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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檳榔西施 屏縣議員狂點子
【2002.06.21 中國時報 記者張明結/屏東報導】
屏東縣議員何春美廿日質詢指出,檳榔西施付出自己的勞力辛苦賺錢,人格應受到尊重,不該與色情劃上等號,建議縣府應比照黑珍珠小姐舉辦檳榔西施選拔活動,帶動檳榔文化及產業發展,潘淑真議員也認為應以輔導代替取締。縣長蘇嘉全答允研究舉辦檳榔文化博覽會,展現檳榔西施才藝及產業內涵,為避免太驚世駭俗,考慮由縣府贊助民間舉辦。
何春美指出,屏縣檳榔攤約有一千三百餘攤,檳榔西施近三千人,她們以勞力促銷檳榔帶動產業發展,外界應充分尊重她們的人格與尊嚴,不該與色情劃上等號。
她說,縣府辦理黑鮪魚觀光季及黑珍珠小姐選拔等活動,發揮促銷的功能,希望縣府比照黑珍珠小姐選拔作法,明年舉辦檳榔西施選拔活動,並針對檳榔西施的服裝做規範,以導正社會風氣,潘淑真議員也建議政府,以輔導代替取締檳榔西施。
農業局長黃振龍指出,檳榔西施已成為檳榔產業的行銷一環,如未影響交通及違反善良風俗有存在價值,至於易引起車禍是見仁見智看法,駕駛人如目迎又目送,才有發生交通事故威脅,如僅目迎不目送就不會發生車禍。
縣長蘇嘉全表示,他與文化局長洪萬隆曾研議舉辦檳榔西施博覽會的可行性,唯擔心太驚世駭俗而作罷,不過同意進一步研究舉辦檳榔文化博覽會,除檳榔西施表演服裝、才藝外,並展現檳榔產業文化內涵,為減少爭議可考慮由縣府贊助民間方式辦理。
檳榔西施選拔 議員建議舉辦
【2002/06/21 聯合報 記者邱貴雄/屏東報導】
縣議員何春美昨天質詢指檳榔為台灣的重要產物,檳榔西施已成為台灣的特殊文化,為節省警力、端正民風及帶動產業與觀光發展,建議縣府比照黑鮪魚季及黑珍珠小姐選拔舉辦「檳榔西施選拔」活動。縣長蘇嘉全表示,檳榔西施的存在有爭議,若舉辦「西施博覽會」則可考慮,他責成農業及文化局研究。
何春美說,台灣檳榔可從產業、市場、文化、走私及檳榔西施五方面來看,這個產業政府不輔導、不鼓勵,市場交易絡熱,由過去的走私到面臨進口壓力,但還是供不應求,還有人把本土檳榔帶到大陸種植。
其次,檳榔西施也成為台灣的特殊文化。
「西施」名稱很美很雅,但政府只取締檳榔西施,沒有導入正軌,她們靠勞力賺錢沒有受到尊重,外國人以為清涼裝扮是檳榔西施的制服。
她指出,為了讓檳榔西施活得有尊嚴,讓檳榔的價值讓社會大眾了解,朝正面發展,建議縣府比照黑鮪魚季及黑珍珠小姐選拔舉辦「檳榔西施選拔」。
蘇嘉全說,屏東縣檳榔種植面積有一萬三千多公頃,年產值約四十五億元,是縣內除了蓮霧外的第二大宗農產品,尤其屏東檳榔種在平地,沒有水土保持及環保問題,他曾與文化局長洪萬隆研究舉辦「西施博覽會」來釐清檳榔的爭議,內容包括結婚請客少不了檳榔、檳榔在南島體系原住民社會的地位、使檳榔西施不流於俗套等。他願意再請文化、農業局研究,包括到底由政府或民間來辦較適合。
農業局長黃振龍在答覆縣議員潘淑真檳榔有何作用、對檳榔西施的看法時表示,檳榔從頭到尾都有作用,名菜「半天筍」是指檳榔心,檳榔花可以炒肉絲,葉、根部可以製成藝品,醫學上檳榔還是驅蟲劑,他個人贊成將檳榔列為農作物輔導。
黃局長指出,檳榔西施是行銷檳榔的一環,只要不違反善良風俗及妨害交通應予尊重。他甚至說如果沒有檳榔提神,車禍事件會更多;駕駛人看檳榔西施「目迎目送」會發生車禍,「目迎不目送」就不會發生車禍。
西施跛足 不算職災
【2002.05.24 中時晚報 記者洪正吉/台北報導】
檳榔西施腿傷到底算不算職業傷害?勞委會今天表示,職業災害的構成必須直接執行職務導致傷害或疾病,若檳榔西施是在從事工作期間發生事故,例如上班時從椅子上摔下來,只要能證明是工作時所為,即符合職災保護的規定。但若是因個人因素造成,即使醫生認定為職業災害,也不能以工作必須穿著短裙展露雙腿招攬生意為名,申請職災保護或請求雇主補償。
勞委會表示,檳榔西施招攬生意的方式目前雖然無法可管,但檳榔西施藉由穿著涼快招攬生意並非該行業必然之行為,即使多數檳榔業者用此種方式招攬生意,仍非屬正常職業需求。因此,當檳榔西施因此導致傷害時,不能以「工作必須穿著短裙展露雙腿招攬生意」為名,申請職災保護或請求雇主補償。
