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H.婚姻、家庭’ Category
通姦除罪 等於沙雕家庭?
【2002.01.09 中國時報 朱研】
璩美鳳的光碟事件之中,有一股「通姦除罪化」的聲浪出現,而且多半是女性菁英在檯面上大聲疾呼,對於許多只懂得「相夫教子」以家庭照顧為己任,而疏於談戀愛的女人而言是相當不解及惶恐的,有人問「難道結婚後,重心轉移到教養孩子是一項錯誤嗎?我們一定得時時刻刻,鑽研於如何捉住丈夫的心,才對得起婚姻嗎?」
目前的通姦除罪化聲音,我們姑且不談支持者的立場為何,可是要注意的是,當女性在CALL IN節目中質問所謂女性主義者時,得到的答案是「你要爭取婚姻中的財產,你要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男歡女愛是自由的」,沒錯,這些理論都是對的,但不免讓人感覺到,女性爭取了所謂自由後,只是讓自己陷入更無法解脫的困境。
例如,你要有足夠的本事在職場上戰鬥,才能回家和丈夫分配財產;在教養責任和家事未能完全解脫之前,一般主婦還得利用「閒暇」雕塑自己的身材以及美貌才能免於丈夫被搶的恐懼,總之,通姦除罪化之後,原本的內憂還是不斷,而外患已然兵臨城下頻頻叩關,即使你能做得完美,也是減短好幾年的人生好時光了,這樣下來,婚姻還有什麼讓人安心的條件呢,誰甘心走入婚姻?
通姦未除罪,最起碼能讓有心無膽的男人不敢放手去做,雖然有些前衛人士說「目前只有阿拉伯和台灣有通姦罪,連大陸也沒有」,因為同文同種的大陸是「共產主義」,不曉得生殖器官是否也「共產化」?而國外雖然沒有刑法伺候,但是有許多所謂「開放」國家,都還有基督教或是天主教的強烈道德規範,民眾自有「神明內慚」,懂獨台灣,沒有一定的宗教信仰,道德觀念也逐漸崩壞,守法精神又不如人,誰敢把家庭建立在沙堡中呢?
你或妳對於通姦除罪化,有什麼看法嗎?法律一旦卻除,真的會瓦解婚姻那道堅實的牆嗎?法律真能防堵先生或太太出軌嗎?我們熱切期待你的來稿。請傳真02-23041084或e-mail:ctfamily@mail.chinatimes.com.tw或寄台北市萬華區(108)大理街132號中國時報家庭組。
性慾自由 但責任呢?
【2002.01.14 中國時報 夏晞】
根據何春蕤教授的說法,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國家不能用通姦罪來迫使已婚者維持婚姻,嚴重忽視了婚姻中不光是愛情而已,更重要的是責任。
我贊成未婚的人,人人皆有性自由,別人也無權干涉,但反對婚姻中的性自由,因為對婚姻關係中配偶或者其家人是極不公平的。
如果你在婚姻中,認為已經不愛對方了,就請你勇敢地去離婚,再去追求沒有婚約束縛的愛情;不要假藉「通姦除罪化」,來作為滿足自己性慾的藉口,逃避婚姻中應負的責任。
也許歐美主張「通姦除罪化」,有其特有之文化背景,其法律也對女性多有保障,但我國的情形未必如此,因此如果通過了「通姦除罪化」,只會造成更多的男人公然外遇,將更衝擊原本就已經很脆弱的家庭體制。
通姦罪 保護不了女人
【2002.01.14 中國時報 巫娜娜】
其實婦女需要的不是「通姦罪」這樣的東西,因為根本保障不了婦女,現代的女性需要的是其他的法律,比方像家務有給制,家庭主婦理直氣壯地享有丈夫的部份收入;妻子自身財產需要有法律的保障,不能「充公」,債務方面也不能再有「先生欠債、妻子還錢」的慘事,而離婚的條件也應該放寬,真正想離婚的婦女根本不須冒險抓姦就可以訴請離婚。
要「鞏固」家庭,就要在法律層面保障各種身分的女性,作妻子的才能安心,年輕一輩的女性才不會對婚姻卻步,不婚女性也不致受害。
德國人也包二奶
【文/小雲】
最近為了包二奶的事台灣大陸兩地吵翻天。其實,古今中外,包二奶的傳統歷史悠久,淵遠流長,從古時候的三妻四妾,到今天的情婦、女朋友、第三者、小老婆、二奶,稱謂不同,意義是一樣,即「婚姻之外的性伴侶」。只不過,時代不同,目前受一夫一妻制的法律保障,包二奶這種行徑,已從過去的天經地義變成觸犯法條,因應情勢,不得已只好偷偷摸摸,化明為暗。
此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全世界差不多,德國也不例外。根據問卷調查統計,大約有將近一半,即百分之四十九的德國男性有婚外情,在離婚如同家常便飯的國家,居然還有必要搞婚外情!?似乎不風流便非好漢,衛道人士一方面搖頭大嘆人心不古,另方面證實的確有其普遍需求性。根據這個現象,令好奇的是,為什麼男人要包二奶或搞婚外情?
