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Archive for the ‘H001-外遇/通姦’ Category

避不見面 不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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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4 中國時報  文/關昕/北縣泰山鄉(教師)】

日昨,貴版「外遇三人組,誰面對真我」,作者提到「鄭余鎮拋下一切、和愛人遠走高飛,章孝嚴、鄭志龍選擇回到老婆身邊;鄭余鎮是三個男人之中最有勇氣,至少他願意面對自己最忠實的情感,並且背負起對第三者的責任」。對此,個人有不同的看法。

我在十幾年前就認識鄭余鎮,也曾經幫他拉票、助選;但是,我並不了解他的忠實情感,也不認同他的做法。即使和元配情感不好、難以相聚,我認為,秉持忠實的情感,應該處理好兩人的關係,而不是發生外遇、造成事實。有了外遇,選擇第三者,就是面對自己的忠實情感嗎?我想,那何嘗不是自私,優先考量自己的感受、需求而已,何來勇氣可言?

談到忠實的情感,王筱嬋就是鄭余鎮的真愛嗎?只怕未必。當初鄭余鎮落選、背負債務時,他的真愛又是誰?緋聞中的徐老師(據說和鄭生下一女),難道不是他的真愛嗎?所謂最忠實的情感,當然不是花心、善變的。如果,背負起對第三者的責任,可以算是勇氣;那麼,遺棄糟糠之妻,又該怎麼評斷?更何況,和元配避不見面,偕第三者遠走高飛,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並不可取。

外遇原因很多,情愛、個性、肉慾都是;忠實的情感,未必就是第三者。回到老婆身邊,很可能是面對真我、勇於負責;迷途知返,家庭得以維繫,何嘗不是好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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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月, 2014 at 10:04 上午

外遇三人組 誰面對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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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3  中國時報  文/劉文俊/苗栗竹南鎮(工程師)】

鄭余鎮、章孝嚴與鄭志龍這三個男人都先後鬧過婚外情。鄭余鎮最後拋下一切,跟愛人遠走高飛。而章孝嚴與鄭志龍都回歸老巢,現在也都還是能立足於政壇之上,尚能自己經營原本的政治事業。以下場來看,鄭余鎮的下場最慘,為了一個第三者而喪失以前擁有的一切,被大家視為這樣很不值與太傻了。

但是以勇氣來看,我認為鄭余鎮反而是這三個男人之中,最有勇氣的。至少他願意面對自己最忠實的情感並且背負起對第三者的責任。外遇絕對是不被鼓勵的。但是當錯誤已經發生時,傷害已經造成無法避免。接下來如何真實面對自己與另外兩位才是最重要的。做選擇之時應該用最忠實的感覺,對元配的與第三者的感情都不應該再有任何隱瞞。如果只是為了社會輿論的壓力,或個人名聲事業著想,勉強回到老婆身邊,但卻是身在曹營心在漢,這樣縱使回到元配旁,但也是一種持續的傷害。

而章孝嚴與鄭志龍,在面對當外遇爆發時,面臨做出選擇,是不是因為考慮個人事業名聲才回到老婆身邊,但這樣的選擇是不是心甘情願做出這樣選擇?還是迫於社會眼光與輿論的壓力?如果是為了自己政治生涯為考量,而回到老婆身邊,表面上裝成一位做錯事情祈求原諒的老公,但已經對老婆沒有感情,即使復合也是貌合神離,這樣不僅對不起自己老婆,還有負於第三者,唯一對得起的人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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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月, 2014 at 10:04 上午

希望我的外遇男人也像鄭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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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2  中國時報  文/萬言/北市(自由業)】

