慾望陰謀」,許多知名設計師都藉由自己的才氣,用性愛意象豐富服裝語彙。露趾堪稱春夏鞋款中的時尚大戲,無論皮料、科技材質或繫繩纏繞的高跟鞋都強調露出腳趾頭,甚至裸露足踝的無腳跟繫帶拖鞋,讓女人更加性感,讓男人更有快感!

戀足癖是種戀物癖;對戀足癖而言,足部是最容易牽動感官視覺的性感帶,比乳頭、陰核、陰唇和陰道口這些超級性感帶更生猛帶勁!夏日海灘是戀足癖的天堂,尤其在佈滿沙礫的海域或土石散落的戶外場地,一雙雙奔跳的裸足刺激著戀足癖的渴望。我的一個朋友大砲坦言自己有戀足癖,我曾看過他的星座命盤,他的太陽、金星和火星都位在雙魚座,雙魚座主宰足部,更加深他對足的愛戀慾念。從歌壇轉戰戲劇和主持的藝人徐乃麟,一首〈紅鞋女孩〉至今仍受人津津樂道;大砲把這首歌當成是「打炮進行曲」。「我喜歡女人穿著紅色高跟鞋和我做愛,然後一面哼著〈紅鞋女孩〉,你不覺得這很浪漫嗎?」選這首歌當做愛「主打歌」浪不浪漫見仁見智,但根據醫師建議:做愛時唱歌確實有助分散注意力,避免男人太早射精!而這首歌唱著:「紅鞋女孩,等等我,紅鞋女孩,等等我!」彷彿也在提醒著男人別太快洩啦,等等我,別太快玩完了。你有不為人知的戀足癖嗎?還是你的她對足部愛戀莫名?如果你不是愛ㄎㄚ的怪ㄎㄚ,卻也想品嘗戀ㄎㄚ的感覺,不妨可挑選吊襪帶、網襪和高跟鞋這些足下極品為慾望加分,或者試試吸舔對方的腳,或要性伴侶用腳指頭替你摳摳龜頭(注意對方可不要有香港腳,以免染上香港屌)。

性愛是兩個人的事,不要勉強他人附和你的喜好,甚至強制對方做不愛做的事;也別為滿足私慾而做出偷摸人腳或偷竊他人鞋襪的行為。就算是戀足癖,也要戀得蓋高尚、戀得有品味,才不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資料來源:http://www.mensuno.com.tw/version2/menstalk/s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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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 月, 2014 at 7:29 下午

削足……才是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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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人間咖啡館   930504 ⊙平路】

喜歡看女生的鞋子。特別是高翹起來的腳丫,銜著一雙搖搖欲墜的細跟涼鞋,美死了。

 腳趾頭搽的若是櫻桃紅指甲油,顯出白皙的腳趾、豐腴的腳背,向上看,瘦不露骨的一環腳踝,簡直是女性美的極致。

 要不然,均勻的小腿,透明繃緊的絲襪,腳背弓起,底下一雙尖尖……尖尖頭的三寸高跟鞋。

 尖頭加細跟,走得危危顫顫,隨時準備會摔下、會跌死,聯想到生命的脆弱。因此它像是自虐,接近佛洛伊德的死亡本能;借用康德的語彙,因為有害性使它變得「崇高」。我經常用鼻子貼著冰涼的玻璃,看櫥窗裡那些高不可攀的至尊鞋子,絆帶一根細若懸絲,怎麼支撐重量?我想,此生都不夠膽量套在腳上。這一瞬間,在櫥窗裡,我不敢試穿的高跟鞋,正發出神性的光輝,變得聖潔又尊崇!

 我,曾經有過接近神性的經驗,結果是扭傷腳踝,必須臥床,用拐杖走路,經歷一段復健過程才能夠雙腳著力。然後愈挫愈勇,傷好了又穿起高跟鞋。我不喜歡中間的高度,我不喜歡圓胖的鞋跟,更不喜歡矮仔樂的木屐,那太平庸。在某一種限度內,我繼續練習尖尖頭的高跟鞋。好像小人魚喝毒湯換來的雙腳,一步步如履刀山。踩在針尖上一般,看起來卻益發搖曳生姿,她在忍痛探看外面的花花世界。

 猜得到女性主義字典裡會怎麼說:高跟鞋窒礙難行,不但帶來運動傷害,而且等於向世界宣稱:自願處於不利的位置。更糟糕的是,它在招惹(邀請?)情色的眼光。

 我承認這種分析有道理,高跟鞋與纏足之間難免牽連。誰教知識與實踐一向頗有距離:就像我明知道咖啡因有害人體,明知道對咖啡的沉湎混合著對美的耽溺,其中還拼貼了布爾喬亞的氛圍想像,但我能夠一天不喝咖啡嗎?「在文明斑駁的網上,豈有一根無色的絲,」不,搖搖頭,我不是無色的絲。

 更何況,自娛也是娛人,自戀也是她戀,我喜歡穿窄裙的女人,我喜歡看細長的小腿,記得川端康成在《美麗與哀愁》中寫的音子與慶子,只有女人才能夠盡情欣賞另一個女人所流露的風情啊。川端寫音子看慶子睡在床上:「因為是橫臥的,雙腳雖沒有粗野地張開,但腳踝整個露在被角外面。」可惜,在一個異性戀的領域中,女人若是只被男人看,等著讓男人來欣賞,有點像暴殄天物,我哀哀地在嘆氣。

 給自己看?讓自己開心?或者只是無聊的時日,找點名堂跟自己過不去?多年前,足專科的診所之中,醫生熱切地講給我聽,值得,好像做算術一樣,痛一次,讓往後許多年一點也不痛。於是最簡單的局部麻醉:尾趾側邊,刀切開,磨去一小片骨頭,從此一勞永逸,穿尖頭鞋,不會帶來任何壓迫感。

 爾後一切稱心,沒有任何後遺症,陰天下雨也沒感覺(趕緊敲三下木頭)。但想來仍然有點心虛,換成今天,當日的瘋狂舉止,大概不會去做。

 想想看,又不確定了,若有機會:手臂上紋一塊刺青,耳輪上多穿一個耳洞,其實,我並不反對給自己添加點什麼。時至今日,我仍然喜歡在腳踝上拴一條細細的銀鏈,這種好玩的裝扮,我可沒想到女性主義,喔,還是想了一點點,為什麼要想起呢?喔,我們女人,不是敗在女性主義上,而是敗興在女性主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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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 月, 2014 at 7:27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