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可誘民入罪──台灣民主政治史上最羞恥的一頁
【南方快報之色恐怖檔案】
台灣警方與司法的誘捕構陷乃是台灣民主法治的一大倒退,讓我們回顧台灣民主政治史上最羞恥的一頁。
《政府不可誘民入罪》是一篇社論文章,刊登於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出刊的『自由中國』半月刊第四卷第十一期,由夏道平執筆。為了這篇社論,『自由中國』遭到特務監視,一位編輯被捕,著名學者胡適辭去該刊發行人職務,該刊實際負責人雷震也險些提早了九年遭整肅入獄。
惹禍的社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是針對當年特務機關派人裝成放高利貸者或倒賣外匯者,引人上鉤,再以『擾亂金融罪』逮捕,展開雷厲風行的取締地下錢莊任務,提出批評,譴責國民黨政權無異於是在「誘民入罪」。
社論中舉出一件有計劃而大規模的誘人入罪的金融案。在那一年的三月間,有人在土地銀行開了一個戶頭,申請開立本票,然後利用這種本票作抵押,到處以高利率向人借款,等到借貸成交之際,保安司令部特務就會出現當場逮捕;案件共有五件,逮捕了二十多人。
其中的破綻,是開立本票的金額高達當年新台幣一百七十萬元,什麼人會把這麼大筆錢存進銀行,向銀行取得本票後,再倒貼高於銀行利息數倍的高利率向人貼現?後來經過證實,這些案子都是保安司令部特務製造的。
原來,國民黨政權訂定破獲金融案件提付獎金辦法規定,告密人可以得到全部案款百分之三十的獎金,承辦單位則可得百分之三十五,也就是說,兩項獎金如由一個機關得到,按規定可以截留的『贓款』即高達百分之六十五。
社論發表後,立刻引起軒然大波,替蔣經國掌管特務系統的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彭孟緝「上奏」蔣介石和陳誠,說『自由中國』這篇文章破壞台灣的金融管制。接著,就在六月四日這一天派大批特務衝進『自由中國』辦公室抓人。這個事件最終以胡適辭職,自由中國遭長期監視、雷震最後入獄而告終。
今日民主運動已經得到平反,但是民主先進所批評的「誘捕構陷」卻仍在今日台灣橫行,這不能不說是民主之恥;「誘捕構陷」一日不廢,台灣人民仍然愧對民主先驅,台灣所謂的「保障人權」就仍只是空話一句。
本文參考與摘錄了南方快報 之 白色恐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