不過,根據目前法令,檳榔西施若因執行工作職務,導致傷害或疾病,只要出具醫生證明,經勞保局審核通過,依法即可以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為由,申請職災保護一到十五級不等的補助,並可向雇主請求補償。
檳榔西施 玉腿蹺癱了
【2002.05.24 中時晚報 記者吳慧芬/台北報導】
一名衣著清涼的檳榔西施,擔心裙底風光外洩,長期高蹺著二郎腿,竟把主導下肢功能的腓神經給壓壞了,整條右腿瞬間癱瘓,經連續治療三個多月,才勉強可以跛行。
這名檳榔西施年僅二十歲,她向醫生哭訴,老闆要求她坐在高腳椅上招攬客人,由於裙子太短,她只能蹺腿遮掩,沒想到竟會「蹺」掉一條腿。主治醫生林口長庚醫院神經內科醫師黃錦章除了為她治療外,還鼓勵她向勞委會申訴,但勞委會解釋這非職業傷害。
黃錦章安排神經學檢查後,發現她右腳膝蓋外側的腓神經已經受傷,這也是她右腿癱軟無力的主因。再追蹤其病因,發現蹺腿就是致病原凶。
這位檳榔西施說,老闆要求她衣著清涼在馬路邊當「活廣告」,但她擔心坐在高腳椅上會「走光」,只好一直把左腳蹺起,被左腳壓著的右腿即使麻了也不敢換腳,就怕裙底春光乍現。
黃錦章表示,腓神經位於膝蓋的外側,若長期以重力壓迫,就有可能壓傷。以往這類病人常以跪坐、或盤腿練功者為主。他說,一般人腿麻了多半會換腳,腓神經受傷多不嚴重,休息一會就沒事,但像這名檳榔西施蹺腳蹺到腿癱,臨床上倒是第一回看到。
所幸這名檳榔西施的腓神經未被完全壓死,醫師在給予消炎及促進神經修復的維他命B群,患者腿部沒再進一步萎縮,且在連續治療三個月後,腳板已能夠抬起,但腿部仍缺乏力氣,只能緩步跛行。
脫軌青少女 勞委會輔導就業
【2002.08.20 中國時報 記者陳鳳蘭/台北報導】
國內青少年的失業率高達十一%,勞委會擔心青少女因就業不易誤入歧途,決定針對青少女的就業輔導問題加強諮詢、職訓及專案輔導。對於從事檳榔西施、陪酒及援交的青少女,勞委會希望提供更多職業訓練的資訊及種類,讓有意轉行的青少女有另一種就業選擇。
民間團體今年六月在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議中,要求政府重視檳榔西施的就業輔導問題,勞委會最近特別向婦權會提出「青少女就業狀況及輔導措施」報告。
勞委會表示,針對青少女從事檳榔西施、援交及陪酒等特殊工作,勞委會除針對青少女適合從事的職類開設觀光、餐飲、美容美髮及電腦等職訓課程,輔導青少女從事正當工作外,也將加強就業推介、諮詢,並配合民間團體的專案輔導協助青少女轉業。
西施怕:會害我們失業
【2002.08.19 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勞委會打算為檳榔西施規畫就業保障,記者訪談台北地區十多位檳榔西施及業者,他們都認為,想法不錯,不過,窒礙難行。如果貿然規定工時、設定工作環境條件,接受訪問的檳榔西施,全數認為她們會因此收入銳減,甚至失業。
業者看法大致相同,有不少人認為,勞委會名為保障檳榔西施從業,實際上則是想協助稅捐單位,對目前大多未繳稅的檳榔攤課稅。
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勞委會要關切檳榔西施的工時、勞保等工作條件是否符合勞基法,多數「西施」認為不可思議,因為長久以來政府只有打壓、取締她們,無法想像政府也會重視「還有她們這一群人存在」,也有西施說所謂,她們中少有人把這項工作視為長久之計;業者則反應不一,有的認為有了規範後較好發揮,也可免警察找麻煩,有的擔心屆時不但增加勞保費支出,「其他稅也跟著來了。」
雇用檳榔西施賣檳榔的業者說,能夠合法管理,他們可做更好的規劃,也可避免警方不斷找麻煩,或動不動被開單告發。
以傳統方式賣檳榔的業者說,政府把賣檳榔女子納入勞保立意很好,不過這一來不只是繳勞保費而已,可能還會課其他的稅,屆時也規定必須在那些地方販賣,有業者可能沒有店面或入不敷出而無法生存。
重返學校職場 婦團提供協助
【2002.08.19 聯合晚報 記者邵冰如/台北報導】
