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通姦罪 保護不了女人

【2002.01.14  中國時報  巫娜娜】

其實婦女需要的不是「通姦罪」這樣的東西,因為根本保障不了婦女,現代的女性需要的是其他的法律,比方像家務有給制,家庭主婦理直氣壯地享有丈夫的部份收入;妻子自身財產需要有法律的保障,不能「充公」,債務方面也不能再有「先生欠債、妻子還錢」的慘事,而離婚的條件也應該放寬,真正想離婚的婦女根本不須冒險抓姦就可以訴請離婚。

要「鞏固」家庭,就要在法律層面保障各種身分的女性,作妻子的才能安心,年輕一輩的女性才不會對婚姻卻步,不婚女性也不致受害。

Written by admin

6 2 月, 2014 at 2:44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