關於這個問題,德國外遇心理學家史密德包爾(Wolfgang Schmidbauer)回答得很妙:「這個問題應該反過來思考,為什麼有些男人不敢外遇?」他認為婚外情是正常生理趨勢,因為,追求性滿足屬於人類天性,尤其是男性,更需要靠外遇來肯定性能力,再深一層探討,其實最主要是自戀情結作祟性,女朋友多性,表示有能耐征服女性,顯然吃得開,比身邊其他男人技高一籌。
說得更露骨一點,史密德包爾分析,在今天這個社會,男人與其花錢嫖妓,倒不如找一個固定的伴侶,不僅較安全衛生,同時還有真情存在,但副作用是,對家庭的危害性可能大一些。斯圖佳特的婚姻專家蘭絲朵芙(Maja Langsdorff)女士在她的新書《情婦》(Die Geliebte)中表示,最後反賓為主,取代正室地位的二奶,比例基本上不高,大約十分之一左右,而且通常並非男方主動願意,而是二奶堅持的結果。但蘭絲朵芙警告她們不要高興得太早,二奶雖然勝利,得到別人的丈夫、父親,這個男人同樣也帶來一堆和前妻及其親屬和子女之間糾纏不清的問題,強摘的果實不見得甜美。
另外,和台灣單身公害最大不同的是,德國情婦一般經濟獨立,不需要男方供養,年齡介於三十到四十,大半以已有一次婚姻紀錄,三分之一甚至屬於單親媽媽,伴侶通常較年長,至少大十歲以上。至於接觸的途徑,百分之三十八因工作關係,百分之十八透過網路,再其次是在酒吧,或透過親友認識。再者,走上這條不歸路,多少有幾許無奈,百分之七十一承認是「初犯」,第一次介入別人家庭,雖無意破壞別人家庭,因以心相許難以自拔。而且,根據女性特有的直覺,百分之四十的正牌老婆多少心裡有數,不知情的雖過半,但往往紙包不住火,通常不久便東窗事發,所以這種婚外情關係很少能維持五年以上,百分之七十都在兩年以下,最後結局,可想而知,不是離婚便是和情婦一刀兩斷。
所以,美國卻有一位外遇成精的作者,為了幫助外遇情侶天長地久,專門寫書教人如何讓婚外情不外洩,目前在德國暢銷。他在教戰守則中提醒同志:一、儘量不要找公司同事,因為瞞天過海成功的比例太低;二、在家裡切忌喜形於色;三、連絡時最好使用公共電話;四、刷卡會留下蛛絲馬跡,上旅館、餐廳儘可能用現金付帳;五、減肥健身不可太積極;六、不要買一些太性感的貼身衣物,最重要的一點是,研讀這本《婚外情教戰手冊》要隱密,趕快看完勞記在心,馬上丟掉或燒毀為上策。
當然,敢明目張鼓吹婚外情者,畢竟是少數異類,在倫理道德的約束下,社會大眾視仍二奶為毒蛇猛獸視,因此,這些第三者倍感鬱鬱:「我們不是吸血鬼或妖精,我們也是人!!」前陣子,一些德國情婦不甘長期躲在陰暗的角落,扮演遭人唾棄的角色,於是,在一位現年三十八歲的資深情婦─「茱莉葉」(化名)號召下,架設了「情婦網站」(www.diegeliebte.de),提供吐槽園地,讓同病相憐的女人,彼此打氣加油,有一個互相交換情報的地方,半年多來上網人數已達六萬人,可見功德無量,造福不少人。
資料來源︰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Germany/file_combine.php?File=318464_2001-07-28_03-09-42
德國女性對情婦的看法─幾近三分之一德國婦女有當情婦經驗
