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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女患者被當“活標本”醫院是否算侵權

【2000.11.07 北京青年报 文編/衛爾真 攝影/衛爾真 駱誠】

本期研討特約主持人   戰崇文

1989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專業法學碩士。畢業後任專職律師多年,現任融商律師事務所主任。

自1998年9月至1999年9月赴英國進修法律,精通英語、日語。戰崇文律師在十多年的執業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執業經驗,其從事的主要業務領域有:公司改制、重組、轉股、上市、證券、融資、擔保及其訴訟與仲裁。


據《新疆都市報》報道,9月15日,女患者李倩(化名)去新疆石河子某醫院做人流手術,進檢查室後,李倩脫好衣服躺在床上按受檢查時,檢查室一下子被醫生叫進20多名男女見習生,因李倩當時下身一絲不挂,一下面對衆多陌生男女,她馬上提出讓這些人都出去,但醫生說,他們都是見習生,沒有關係,並對李倩說;“你躺好,不躺好怎麽看病。”

接下來醫生開始給見習生講解這是什麽部位、早孕的症狀等,時間持續了五六分鐘,據李倩回憶說,其間還聽到了兩名女生的偷笑聲,李倩說:“當時我感到無地自容,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出檢查室的,只看到周圍的人都用怪怪的眼神看著我,我真想從醫院樓上跳下去……”

事後,當天的值班大夫在接受採訪時說:“那天的見習醫生有十幾名,我確實沒有提前給患者說,但她也沒提出異議。我們這是教學醫院,這樣的見習講解很正常。”

該醫院婦産科主任醫師王英紅和副院長鄭勇說:“我們一般都不提前給患者打招呼,如徵求患者意見,患者肯定不同意,法規上也沒規定可以這樣做,而我們教學醫院又有培養學生的任務。”但堅持認爲自己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和傷害的李倩將起訴當事醫生及醫院,準備用法律手段爲自己討一個說

一、醫院這樣做是否侵權?

李詩蘭(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婦産科教授主任醫師):從醫生的角度來說,我是婦産科醫生,就應該看婦産科應該檢查的地方,這就像皮膚科醫生看患者的皮膚一樣。你來看病,我不看怎麽知道有病還是沒病。至於實習醫生,他們也是未來的醫生,他們在婦産科實習,就應該做在婦産科實習該做的事。

主持人:這種情況畢竟有點特殊,一個未婚的女士,突然在二十多人面前當了一回“活標本”,怎麽說也覺得有點讓人難以接受。

關安平(北京安平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我認爲,隱私權是絕對權,是排他的,終生的。哪怕是一個女犯,無論是政治犯,還是殺人犯,我槍斃前一分鐘,你都不能碰我,否則就是侵權。

中國有特殊的文化背景,中國的人格權和隱私權也有特殊的一面,比如說未婚先孕的問題,一旦隱私被揭露,結婚就很困難,這是重大損害。既然不是一般損害,醫院不問清楚就這麽做,第一沒有道德,第二沒有讓人家放棄權利的確認,做得很不妥。

戰崇文(融商律師事務所律師):我的老岳父在一家醫學院工作,他說以前他們全是這麽搞,不這麽搞,教學醫院怎麽進行工作啊?他說以前沒有人提到這個問題,只是現在才有人提出來了。

前些天我們律師事務所一起討論這個案子時,大家異口同聲:這是百分之百的侵權。無論是民法通則,還是民法通則關於人身權的解釋也好,1993年最高法院有一個文,關於隱私權並到名譽權裏。現在名譽權和隱私權是不一樣的,立法的時候有一個漏洞,現在也在進行彌補,如果用現在的法律規定來套用的話,也是可以構成的,只是危害結果輕重的問題。

黎燕燕(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侵權這個事實能否成立?我們學校有一個有名的民法專家,我跟他討論過這個事情,他認爲當事人只有兩方,一方是李倩,另一方是醫方。有一個主治醫生,有多個實習醫生,共同組成了醫方。在這個過程中,20人,50人,100人,無論多少人,都是站在醫方的一方,目的是爲了傳授知識,如果這20個人夾雜著閒雜人員,這樣的關係就不僅僅是醫患關係了,可能有第三關系。

