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C.身體’ Category
賣卵 幾乎無法可管
【2002.04.22 中時晚報 吳慧芬/台北報導】
針對韓國、香港業者跨海來台販卵,衛生署表示,人工生殖法尚未立法、缺乏罰責,除非業者散發傳單被抓到,或是國內醫師有仲介、醫療廣告之實,才能處以最高五萬元的罰款或懲戒,否則現階段幾乎是「無法可管」。
看到韓國業者公開「販卵」的傳單,衛生署副署長黃富源直說「亂來」,他說要是買到有遺傳病史的卵子該怎麼辦?但醫政處、國民健保局翻閱相關法令,就是找不到對這些業者販卵行徑的約束條文。
目前衛生署規範人工受孕的僅有「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因只是「辦法」,即使內容明令不得販卵、販精、代理孕母,但缺乏罰則,根本管不了這些國外販卵業者。
風氣保守 台灣一卵難求
【2002.04.22 中時晚報 吳慧芬/台北報導】
國內因卵子品質不佳無法受孕的育齡婦女約兩千人,但因取卵過程痛苦,加上捐卵風氣未開,不孕婦女即使願付面下默許的「營養費」,也不見得買得到卵子。
早發性卵巢衰竭、後天切除卵巢,或是放療、化療、年齡過大所造成的卵子品質不佳,都可能造成不孕,這類婦女多只能依賴他人的卵子捐贈,才可能受孕。
港韓掮客賣卵子 百萬圓生子夢
【2002.04.22 中時晚報 吳慧芬/台北報導】
「保證東方面孔、血型相同、當面挑選。」來自韓國、香港的卵子販售集團,近來在網路、國內不孕症診間大作廣告,號稱只要能付出約一百萬元的代價,就能至韓國、香港,挑選學歷好、面容佳的捐卵者。手術可依患者需要,選擇在國外或國內醫院進行。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洛城將設首座商業卵子銀行
【2002.01.27 中國時報 江靜玲/倫敦報導】
「華爾街日報」 17 日報導,洛杉磯 CHA不孕症診所(The CHA Fertility Center)今年 12 月將開設全美第一座商業性質的卵子銀行,以昂貴的費用為客戶冷凍卵子,服務對象不僅是生育有問題的夫婦,也包括希望確保日後不致絕後的單身婦女。
向單身婦女推銷這種服務,使得這座卵子銀行尚未開張就捲入爭議。計畫主持人表示,他們爭取的是年紀 30 多歲,忙於事業,或是不確定自己是否會很快結婚的婦女,以免她們過了生育期後突然想要擁有自己的孩子。
專家宣稱,這種卵子銀行讓婦女花大錢,卻只能得到虛假的希望。取得卵子必須持續大約十天每天打針,以刺激卵巢大量排卵,一個療程需要近 3000 元。擷取卵子的手術又得花9000 元,以後 CHA 每年將收取500 元儲藏費。
奉獻精子 大學生賺學費
【2002.04.18 中國時報 陳權欣/竹市報導】
新竹地區大學生,最近留傳一種做好事又賺錢的輕鬆「打工」方式。不少男學生到精卵銀行捐獻精子,可解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有同學認為是做好事,不會拒絕,但也有同學認為,要為後代子孫負責,不賺這種錢。
依目前國內法令禁止買賣精子和卵子,但是衛生署同意婦科醫院以精卵銀行方式,為不孕婦女做人工受孕,包括試管嬰兒等手術,法令規定不准買賣精子,但私底下醫院還是會以營養費的名目感謝捐精卵子的人一筆酬勞。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人工胚胎兒的悲歌 「我的父親是一坨試管精子…」
【2002.01.27 中國時報 江靜玲/倫敦報導】
當克莉絲汀還是一個小女孩時,她總覺得有些事情不太對勁。三十二歲那年,她發現,自己是透過精子銀行捐贈的精子經過人工受孕「製造出來的成品」。現在,她希望,可以發現自己的親生父親到底是何許人?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不孕夫妻福音? 港韓網站公開販售卵子
【2002.04.22 ETtoday 記者鍾陳杰/編譯】
現代人壓力大,造成許多婦女不孕。為了一圓生子的夢想,現在在網路上竟然可以看到來自香港和韓國的業者,仲介賣卵子的廣告。
「從未試過擁有!」網路上慫恿不孕夫婦,購買卵子的廣告,就這麼大喇喇地出現在網路上,這家香港業者宣稱,他們可以直接把捐卵者帶到台灣來,若要挑選對象則必須親自到香港,依學歷、面貌支付不同費用。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卵子販售集團 上網兜售
【2002.04.23 民生報 記者吳佩蓉/報導】
國內不孕夫妻「一卵難求」的現象,讓國外卵子販售集團積極登台。最近有網站標榜來自香港、韓國等東方血統女性的卵子,待價而沽;不過,衛生署指出,業者此舉已違法,且卵子來源缺乏篩檢、品質堪慮。
國內不少專做不孕治療的醫師最近都被業者盯上,業者上門要求與醫師合作,向不孕夫妻推銷來自港、韓等地的卵子來源,且標榜外貌、血型、學歷均可任君挑選。不過,婦產科開業醫李茂盛指出,國內卵子來源雖少,但品質有保障,所有卵子不但經過遺傳疾病篩檢,還經三個月空窗期篩檢愛滋病毒;但是,來自海外的卵子多屬冷凍卵子,品質難掌控,他認為在不確定卵子來源、品質情況下建議病患使用,相當不道德。
衛生署醫政處副處長李懋華表示,根據人工協助生殖管理辦法,精卵應為無償捐贈,且不得指定捐贈者,如果有醫師敢用這種買責的卵子為不孕夫妻施術,依醫師法將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以下罰款,或處停業一個月至一年處分,嚴重者甚至可撤銷醫師執照。
法當局調查姐弟人工受孕案
【2001.06.21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21:46北京時間05:46發表 】
退休女教師的人工受孕案引起法國公眾嘩然
一名62歲的法國婦女接受人工受孕手朮成功,並成為世界上年齡最大的產婦之一。此事已引起法國當局關注,並下令對此展開新的調查。
此事經法國媒體報道後,公眾深感震驚,因為這名被稱為“讓尼娜”的法國婦女人工受孕的精子來自她的弟弟。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精子捐獻者可能將不再匿名
【2000.12.27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22:44北京時間06:44發表】
按照現行法律,精子、卵子和胚胎捐獻者都是匿名的
英國政府在有關捐獻精子、卵子和胚胎的現行法律進行審核之後提出了新的立法建議:依靠捐獻精子、卵子或胚胎出生的人應該有權知道自己的遺傳父母是誰。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