【文/小雲】
根據德國意見調查研究所(Meinungsforschungsinstituts Gewis)最近所作的統計報告顯示,幾近三分之一德國婦女承認有當情婦的經驗,五分之一的人甚至不反對多來幾次婚外情,這是研究人員從一千多名匿名婦女中(年齡介於十八到六十歲)抽樣調查所得的結果。其中,四十到六十歲的婦女,她們對於情婦角色的接受認同度更大,這個年齡層的人,情婦經驗居然高達百分之四十,相形之下,年輕一輩的女性(十九到三十九歲),主觀意識濃厚,比較無法忍受陰暗角落的地位,只有百分之十八願意屈就。
除此之外,問卷調查也透露許多當今德國社會的心態和趨勢,例如,傳統觀念中,地下夫人屬於被詛咒、辱罵、唾棄的悲劇性人物,現在,時代轉變,現代人思想開通,百分之三十九的女性對情婦抱持「以同情代替譴責」態度,但,也有百分之九的婦女不以為然:「什麼男人不好要,幹嘛淪落到偷人家老公的地步?」,當然,大部份人觀念仍然保守,百分之五十二的被調查者表示無法想像,居然有人願意去找這個麻煩,給自己製造問題。
無論茍同與否,今天的社會個人意識抬頭,道德觀念與約束力薄弱,人人強調「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有些女性還樂此不疲,實際上,這次問卷調查中,有百分之二十一的人對情婦角色感到滿意,中年婦女族略高,約百分之二十四。而且,甚至有一派婚姻心理學家推衍出新潮理論,他們表示,「第三者」不見得是破壞婚姻的劊子手,「一個蘋果不是從外面開始爛,而是裡面」,會有外遇發生,顯示婚姻品質已經有缺陷,這派專家甚至認為外面的女人(或男人)有助維繫、穩定家庭,因為,有了情婦(情夫),平淡乏味的婚姻生活不再難以忍受,同時,基於對伴侶的愧疚心,可能會更努力扮演賢妻良母(賢父良夫)的角色。
說歸說,如果事情臨到自己頭上,家裡的老公有了外遇,當太太的能容忍嗎?果然,百分之三十女性表示無法接受另一半的背叛、不忠,她們會立即要求離婚;不過,一半以上(百分之五十七)將採取理性態度,先和心平氣和談一談,請出軌的人回心轉意,或作一個選擇;少數例外(百分之三)為了保全家庭完整,會繼續裝聾作啞,忍氣吞聲;激進派的婦女(百分之十)受不了這種打擊,聲言報復,或乾脆以牙還牙,自己也找一個外遇對象。
資料來源︰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Germany/file_combine.php?File=462973_2001-11-15_20-07-27
婚外戀愛
【2002.01.22 中國時報 文/劉黎兒】
日本新的一季的電視劇中有一齣叫《婚外戀愛》,婚外戀愛,當然是指已婚者的戀愛,這二、三年在日本已經逐漸改用這名詞,或許終將取代古老的「不倫」吧!日本人是創造名詞的天才,就像「援助交際」將性交易的本質模糊化,或用「複數戀愛」取代「不貞、不忠實」等;現在大家對婚外情的罪惡感愈來愈稀薄,因此「婚外戀愛」已成較受歡迎的名詞,健康且開朗,不像「不倫」還是有點陰溼,也比中文「婚外情」好,因為「情」與「愛」不同,接近「義」的邊緣的也是「情」,但若不是為了讓人心跳加劇的戀愛,大概也不必鋌而走險吧!