「飛碟公主」曾素芬以跳樓死諫來抗議心上人負心,令人既遺憾又同情。

曾素芬死得很冤、很傻;說她很冤是因為以她在體育專業上的優異表現,以及她亮麗的外形,又值風華之年,在感情路上她應該有更好的選擇,大可不必成為介入他人家庭的第三者。

說她很傻,是因為既然已經陷入不可自拔的三角漩渦,跳樓死諫根本達不到解決問題的目的,反而給家人親友帶來難以磨滅的傷痛。

從新聞報導可知,跳樓之前她與林命嘉通話長達一個半小時,我們不知道林某該不該為這樣的結果負法律上的責任;但當曾女跳樓殞命八分鐘後,林某匆匆趕抵現場,不但沒有協助料理善後,反而「偷」走遺書及大哥大,湮滅他倆外遇跡證的意圖明顯,檢方應深入調查。

這件憾事留給社會的教訓是,外遇事件的受害者往往就是第三者,特別是女性。許多社會新聞可以印證,當第三者是男性時,下焉者以暴力相向、情人看刀;上焉者如林命嘉(自恃有身分地位)之流,往往選擇回歸家庭,像鄭余鎮之流者幾希。

社會變遷快速,談戀愛當然不必拘限青梅竹馬,但一定要避免成為第三者,第三者的宿命就是自怨自艾,曾素芬的悲劇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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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月, 2014 at 10:02 上午

史上第一反派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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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2  中國時報  文/潘恆旭】

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李應元心裡一定很不爽,他辛辛苦苦的每日一問,還不如王筱嬋緋聞風波的每日一劇。民眾或許不耐這齣肥皂劇,何時下檔?我試著把王筱嬋的過往歷史查閱一下,她果然是緋聞新聞大搞手。

新聞分兩種,一如斯斯有兩種,佳話與醜聞。王筱嬋本來就出身電視八點檔演員,她演過製作人周遊的戲,在演八點檔戲劇時她硬是可以從小配角,搞大新聞上影劇頭條,從來不是靠演技與名氣,靠的就是搞緋聞,更早之前王筱嬋的名字是邱純雯(多麼平凡的本名)。

在正式較勁場上,技不如人,選民不投票讓我當立委,立委當不成,幫立委設計辦公室,當立委國會助理(總召),當立委夫人,一樣是進軍立法院?就像導演、製作人不讓她演第一女主角,也許在劇中她戲份不如人,但戲之外,她上演戲外戲,她可以打架,跟女主角搶男朋友,雖是醜聞,一樣上頭條。

王筱嬋就是有這種能自創劇本,自創故事的本領,才能從ㄚ環搶眼成配角,再晉級女主角。何況誰說女主角一定要好女人的?王筱嬋就是要當反派第一女主角,戲份才會多。

做反派第一女主角,她的目的只是要戲份最多,她沒有要掌聲,她更不怕噓聲,她要的是這齣戲,大家就看她一人秀,幾年下來,王筱嬋成功了打造反派第一女主角的龍頭地位,台灣誰與爭鋒?

才短短兩年多,從章孝嚴緋聞,到港商梁桂海,再到她拍某周刊的裸照,到最新的戲碼筱嬋與鎮國大元帥……,十足的肥皂劇,百分百筱嬋的自編自導,但每一次都得有新的男主角一起領銜加盟主演,才有搞頭,特別是政界人士。

這回的鄭余鎮,與其說是王筱嬋政治娛樂連續劇新戲碼的新男主角,還不如說是王筱嬋從政娛樂緋聞秀的最佳男配角、最佳跑龍套,王筱嬋的反派第一女主角至尊地位達到顛峰。

別驚訝,王筱嬋如此擅長操作負面新聞,在八卦當道的台灣媒體生態下,王筱嬋確實能樂此不疲還沾沾自喜,不過聰明的民眾也知道歹戲拖棚的道理。對於婆婆媽媽,哭哭啼啼甩巴掌的肥皂劇感到厭煩,就請你轉台吧,管她多讓你咬牙切齒,只要觀眾與媒體都不管她,不理她,沒有燈光,連噓聲也省略,她就連反派也沒得演了。

