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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舍禁女色/台大論戰 學生貼海報:捍衛打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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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 聯合新聞網 記者許峻彬/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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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區裡有學生貼出「還我宿舍打炮權」傳單,抗議校方禁止女生留宿男生宿舍的規定。記者陳易辰/攝影

 

 

 

 

 

 

 

台灣大學校園近日出現要求宿舍性行為權利的海報,還張貼了一張行政大樓前假性器官的照片。張貼海報的匿名學生主張,學校不應嚴格限制女生進入男生宿舍,應該由學生自己來決定宿舍內的行為規定。

日前有自稱台大畢業的女校友在網路上發起「男生宿舍禁止女生進入」運動,痛陳台大男生帶女生留宿男生宿舍,是「萬惡淫為首」;隨後並投書教育部長電子信箱,檢舉台大男生在男生宿舍留宿女生。

部分學生說,校方近日也加強抽檢,避免男學生在校內宿舍留宿女生;校長也發出公文要求學生遵守宿舍規定。匿名學生張貼海報抗議,可能是因此而來。

台大學務長溫振源說,採用這種匿名的方式發聲不太恰當,其實學生若對宿舍管理有意見,可透過學生會等管道形成共識,並提交校務會議討論;學校近日抽檢男生宿舍,也並非因女校友檢舉而起,而是定期的維持宿舍安寧,避免男學生留宿女生造成其他室友或宿舍同學的困擾。

匿名學生除了張貼海報抗議外,還製作了一個大約一個人高的假陽具,趁著晚上擺在台大行政大樓門口,拍攝照片後在網路及海報上散布。

這些學生認為,每間男生宿舍都有學生自治會,宿舍內的行為規範,應該透過「生治會」或每個房間內部討論決定,學校不需片面禁止女生進入或留宿男生宿舍。

抗議學生表示,女生進入男生宿舍並不代表就會有性行為;更何況,有性行為難道一定是罪惡嗎?他們認為,台大號稱要邁向一流大學,行政措施卻越來越保守。

溫振源表示,校方規定,女生在白天經登記可進男生宿舍,若要討論功課,其實女生進男生宿舍也非全然禁止;晚上禁止留宿女生的規定,校方是顧及大多數男生宿舍住宿同學權益,避免留宿女生影響其他室友作息。

溫振源說,學生若想討論留宿女生的問題,可以透過公共討論的公開管道,透過學生議會、學生會等管道舉辦公聽會,形成共識後可在校務會議提案討論,台大校方絕對不會打壓學生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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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 月, 2014 at 4:01 下午

流浪漢與乞丐女「當街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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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漢與乞丐女「當街媾合」

Posted by 性/別研究室 on 2006 . 11 . 21

2006年11月21日午大約13時,筆者經徐州市建國路花鳥市場奎河沿路口,一男流浪 漢以食物及菸酒引誘一女乞丐(有智障)同其發生性關係,筆者經過時,男已褪下女褲,努力要進入其中,因年老(不硬)且姿勢不好(立姿)未逞,路過群眾紛紛 駐足,在此鬧市如今見到兩條狗交都難,況人乎!不少人以手機記下其終生只能一遇之盛事,作為三五日內談資之證據(或他日逞堂之證供),現場啊!親眼目睹! 圍觀都不過數百人,不要到全國,就是在全市出是幾萬分之一啊。後因性別之故,該女最終感到此事不妥,始提褲逃(非知恥,因其逃且笑作遊戲狀),男拎褲追 (喜涮涮: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此時警察到,其地以河為界為兩個警署轄區故而兩部警車同時出警以壯其盛。男遭斥責,始退,忽而大怒,破口大罵公安,後以 被捕終。想該男也確有其可怒之怒,老光棍幾十年才有一次得手的機會被攪黃了,況又是搭了煙與酒地(看來這煙與酒是好使,智商高低都受用)。事終,該男如何 處理,是打一頓放了還是走法律程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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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http://ju.qihoo.com/u/wamind/3312,2681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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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 月, 2014 at 3:58 下午