日本三、四年前有作家將精神上的不倫稱之為「不倫戀愛」,也就是尚未發展到肉體關係,但是因為還是有「不倫」這樣陳舊的字眼在內,所以並沒有讓日本社會共鳴,所以一個名詞在所有的人之間取得共識並不是那麼簡單;不過像一九五七年三島由紀夫寫《美德的踉蹌》時,當時日本還稱這類的小說為「通姦小說」,不過日本現在已經廢除通姦罪(但是不倫對象的配偶依情形有權要求精神賠償),所以年輕人連這個字眼都不知道。
亞矢子說「不倫也是戀愛的一種,而且是很強烈、很重要的愛情,當然應該稱之為婚外戀愛,而不是一種關係而已」,覺得不倫早該正名為「婚外戀愛」;但是也有相反的意見,像映子便認為「不倫」所以刺激,便是因為破壞倫理,不能得到社會承認,充滿障礙,現代人的愛情已經沒有門戶、種族或戰爭等的阻擾,十分日常化,所以很容易出現倦怠感,「不倫」的「倫」很可貴,如果沒有「倫」的禁忌反而不容易製造出僅屬於兩人密閉空間,不會有我倆沒有明天的悲情,不論愛情或性愛都不會如火燃燒,所以還是不倫好;或許映子有道理,如果不倫真淪為一般戀愛,或許緊張感減半呢!沒有障礙的話,倦怠以及厭膩大概也是很快就會來臨。
日本每年有廿八萬對夫婦離婚,每三分鐘便有一對夫婦離婚,結婚率下降,只有七十萬對成婚,出生率亮紅燈,映子說「日本的家庭大半奄奄一息,認識三年,結婚兩年,大抵前後不要五年,夫婦的賞味期限便已經過了」;因此有人主張以不倫來拯救現況,或許讓已婚者也能談戀愛,放寬婚姻的規制,這樣或許能拯救家庭呢!也就是婚外戀愛比離婚或是家庭內離婚有理,所以應該讓婚姻與戀愛兩立,例如以不放棄婚姻為原則,得以談戀愛,但是愛情是很可怕的,愈是這麼簡單明瞭的規則,其實最容易崩潰,男人的傾向還比女人嚴重,山本常常說「說真心話,每次愛上別人都想離婚,只差沒說出口罷了!」
現代的不倫,真的僅僅單純地視為是戀愛的女人很多,過去許多女人表示「只是愛的人不巧已婚而已」、「我不在乎結婚」、「自由快樂就好」好像真的已經很看得開,覺悟幾年後一定圓滿分手,但事實上往往還是陷入沼澤狀態,痛苦不堪,不弄到兩敗俱傷不行,而且不倫的人,總是會一再不倫的,本人常說「並非專找已婚者,但是發現愛上時對方是已婚者」,所以老是弄得遍體鱗傷;但是現在的日本女人是真的將不倫看成與任何一種戀愛相同,也就是沒有誰是加害者或誰是受害者,因此不倫稱為「婚外戀愛」是很得體的。
現在女人已不再有「愛情、性愛、結婚」三位一體的想法,結婚與戀愛的不同,好像圍巾與巧克力般不同,愛馬仕的圍巾不能吃,巧克力不能紮在脖子上,同樣是「愛」,種類也很多,年輕女人甚至「性愛分離」,不倫反而是能將生活與性愛切分開的便利的制度,女人不必分擔婚姻的風險與生活的枯燥,但也不會要求男人離婚或提供經濟保障,相對於此,男人成了「出租品」,女作家畫的漫畫中,妻子說「我的丈夫借一晚三八○日圓!」,和出租錄影帶的價格一樣。
過去不倫彷彿是已婚男人專利,但近年來的不倫熱潮都是針對已婚女人,或許因不倫輕便化,或許已婚女人的邂逅機會增多;日本長年因家庭、職場等重視規範與理性的世界所產生的歪曲,要有劇藥才行,「婚外戀愛」雖與不倫沒兩樣,會有後遺症,但每個人都想服用一下戀愛的靈丹,不論男女,感情胃袋太脆弱或是會說夢話的人等都不適於服用的。
沒有愛的名份是監牢
【2002.01.23 中國時報 宋清雲/高雄】
我就是被有名份的正室罵的第三者。我真的無意破壞別人的家庭,可是如果妳的家庭那麼容易就會被別人破壞,難道妳這個做妻子的一點責任也沒有嗎?我只能說,第三者能介入,做夫妻的都要好好檢討,這一定是你們的感情早已出現問題,別人才會「有機可乘」。
我不是說我這樣介入是對的,我的意思是,如果做妻子的在丈夫發生外遇時,只會以「名份」做武器攻擊第三者,其結果必然是把妳先生對妳僅存的一點悔意,搞得蕩然無存。
沒錯,我也想過就算跟他結了婚,那又怎樣,還不就是過日子嗎?愛情一旦落入凡俗人間,就會變得俗不可耐,愛情最美的時刻,就是在這種將成未成、若隱若現的階段,我很享受戀愛的感覺。
可是若說我一點也不在乎天長地久,那也不是。一段沒有未來的愛情、無法公開的關係、走到那都有人指指點點說閒話的感情,就算是聖賢,我想也無法不在乎吧!可是,就算我在感情上暫時居於上風,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做第三者的,依然是大家口誅筆伐的「弱勢」啊。
一個太太的把家照顧好,把孩子教養好,在我看來,只是在盡做妻子與母親的本分,沒什麼好表功的;除了盡本分,人生還有很多值得關心、付出與學習的,不是妳盡了本分,別人就欠你一輩子。
邱吉爾不是說過「酒店關門我就走」嗎?這也是我對愛情和婚姻的基本態度。如果愛情已逝,你強留著他的人又有什麼用?不如放他自由,你也能得到真正的解脫。如果婚姻已經變質,你固守著那個名份又有什麼用?難道還看不出來,你所守的名份,正是限制了你生命自由的監牢?