也別管王筱嬋下一齣戲碼的男配角會是誰?王筱嬋又不是張曼玉,值得你期待她的最新作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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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月, 2014 at 10:01 上午

王筱嬋 令女人汗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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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8.03  民生報  文/鄭湘燕】

藝人陳寶蓮在上海跳樓自殺身亡,這消息傳開後,令人大為震驚,為愛、為情走上這一途,到底值不值得?反觀之,看到立法院緋聞、八卦消息,像八點檔連續劇般每天上演著,我特別要提出來的是民進黨立委這樁兩個女人戰爭,聽到王筱嬋小姐所說每一字,每一句,都令人氣憤難平,她的一言一行真令同為女人的我汗顏。在此誠懇呼喻:身為第三者都必須知道分寸,最好別成為別人的第三者,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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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月, 2014 at 10:01 上午

愛情的納許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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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4  中國時報  文/彭蕙仙】

鄭呂王三角戀情發展至今,男主角奇蹟似地消失,讓外界不得不以「兩個女人之間的戰爭」來看待,事情也已陷入難解困境;事實上,「情變」已成為近來社事新聞主流,不幸事件頻傳,也許相關當事人不妨運用所謂的「納許均衡」來思考並發展自己的策略,走出蹇局。

諾貝爾獎得主約翰.納許(John Nash)提出的納許均衡,意為在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一個人做決策時會考慮:「對方會怎麼想、怎麼做?」然後再由此發展出自己的策略。這個理論和傳統經濟學裡「人會追求最大自利」不同的是,完全只考慮自己的需求與利益,有時並不一定最有利,因為在這個動態的世界裡,別人追求他利益極大化時的決策模式與行為也會影響你的利益。

王筱蟬是否想過,即使鄭余鎮與呂珮茵已無私情,但三十年的婚姻,必然使得他們有盤根錯節的人際、人倫脈動關係,甚至於他們的利益仍存在著很大的相關性──在這個前提下,想要與愛人長相廝守的王筱蟬必須思考:呂珮茵要什麼?她會用什麼策略得到她要的東西?難道呂只是個有自虐傾向的棄婦?

當然,呂珮茵也得思考王筱蟬會用什麼招數保住她的戰果?她的資源是什麼?難道王只是個粗鄙自私的潑婦?

僵在愛情裡的當事人常常會陷入零和遊戲的思惟,這無助於釐清自己真正的目標以及最大的利益可能,自然也容易失去擘劃致勝策略的理性,甚至走上絕路,納許均衡提醒競爭者多思考:對方會怎麼想、怎麼做──別以為怯懦退讓或者刻薄顢頇,就可以如願以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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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月, 2014 at 9:59 上午

老公偷腥 17捲性愛影帶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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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01  中時晚報  王吟芳/台北報導】

某電視烹飪節目主持人與丈夫結婚十八年,原本恩愛和睦,不料去年因女兒在家中發現爸爸的「性愛錄影帶」,觀看後行為偏差,經學校輔導老師轉述後,這名烹飪老師才知道老公與多女通姦,拍下的錄影帶多達十七卷,還將性病傳染給她。為此她除提出刑事告訴,另訴請離婚及請求九百萬元贍養費及慰撫金,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准許雙方離婚,但慰撫金僅判准一百五十萬元。

這名烹飪老師起訴指出,她與丈夫結婚十八年,育有二女。去年二月間,長女無意間在家裡發現父親與其他女子的性交錄影帶,觀看後到校行為有異,經輔導老師了解實情後轉告,她才知道原來老公從八十八年開始與超過五名以上的女子通姦,還拍下不同地點、不同姿勢的性交錄影帶與光碟,一一珍藏,光是在檢方查扣的錄影帶就達十七卷之多。

烹飪老師表示,老公不但與他女通姦得病,回家還將性病傳染給她,使她身心遭受巨大傷害,因此除訴請離婚及女兒監護權外,她另請求二百萬損害賠償、二百萬精神慰撫金及五百萬贍養費,計九百萬元。