李倩特殊的生理部位是她的隱秘,她有隱私權,但是醫生給她檢查,而且帶實習醫生來看,看過以後沒有宣揚,也沒有加以誹謗,只是作爲看病來處理。從這個事實總體來說,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以後另有規定除外),他認爲沒有侵犯患者的隱私權。

那麽有沒有做得不合適的地方?有。違反了民法所說的自願原則。從所介紹的情節看,沒有事先通知李倩,就讓她脫衣服,脫衣服以後才讓20多名實習醫生進來的。原因在哪里呢?就怕病人不幹。李倩開始表現了一下異議,最終她躺在床上沒有提出異議,如果你跳下床,根本不讓醫生看就對了,雖然說是被強迫的,但是你後來沒有提出異議,法律上這叫默認。

關安平:只要患者說出來不同意,就應該停止,根本不需要患者跳下床。另外當事醫生還說“你躺好,不躺好怎麽看病”之類的話來威脅患者,這是以患者的健康權來威脅人家放棄隱私權。

郭興蓮(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如果患者挂號了,找某個醫生治療某種疾病,就把保護隱私的權利移轉給了這個醫生,可以檢查,可以操作。但是他沒有交給其他人,只要患者沒有同意,其他人一旦進入了這個視線範圍,就等於是侵權,因爲患者身體是暴露的。這是心理上的傷害。

剛才黎教授說不構成侵權,是默認。我不同意。第一,沒有打招呼,醫院的院長說每次都不打招呼,一旦打招呼病人肯定不同意。這就證明不敢打招呼,打招呼別人不同意,這就有欺詐的意思表示,即使後來患者默認,也是被欺詐的結果。其次,即使說患者忍受了,但是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同意的。

這種情況下,構成不侵權怎麽認定呢?有兩點。第一,從主觀上,如果出於對病人治療的需要,比如說疑難病例,在診治過程中,專家發現自己沒有能力作出診治,就請其他專家來商討這個病例的處理方法,這是出於對病人的考慮,他的行爲是爲病人負責的,他才構成不侵權,否則就侵權。

許蘭亭(中國政法大學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它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這裏提到了私生活,實際就是隱私權。本案的情況也應該認定是私生活的權利。

二、患者有沒有被醫院當做“活標本”的義務?

李詩蘭:我也帶過見習醫生、實習醫生,從臨床、手術上都帶過。我們還有留學生。對這些學生,到我們門診去看的病人怎麽辦?有一些我們是跟病人打招呼,我們是教學醫院,可能有學生實習,需要大家有一些奉獻精神,因爲這終歸給病人增加了一些麻煩,有些病人是配合的。

主持人:醫院沒有明文規定,但是是約定俗成的,是嗎?

李詩蘭:對。因爲這是教學醫院。我也做過實習醫生,我之所以能夠成爲專家教授,我非常感謝病人,因爲病人給了我這一切,讓我長了這麽多見識。當事醫院唯一做得不好的,就是應該事先跟病人打招呼,徵求病人的同意。

許蘭亭:讓醫生看也可以,但沒說讓其他人來參觀啊?

李詩蘭:不是參觀。工科的學生在實習看老師做一個産品,這可不可以?爲什麽醫學老師要給學生示範,就不可以呢?