我不是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我只是想表達第三者的感受。在這樣的關係中,沒有一個人好受,與其弄得大家都不好受,有名份的太太,先生已經不愛妳,妳為什麼還不放手?
名份,是我的優勢
【2002.01.23 中國時報 文/李張美芬/高雄】
我看到媒體上對通姦除罪化的報導,內心十分憤怒,就是因為有這麼多的第三者厚著臉皮在那裡囂張發言,才會這樣助長這種「外遇很普遍」的錯覺,也才讓做人家丈夫的不顧顏面在外胡搞,還自以為是趕流行呢!
在嫁給我先生之前,我一直維持清白之身。新婚之夜,我老公還充滿感動的對我許下承諾,「像妳這樣乾淨的女人已經不多見了,我會好好珍惜妳,絕不會辜負妳的。」
可是,結婚第五年,他開始在外面亂搞。我回家訴苦,娘家媽媽勸我,「男人都是這樣的,做太太的賢慧,就要學會睜一眼閉一眼,給丈夫自由;只要他有給妳家用,妳就不要計較了。玩夠了,他就會回頭的。」結果呢?他就這樣斷斷續續玩了九年,我也忍了九年。可現在呢?我人老珠黃了,他卻摟著年輕貌美的美眉,說他找到了「真愛」,要我放了他,在離婚證書上簽字。這豈不是天下最大的笑話嗎?
什麼是真愛?我克勤克儉,把家庭照顧得窗明几淨,才五年,我們就買了現在住的這棟大房子;而兩個孩子個個教養好、功課好,親戚朋友那個不羨慕?難道我這樣全心全意的付出,就不是真愛?
可他們現在公然的出雙入對,那女的還跟人訴苦,說我空霸佔著一個「太太」的名份,有什麼意義,為什麼不放先生一馬,說不定先生還會對我心存感激。這不是笑話是什麼?他們既不懂得給我留面子,我也不會給他們留「名份」!
我是明媒正娶的太太,我是受法律保護的正式妻子。辛苦了十幾年,付出了一切,我絕不甘心把這一切拱手讓人!我要告訴妳們這些「以破壞別人家庭為己任」的第三者,天理昭彰,不是不報!奪人夫者、人恆奪之!妳們不要囂張,只要我們做正式太太的不退讓,妳們這輩子就算抓住了這個男人又怎麼樣?還不就是過日子嗎?過久了,這種男人還是會向外找新鮮的,到時候,就算妳是「真愛」又怎麼樣,還不是一雙破鞋被丟一旁,法律根本不會保障妳!這就是我們這些有「名份」的太太的優勢,也是妳們這些第三者的真正悲哀。
我是正室,我有名份,我不退讓!這就是我要告訴妳們這些自以為是真愛的第三者的宣言。
正房與第三者 都值得同情
【2002.02.18 中國時報 文/Queena(北市)】
日前,看了貴報本版正室和第三者的宣言,心裡真的是由衷的同情身為這兩種角色的女人。
我今年26歲,是個不婚主義者,我總是會告訴我的男友,我不知道我們會不會天長地久,我也不敢苛求他會永遠愛我,但我請他務必遵守一個遊戲規則,就是請他在這份感情已經變質,也就是已經沒有愛的時候告訴我,而我也會尊重他的決定。而且只有在兩人分開,感情已經確定結束時,彼此才可以去追求新的戀情。
事實上,女人應該先學會疼惜自己,再去疼惜別人,老公搞婚外情和第三者跑了,那又如何?那只不過證明你當初根本看錯了人。何況外面有那麼一大片青樹林,你又何必執著於一株枯木呢?