被告老公則抗辯指出,他是對攝影有興趣,且一直認為男女性愛本為健康美好之事,才在婚後常與太太拍攝閨房性愛照片及錄影帶留念。

法官審理後則認為,被告與人通姦,對兩人婚姻破裂負有過失,因此判准離婚,而審酌被告為留美碩士及經濟狀況後,判決應給付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一百五十萬元;至於贍養費等其他請求則未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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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4:10 下午

老婆外遇 老公有淚不輕「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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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11  中國時報  王超群/台北報導】

配偶外遇並不是只有婦女才會碰到的婚姻問題,事實上,男性對於配偶發生外遇,所面對的社會壓力,甚至比女性更為嚴重。台北市佛教觀音線協會總幹事曾菱炤說,男性對外遇求助可說是「隱形人」,觀音線所有對婦女提供的外遇支援,也都對男性開放。

曾菱炤表示,在觀音線承辦的松山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服務業務中約有四分之一是男性,但在外遇求助的部分,會向該中心求援的男性實在很少,男性是配偶外遇的「隱形人」,並不容易發現真實數字。

曾菱炤指,外遇涉及的三角關係,所造成痛苦,並非只是大老婆而己,對「第三者」而言,長期在「不見天日」又無名分的情況下,所承受痛苦和掌握男性所要下的功夫,可能不會低於大老婆,她們何以願意如此?答案或許不止一端,但情感上、經濟上倚賴或許都是原因。

至於男性在外遇關係中,伴侶出軌,傳統上的「戴綠帽子」是心理層面很重的打擊,曾菱炤說,即使發生外遇的男性,可以享受「齊人之福」,有些男性想從外遇關係中脫身,但往往問題不如自己所想像的簡單,反陷入剪不斷、理還亂的困境。

松山家庭中心建議,對自已婚姻狀況健康與否其實可自行診斷,試著回答以下問題:我常覺得我與配偶之間交談乏味空洞;我們很少有親密肢體接觸;伴侶常不知他到底要什麼、感受如何;常覺得夫妻兩人面對面不知如何單獨相處;我恐懼行房;我們之中常有人覺得委屈;與伴侶吵架後我很少去瞭解他生氣背後的理由。

另外,我們不能分享彼此覺得興奮或愉快的事;我們之中有人一回家就盯著電視不放;常處於激烈爭戰中;常生病;常有提防伴侶的感覺;彼此對對方的愛沒有信心;很多事是為義務而做;伴侶不在身邊反而自在。

以上的問題如果答「是」就得一分,答「否」不計分,十五題所得分數加總,婚姻健康分數就出爐,零至四分是健康的綠燈;五分至九分是緊張的黃燈;十至十五分,則是亮起危險的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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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4:08 下午

中年婦女 走出「家」鎖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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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10  中時晚報 修淑芬/台北報導】

根據晚晴協會協助的個案經驗發現,近年來因外遇問題求助的比例有逐年下降趨勢,反倒因個性不合、溝通不良導致婚姻品質降低而求助的比例增加中,尤其是中、老年人夫妻之間因生活適應而選擇「出走」的問題,逐年突顯出來。

晚晴協會總幹事羅瓊玉指出,台灣家庭婚姻狀況非常複雜,不再只能單純就「外遇」來論斷。根據晚晴的經驗,早期高達九成求助者是因外遇理由前來求助,現在反而是溝通不良和個性不合,與外遇並列三成的比例,其他四成則是因為家暴、親人相處等瑣碎問題。

近幾年來台灣婚姻關係結構的改變,羅瓊玉指出一個新的趨勢值得注意:隨著老年人口增加、死亡率降低、退休人口增加,傳統在家庭中相夫教子的中老年的婦女,在辛苦一輩子之後,不甘老年還要照顧退休後整年無事可做的丈夫,面對沒有品質的婚姻生活,這類中老年婦女選擇「出走」比例有增加的趨勢。