主持人:但人不能跟産品相等同。

李詩蘭:那醫生怎麽辦?他總是要帶實習學生的。在醫學院的附屬醫院,大夫既是醫生,也是老師,都有帶實習生的義務。有學生在這兒,你就要爲學生講解,否則就說你這個老師沒有教學意識。

主持人:這裏有一個公衆利益和個人利益的問題。醫院承擔教學任務,培養醫生,要爲更多的患者服務,患者做一次教具,犧牲一下個人利益,是爲了更多的同類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療。如果沒有這些“活標本”,我們實習生老是在模型、圖紙上學習,就不可能更好地提高醫術水平。

韓華勝(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很多患者上教學醫院,認爲醫術應該更好,因爲有專家,有老教授。但是絕對沒有想到還有作爲教學工具和標本的義務。

醫院教學和對患者進行診斷、治療,這中間不應該是畫等號的。儘管這些實習的大夫都是未來的醫生,也許將來還是醫術高明的醫生,但是在這裏,他並不是直接參與治療和診斷的,患者拒絕醫生檢查和拒絕其他人把我作爲一個教學的教具來展示這是兩個概念。

郭興蓮:我曾經是一個護士,我現在也是一個母親,在這個特殊的部位,特殊的情況下,從心理上是拒絕這樣做的,而且肯定涉及到隱私權,如果我同意醫生把我作爲教具進行觀摩、講解,你就可以這麽做,我不同意你就不可以。這就涉及到中國的義務本位,權利本位的問題。

如果一個模特,把身體整個暴露在一個很大的課堂裏,但是她是以此爲職業,願意奉獻,可能還要有相應的很多的收入。包括名譽上可能受到鼓勵,受到社會的讚揚。

王靖(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教務處副處長):長期以來我們提倡奉獻精神,有這種做法存在,但是存在不一定是合法的,作爲患者,我有什麽義務給你做活教具?你要想這樣做,患者必須有知情權,醫院應該履行告知義務。患者已經表示抗議了,如果還繼續這樣做,這是強姦民意。剛才李教授也提到,作爲教學醫院,這樣做是爲了發展,爲了看病,但是要尊重患者的隱私。我認爲健康權屬於隱私的一部分。

戰崇文:我國對承擔教學任務的醫院和普通醫院的區別,國家沒有規定。所以說對患者來說,我進的都是醫院,我不知道我有什麽義務。

一個美國律師曾對我說,美國的實習醫院規定得特別嚴格,一個是患者進入這家醫院以後,首先要告知患者,這是實習醫院,你得承擔一些因爲實習醫院所帶來的一些義務,如果同意就治療,如果不同意就建議轉院。同時對實習大夫在實習過程中,比如說人數,如何進行實習,也有一個明確規定。

三、患者到底算不算消費者?

主持人:國家關於醫患關係有沒有特殊的定位和規定?

黎燕燕:沒有。麻煩就麻煩在這裏,法律不健全。

主持人:那麽患者到底算不算消費者?

韓華勝:我認爲,患者應該是消費者,但患者是特殊的消費者,特殊在哪兒呢?作爲消費者,患者是不可能選擇,我有病必須得看病,如果沒錢,我可以不買電視,但我有了病就必須得去看。沒有錢,把房子賣了也得看病。患者是消費者,應該是非常明確的。在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國際消費者協會的主席就講,患者就是消費者。最近,浙江有一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就非常明確,提出患者屬於消費者。這是全國第一個以立法形式規定患者是消費者的地方性法規。

四、“您的權利您不主張,就是社會犯罪。”

關安平:在中國特定文化背景下,這個女孩子能把這種事挑明說出去,是很有勇氣的。法國法學家有一個論點,您的權利您不主張,就是社會犯罪。意思是,如果所有的人都不主張自己的權利,整個社會就無法前進,法律就不會更新。

主持人:如果在如何界定科學診斷和保護個人隱私之間制定一些法律法規,首先應該從哪一方面入手呢?

戰崇文:《民法通則》,還有《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都有相關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正在完善,準備把這個納入進來。這是從普通法進行保護。關鍵作爲衛生部門,首先醫院要有一個操作規程。

戰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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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燕燕

黎燕燕

韓華勝

韓華勝

李詩蘭

李詩蘭

 

 

 

 

 

 

 

關安平

關安平

郭興蓮

郭興蓮

王 靖

王 靖

許蘭亭

許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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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2 月, 2013 at 2:42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