【面對自我】生命中無法承受的「祕密」
【2002.08.22 中國時報 鄭美里/台北報導】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屬於自己的秘密,但有些秘密卻可能是生命中無法承受的重﹗身為第三者,這樣一個令人沉重的秘密,甚至會壓得當事者走上絕路。
「我已經厭倦了這種生活」、「為什麼生活會變得如此下場?人生已經沒有意義了」。保齡球亞運、世界盃金牌國手「漂亮寶貝」曾素芬日前跳樓身亡,她與企業第二代小開林命嘉的秘密不倫戀情,也因此公諸於世,她留下的遺書聲聲無奈,可說是第三者處境的部分寫照,也顯示了沉重的秘密、孤獨的心情,在在壓得人透不過氣來的事實。
精神科醫師王浩威將秘密形容為石塊,「一個人背負著秘密猶如身上背著石塊,而且為了保守秘密,往往犧牲很多,甚至斷絕許多其他的人際關係。」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胡淑雯也表示,一個人在承擔秘密時很容易會變成習慣性撒謊,而在社會關係上變得有撤退傾向,這會讓人的生命變得孤獨。「但是人的力量來自他與人的聯結,聯結愈大,力量愈大,聯結愈少愈孤立,力量可能少到讓自己的自信心也會一直往下掉。」王浩威說,這不只是第三者的處境,許多家庭主婦遇到的也是這個問題。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胡淑雯說,在社會的道德壓力下,第三者缺乏社會支持,往往是「默默地愛,默默地被拋棄,甚至默默地死去」。她認為,所謂的第三者求生術不該是事到臨頭、秘密曝光時才需要的,「任何一個女人發現自己進入第三者這個位置,並且會待上一段時間時,就應該想清楚,身為女人,自己要不要婚姻?身為情婦,在感情關係中想要滿足的是什麼?」更重要的是,「要非常謹慎地經營一個密友圈,讓完全值得信任的朋友或姊妹知道你的狀況,可以幫助你面對困難。」
即便一般的感情都會需要有人分享、訴苦,更不必說在經營地下情的過程中,一定會遭遇到很多痛苦,「如果沒有人分擔、並提供智慧,那麼感情和生活可能會搞得一團亂。」胡淑雯說,多數第三者因為孤立無援,在遇到挫折時才會採取報復、傷害自己或掀出來玉石俱焚。她強調,身在其中的女性必須要有能力把社會對第三者的污名從身上剝除,不把偏見當一回事,才能有勇氣、平靜地向值得信任的人說出處境,尋求支持。
胡淑雯認為,會停留在第三者的關係中,必定有些深刻的感情理由,這是可以跟值得信任的密友分享的,「即使密友的角色、位置不同,只要能誠懇溝通,仍是很好的支持網絡,也可豐富你對感情的認識,幫助你更成熟地處理感情問題。」
【撥開情感的迷霧】經濟獨立 情感才能自主
【2002.08.22 中國時報 文/鄭美里】
台北市觀音線協會資深心理諮商老師李宗燁提醒不小心陷入三角戀情的女性,「避免太過委屈,也不要過度貶抑自己的尊嚴和價值,這會讓對方有機會一再傷害自己或欺騙自己。」他強調「自我覺察」的重要性,認清自己對感情的期望,以及在這份關係中是否真的能夠滿足?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胡淑雯則強調,第三者經濟獨立十分重要,「當一個關係惡化時,會走不掉,常常是被養慣了,不敢分手、不敢抽離。」李宗燁則建議,改善與家人的關係、改善人際關係,從中得到情感的安慰,或參加成長團體學習愛自己,將有助於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從情感的迷霧森林中走出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