台灣中老年人口離婚比例的增加趨勢,目前並無具體數據可供參考。羅瓊玉指出,男人早期因為婚姻不滿,尋求寄託的方式很多,有的選擇感情外遇、有的選擇工作外遇,長年下來等到退休後回歸家庭,反而找不到寄託;反觀女人,過去寄託對象只有家庭,長年在熟悉環境中經營出自己的人脈、喜好,即使到了年老,生活還是過得一樣充實沒有差別。

先生回到家庭,發現不適應單純的家庭生活,妻子則認為對家庭責任已了,積極經營老年生活,雙方的生活型態面臨重新挑戰,造成再度的婚姻危機。羅瓊玉指出,這時候如果先生真有了「外遇」,曾經有一位老年婦人對她說「她解脫了」。

羅瓊玉指出,婚姻關係與特定職業類別或是族群無關,全因個人的條件狀況有所差別。婚姻品質不好,外遇機率高是理所當然。羅瓊玉提醒現代男人,台灣婦女越來越懂得如何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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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4:07 下午

電視製播抓姦節目 違反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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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24 中時晚報  記者郭石城/桃園報導】

大老婆電視抓姦行不通 還違法

八大綜藝電視台「大老婆俱樂部」日前受理委託調查通姦事證,節目配合製作現場抓姦行動,果真逮著兩當事人深夜共處一室,節目主持人宣告行動成功。委託人持錄影帶向檢察官告發通姦犯行,原以為事證明確,但檢察官認定抓姦失敗且違法!

有線電視節目配合製作抓姦現場行動,最早起源於美國有線電視節目為刺激收視率所想出的點子,由於被抓姦者大都驚惶失措,戲劇張力十足,因此頗受觀眾歡迎。國內最近也開始有電視節目以代為調查通姦事證為由,製作抓姦現場節目。

桃園縣大園鄉呂姓婦女(四十五歲)先生黃某(四十六歲)感情出軌,涉嫌與李姓婦女通姦。呂婦女兒不甘媽媽委屈受辱,委託八大綜藝電視台「大老婆俱樂部」代為調查,製作單位即受理製作現場抓姦節目,節目播出後呂婦持錄影帶作為通姦證據,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案經檢察官林鈺雄勘驗錄影帶內容,前半段是節目主持人與呂婦女兒在攝影棚內訪談,後半段則是兩人一路尾隨黃某所駕汽車,迄黃某進屋後即通知呂婦到場,並報警請來鎖匠開門進屋,查獲黃某與李姓婦女共處房間內,節目主持人即宣告行動成功。

檢察官林鈺雄認為影帶並無證據能力,理由是該影帶係供不特定民眾觀賞,拍攝是以節目製作及播放為主,並非有助呂婦抓姦為主要目的。且拍攝地點在住宅,係經鎖匠開鎖才能進入,顯見被拍攝二人並無對外公開意思。

檢察官林鈺雄依憲法比例原則,認定電視台以節目製作、播放為目的,拍得被告二人共處一室畫面作法,已侵害當事人隱私權,因此錄影帶所播放出來的內容,屬私人不法取得之證物,是欠缺證據能力,且侵害基本人權。

檢方並調查,黃某與李婦雖於深夜共處一室、且承認共睡一床,但呂婦表示抓姦時只見李婦穿內褲及睡衣,沒有看到其他證物。檢察官林鈺雄因而認定,現場並未查獲足以證明兩人發生姦情的直接證據。

林鈺雄認為,黃某與李婦關係密切,黃某是已婚男子,與李婦深夜共處一室行為,雖與社會規範相違,但沒有積極證據可以認定二人發生性行為,因此不能認定兩人觸犯通姦罪,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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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月, 2014 at 4:07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