唐湘龍:我想讚美這兩個公然猥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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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5 NowNews  文/唐湘龍】

那短短兩分鐘的「口交」片子,大概讓你們的人生繁華落盡。尤其是女生。

被移送了之後,被消遣了之後,被消費了之後,我也不知道去哪裡找你們。但真心想跟你們說:你們做了一些不好的示範;但你們也做了一些很好的示範。

不好的,大家都看見了。不多說。很好的,大家看不見,待會可以談談。

從一些關於你們就學情況的媒體資訊判斷,你們在成年與未成年之間。我離這個年紀很遠了。雖然很多「公共場所的私人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節制,但俗話講: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你們成為「鞭打」的對象,就是不長眼。但是,你們終究是那麼小。小到這個社會需要對你們說教,但不能少了說完教之後的寬容。

你們將成長,你們將成年。你們也不要忘記,這個社會說教多了一些,寬容少了一些。

當私行為進入公領域,尤其是「極私行為」進入「極公領域」,引起的爭議一定大。你們是自由意志的,某些方面,怪不得社會眼光。但舉個極端點的例子,像「陳冠希事件」,極私領域的極私行為,被動曝了光,一樣傷筋動骨,「會好也不完全」,明明是被害者,照樣成了公審對象,這就不是講道理就講得清楚的事了。

人類的集體意識是很複雜的。同一行為,一旦公示,傷風敗俗;但如果是私密,卻又引發社會集體催情和窺淫的慾望。只能這樣講,你們的行為,只要「有人」覺得不舒服,就不對,就觸法。你們犯法了,公然猥褻。這前科很可能跟著你們一輩子,以你們的年紀,你們還不知輕重,未來,你們將會深深體會,這真是不值。

「公然猥褻」是當代法律文明非常特別的罪名。意思是說,雖然只是天雷地火,兩情相悅,但卻傷了別人的眼睛和微妙的內心世界,因此觸法。這是個道德律法,法條化的道德律。不是什麼恆久不變的普世價值。

為什麼叫「法網」?因為網子上的網眼可大可小,有大有小。在網的概念下,就有了「譜、份、格」。多數的道德律法,沒辦法清楚劃出一條線,越線受罰。罰不罰?看集體感受。一個社會的整體,對同一行為的接受度雖然也因人而異,只要「不離譜」、「不過份」、「不失格」,不跨過模糊邊界,就有討論空間。你們的行為是不是「離譜」、「過份」、「失格」?因為你們都認了,那就不必談「譜、份、格」。但如果你們不認呢?

說你們兩句都還算好。這幾天,我看著媒體、網路,幾乎不分輕重的報導你們,嘲弄你們,你們的行為、身分、性格、人際乃至身材,都成為報導的廉價素材。在你們這樣的年紀,就要經歷這樣的「社會刑」,我坦白說,我是替你們心疼的。那些報導和嘲弄,接近殘忍。用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話講,「罪與罰」失去比例了。

你們,尤其是女生,大概得從人間蒸發好一陣子吧。但心上的烙痕,鐵定不會好。我只是想跟你們說:做了就做了,過了就過了,人生像拉弓射箭,沒有回頭箭,最好瞄準一點。但大部份的人,大部份的事,瞄準太難。我就只能說,過了,有點糗,但不要傷害自己的人生。

我其實是有點驚訝。但想想:終究你們還是孩子。你們竟然就這樣認了。你們如此輕易的認了可以硬拗到地老天荒,臉不必紅,氣不喘的事兒,我以此証明你們仍然純真。我想讚美你們在小錯誤裡,仍然保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希望你們終其一生都不失去。

孩子,我不是教你們硬拗、鬼扯。但是,不要說法律精神沒有要人「自証有罪」,更重要的是,許多重大社會犯罪事件裡的當事人,就算殺人酒駕、貪贓枉法,罪証確實,當事人哪個不是硬拗、鬼扯,甚至以敢拗敢扯自豪。這種例子,最近就好多好多。我不列舉,免得模糊了焦點。如果直接証據不足,定不了罪,你能耐他何?「一皮天下無難事」,這快成了「國教」了。我驚訝你們竟然還沒「受洗」,還沒「皈依」,還沒「入教」。真稀奇。