檳榔西施這幾年已成為社會的一大問題,多個婦女團體最近開始正視這項問題,決定為年輕的檳榔西施「鋪路」,讓她們重回正常就業、就學的路,甚至讓蹺家的女孩回家,不再淪為不肖成年男性意淫的對象。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目前也是新成立不久的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的副理事長(理事長是尤美女律師,台婦聯所屬有全台 62 個婦女團體),她日前在行政院一項有關處理檳榔西施的會議上曾提出,婦女團體願意協助檳榔西施走回重新就業和就學的路。
台婦聯秘書長蔣月琴指出,多個婦女團體在最近一次的聚會中,曾特別討論到有關檳榔西施的問題,與會的婦女團體負責人,一致認為檳榔西施的年齡層普遍只有十來歲,有很多更是蹺家或學業中輟的年輕女孩,這數萬名年輕、面容姣好的女孩,如果要就業,應該給她們更好的選擇權,如果是學業中輟,就應讓她們重回學校,因此,不如由婦女團體來挑起這份輔導工作,安排這群女孩重回正常的軌道。
檳榔西施上班12小時 底薪2萬
【2002.08.19 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
根據訪查,目前檳榔西施工時,主要可分為三種,一種是兼差式,工時從 3 個小時到 6 小時,一種是固定 8 小時,另一種則是 10 到 12 小時。在薪資方面,固定 8 小時的薪資在 2 萬 2000 元到 2 萬 5000 元間,另有全勤獎金。兼差式的,則以抽成為主,沒有固定薪資,賣出去檳榔,和業者四六或五五拆帳,有促銷活動,抽成數就較低。
最普遍的方式是,上班 10 到 12 小時,底薪在 1 萬 8000元到 2 萬 1000 元間,另外,每賣出一包 50 元的檳榔,抽成 5 元。多數檳榔西施表示,地段好的檳榔攤,獎金常常比底薪高。
檳榔西施就業就學 勞委會要介入
【2002.08.19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政府決定全面介入台灣特有「檳榔西施」的就業保障與就學問題。針對愈來愈多青少女穿著暴露投身檳榔攤現象,勞委會決定結合民間團體及跨部會力量,從社會、就業及心理等層面進行全面了解。勞委會除關切「檳榔西施」工時、勞保等工作條件是否符合勞基法外,也將委託民間團體針對檳榔西施進行田野調查,提供青少女必要的就學、就業協助。
勞委會官員強調,政府不會從負面角度看待「檳榔西施」,而是以「中性立場」從青少女就業問題切入,協助從事檳榔西施少女進行職業探索及潛能開發,進而引導其建立正向的就業觀念。勞委會擔心的是,如果青少女未能建立正確就業觀念,「檳榔西施」只是「延緩失業問題」,
據了解,勞委會這項決定係源自今年 6 月間,由行政院長游錫?主持的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議,與會的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主動提及「檳榔西施」問題。日前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在勞委會召開「就業及經濟組」會議,針對「青少女就業輔導問題」進行討論,紀惠容雖然未出席,但代為出席祕書再度轉達紀惠容的關切,並獲得勞委會主委陳菊高度認同,當場裁示勞委會應結合各部會資源,全面投入「檳榔西施」問題。
勞委會表示,由於「檳榔西施」出現涉及層面非常廣,根據初步規畫,勞委會將補助民間團體全面對「檳榔西施」進行田野調查,了解檳榔西施的人口分布及就業原因等;並與教育部合作,全面清查中輟生從事「檳榔西施」狀況。一旦建立基本資料,勞委會將與青輔會進一步規畫適合青少女的職訓計畫、辦理青少女就業諮詢服務、進而鼓勵雇主雇用弱勢青少女等。
