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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兒童少年性交易大不同 多主動賣身

內政部統計顯示 早年被迫賣淫案例顯著減少
網路’援交’為犯罪媒介之一

【2001.07.04   民生報   記者鍾蓮芳/報導】

民國八十四年立法院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以保護兒童及少年遭到不肖大人控制賣淫;不過,時宜境遷,內政部中部辦公室所做的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實施成果報告,現在兒童少年從事性交易與早年被強迫賣淫情形,已大相逕庭,大多為主動賣淫。

社會司中部辦公室指出,這項結論主要是依據內政部報案統計顯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案件由兒童或家庭乃至社政單位報案求助的數量極少,大多為警政單位臨檢、稽查時所查獲,且部分青少年還有再犯情形;顯示兒童及少年對性交易觀念已明顯改變,早年被強迫賣淫的案例減少,主動「出賣勞力」以身體換取金錢的情形大為提高。

至於目前相當流行的青少年網路上進行「援助交際」情形,相關報告雖然沒有明列援助交際統計,不過,從警方查獲的案例以及數據來看,援交確實已經成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的形式之一。

對於此一趨勢,內政部兒童局表示,目前兒童局主管的十二歲以下兒童,目前採取的是「保護」的立場,該局已與終止童妓協會合作,教育家長及兒童如何阻絕色情網站對兒童不良的影響;社會司中部辦公室則表示,將考量將網路色情犯罪部分列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工作列管之成效之一。

社會司中部辦公室表示,有關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實施情形,到今年為止,已陸續發布五次成果報告;根據昨天發布的去年度成果報告,去年度救援的人數有六百三十三人,偵查移送的件數為一千一百八十六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起訴七百廿六件、移送一千一百零八人。

至於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媒介、買賣、質押或以他法與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或使之從事性交易,判刑確定應公告姓名的加害人,則只有十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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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2 月, 2013 at 4:00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