坦白講,真的皮厚一點,要硬拗,要鬼扯,沒有任何人比你們更有條件。在那件外套下的事情,其實是沒有人「看」到的。大家都是「看到」外面,「想像」裡面。心裡有了情色,讓事情有了情色,最重要的,你們竟然承認了這個想像,讓外套裡外的「看到」和「想像」一致,事情以情色定調。其實,你們如果抵死不認,會怎樣呢?

以我個人判斷:不會怎樣。一點事兒都沒有。雖然,我對外套裡的事,想像和大家一樣。

孩子,不管你現在是唸高中,還是大學,其實,你們剛好都在一個血氣方剛,霸凌成性的階段。你們從周圍同儕接收到的安慰會很少,言語霸凌會很多。你們不會坐牢,但這段日子,會比坐牢更難受。

寫這段話,可能很多人覺得無聊。但我看到你們身上還擁有瀕臨絕種的「認錯」基因,真的很難得。

真的,這種事,過了就過了,下次別犯就好了。你們並沒有因此變「低級」。相反的,我看到了大家沒注意到的高貴基因。

(本文作者唐湘龍,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家,NOWnews《今日新聞》名家論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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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 月, 2014 at 3:56 下午

給高捷女孩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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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5 苦勞網  文/莎韃】

給親愛的女孩

新聞說妳一直哭,妳的學校說妳情緒不穩,所以他們通報教育局,把妳的情慾當成性侵案件處理。很多學者專家跳出來說妳很脆弱,說妳在兩個人的關係中是弱勢的一方,說妳「無法拒絕」。這麼多人都急著要說妳的故事,這麼多人都拿妳在滿足他們的想像,對妳來說,現在恐怕比起捷運車廂的那一刻更加慾望橫流。我想到整個社會對妳的身體擠眉弄眼的嘲笑、排山倒海而來的指責與抨擊,我想到妳可能會有的孤獨感,心疼到無法入睡。在失眠的夜裡我也如此設想,如果今天是發生在我身上呢?

我三十三歲,我的身體就像絕大多數那些嘲笑妳的人一樣,距離完美身材非常遙遠(而且我們甚至沒有妳的青春)。我會幫心愛或是沒那麼心愛的男人口交。我會在捷運車廂裡偷吃放在包包裡的麵包,我知道這大概違反了一些對於公共場所的公眾約定,但意義也僅只於此;有一天如果大家要約定「在捷運車廂裡不能挖鼻孔」,那麼也不代表挖鼻孔這件事情是一件羞恥的事,頂多,它就是在「一時一地使大部份人不適」而被公約排除的事,是社會生活與個人的協調,和道德、廉恥完全無關。

如果我在妳現在的處境上,我大概只會對所有指責我的人冷笑,但是我不是妳。已經沒有人、沒有權威會不斷地壓著我的頭(是要往下壓到他們的褲檔嗎?)說我錯了、說我應該感到受傷,所以我可以用我自己的腦、自己的心,來確認我自己的不受傷與不羞恥,更重要的,確認我自己的選擇與意願。不論最後答案是不是真的如他們所塞給妳的,如此得來的答案才會是一個貼近妳自己的答案,而不是任何人要妳習得的答案。而這才是我們每個人在年輕的時候犯錯與做這麼多蠢事的意義:我們藉此瞭解自己,選擇道路。

親愛的女孩,妳怎麼看待發生在年輕時的這件事,是錯誤、傷害還是好笑的回憶,是妳自己的決定。請不要讓任何人來告訴妳應該要怎麼想,怎麼看待自己的身體,應該要受傷、要無助、要崩潰,──妳知道那些大人們年輕時又做過哪些傻事嗎?私底下的生活又是多麼「正常」的樣貌呢?人們不會把歪斜的一面暴露在妳面前,他們只是把健康與正常的慾望投射到妳身上,來繼續訓練世界對這種事大驚小怪,訓練孩子繼續脆弱,訓練成人繼續偽善皺眉地說教育出了問題。