官員坦承,「檳榔西施」是台灣近兩年興起的青少女就業行為之一,但目前政府相關部會對於「檳榔西施」的從事人口、就業原因及工作背景等相關資料都付之闕如,一旦政府要全面介入,一切必須從頭做起,相關資源結合更非政府單位可以獨力完成,官員預估,光是建立基本資料可能就得花上半年以上,未來繼續投入的人力、物力,一時難以估計。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檳榔西施」是否該享有勞基法及保險保障?勞委會表示,無論「檳榔西施」所屬的檳榔攤業者是否為合法登記,只要存在受雇關係,檳榔西施就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惟由於勞保條例規定必須五名以上員工才要強制加保,一般檳榔攤規模不大,檳榔西施可能是一群沒有勞保的人。
勞保局則表示,據其所知,許多檳榔業者係透過「檳榔包裝加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但其中有多少是「檳榔西施」,則不得而知;此外,透過工會投保者必須符合與檳榔採收、調製有關,如果檳榔西施只是「販賣」檳榔,也不符投保資格。
檳榔西施 考上國立大學
【2002.09.04 聯合晚報 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對考上國立大學的「淡淡」(假名)而言,今年是人生另一個開始,「我對未來其實還沒有太多規畫,但會提醒自己,不要再走錯路。」
曾是色情女子、檳榔西施的她,回到人生正途,感受許多人不求回報的對社會付出,她選擇社工系,期許將來能幫助像她一樣,在人生道上一度迷途的人,有勇氣找到新的人生方向。
相貌清秀的「淡淡」,二年前就讀高雄市一所高中時,因為青春叛逆,與家人關係緊張,不滿祖母管教方式,也不滿父母離異,不顧後果的決定休學。但是,未成年少女能做什麼工作?後來經人「勸說」,也禁不起金錢誘惑,她誤陷色情交易,一個小時至少可賺進三千元。
一個寒冬的深夜,「淡淡」依「指示」前往某地點,才坐進計程車,竟遇上攔檢的警網,警察問完計程車司機後,發現她隨身的高中筆記本記載部分「交易」資料,便二話不說,把她帶回派出所,後來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的社工要求她在安置機構裡每天寫日記。
反省期間,她體會父親疼愛自己的心,當父親紅著眼說願放棄大陸的事業換回女兒人生時,「淡淡」醒悟了。然而從安置所回家後,她依然找不到工作,被朋友介紹去當檳榔西施,鴕鳥地認為只是穿得較清涼而已,可是自己仍不免心虛,後來還是被社工帶回家,要她準備復學。
再回校園,「淡淡」加倍用功,準備考大學,假日則在朋友邀約下到救難大隊當義工,看到救難人員不計代價、熱心助人,她深刻體會施與受的幸福,一有機會,她也會跟著救難人員到事故現場幫忙;她說:「這才感受生命的意義。」
考上中部一所國立大學社工系的「淡淡」,這幾天就要離家就學,她相信自己會堅定的走正途,什麼也動搖不了她。
台中市府狂掃檳榔攤 帶回一對未成年姊妹西施
【2002.04.09 ETtoday 記者謝美玲、王英章/台中報導】
針對台中市有部分檳榔業者僱用清涼辣妹甚至是未成年少女賣檳榔,台中市政府下午就配合警方前往中清路一帶檳榔攤查察,檳榔西施一看到大批人馬掉頭就跑,不過警方還是將一對未成年姊妹帶回警局製作筆錄。
看到警方以及大批媒體記者,檳榔西施二話不說掉頭就跑,業者阻擋在外,並且向前去的市政府人員表示,為了生存不得不穿著清涼。
為了有效整頓市容、保障行車安全,台中市政府大刀闊斧,除了要查是否違反善良風俗,也將針對各項法令對檳榔業者告發,一家業者因為沒有依法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因此市府人員也當場開單告發。
另一家檳榔攤依法申請了營利事業登記證,至於辣妹穿著清涼,業者說,這是警方允許的。不過警方在調查後發現兩名檳榔姊妹花都是未成年,雖然業者一再強調白天僱用未成年並不違法,況且他們還有少女父母的同意書,但是警方還是將這對檳榔姊妹花帶回警局製作筆錄。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4/09/350-12880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