親愛的女孩,我要告訴妳的是,我們都走過被這些「健康正常」慾望強壓的過程。有一天妳可能會發現根本就沒什麼了不起,然後,妳會長成更加強壯的女子。妳的人生會繼續,而世界很大,大到不只存在著那些尖刻猥瑣的嘲笑。我衷心祝願妳勇敢地面對這一切,懷抱妳自己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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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 月, 2014 at 3:54 下午

嗜血的樣板戲碼:高捷事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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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6  文/王立柔】

我覺得莫名其妙斃了,呵呵。那影片不是重點都被外套罩住,所以外人其實什麼也看不到、無法確定嗎?怎麼每次有什麼公然猥褻啦、妨害風化啦的案件,都是後來一堆本來沒看到的人追殺追殺再追殺,連麵都沒吃到還喊燙。再看看這則報導吧,只能說很沒創意,我一瞬間以為記者就是 真愛立約True Love的管理員;這個樣板戲的模式是這樣的:男方坦承(承認就承認,現在的新聞超愛用坦承兩個字,一開始就把偷偷把氣氛定調成理虧心虛的事,你沒事會說你「坦承」今天吃了什麼什麼當午餐嗎?)然後女方痛哭(女生當然要歇斯底里、崩潰,太冷靜的話不符合被嚇壞的社會大眾的期待,不像個罪人一樣自悔的話還得了,賤人無誤)至於怎麼會走到這一步的?絕對不是因為嗜血的社會大眾愛看又愛罵、敢做不敢說喔,是因為這兩個慾令智昏的年輕人一時不慎,於是家長也被找來了,學校輔導機制也啟動了,一切回到那個最標準的傳統儒家道德觀與系統裡運作,故事的起、承、轉、合樣樣俱全,又成一個經典。

再看一下對女方的描述。社交能力弱、不會拒絕…..先不管你自己認不認同他們的行為,為什麼對當事人來說不能是「她沒有想要拒絕?」好吧當事人自己說的,但假想一下這種社會風氣下究竟會對女方怎麼誘導怎麼問,已經被輿論罵翻了多少配合演出我也不是很意外;她說她很後悔,不知道事情本來有這麼嚴重….事情為什麼會嚴重還不是鄉民害的,不然本來楊過和小龍女在玫瑰花叢旁邊是有人care嗎?(好啦這個類比很詭異)再思考一下這個後悔,是對「代誌大條了」的後悔,而不是對行為本質的後悔吧,也就是說,他們所指涉的東西終歸是偷拍又瘋傳的網友創造出的稻草人。我想起聽聞過的教會裡一男一女發生婚前性行為的例子,本來船過無痕風平浪靜,過一陣子不知怎麼被教會知道了,他們就不斷被約談、輔導,反而讓當事人覺得倍受騷擾,啊當然,主張婚前無性的教會正好可以拿他們的煩擾感來說嘴,說是性行為帶來的身心受創。

回到先入為主的問題,台鐵性愛趴的報導模式也是一樣,就算女主角小雨稱自願,也硬要冠一個「性愛成癮症」到她頭上,表示她其實是腦袋有問題才會這樣搞──是不是只要牴觸了主流價值、超乎平均的容忍程度,大家就永遠不會/不肯相信你有自主作決定的能力?假設所謂的「自主性」是指你可以選擇做與不做,那麼做與不做就應該同樣公平地被視為一種選擇,而不是說的都很好聽,下意識卻仍然只把拒絕和退守當作自主性的展現。

最後,很多人似乎都認定這件事「道德淪喪」,面對一個「道德淪喪」的東西時卻又大力散播,散播得比四川大地震華光強拆還勤勞,幾天內公權力就現身處理了。眾志成城的力量我真是見識到了,希望下一次當政府道德淪喪時大家有這麼熱情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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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 月, 2014 at 3:54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