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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子宮/ 當好友代理孕母 未婚單身女性為籌學費想再嘗試

出租子宮/當好友代理孕母 未婚單身女性為籌學費想再嘗試

【2001.03.28   ETtoday   記者高麗玲/台北報導】

大部份想當代理孕母的婦女都是年齡在35歲至40歲已生育、離婚的婦女,但是近來卻有一位單身、未婚的年輕女性,為了籌出國念書的學費,以200萬元代價當過一次代理孕母,現在,她想再當一次代理孕母。

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表示,她每個月都會接到1、2封想找代理孕母或想當代理孕母的信件或電話,其中有一位年輕女性寫了2次信給她,表示自己可以當代理孕母,希望透過陳昭姿幫她找對象。

這是一位不到30歲的年輕女性,在她給陳昭姿的信中提到,她已當過一次代理孕母,去年幫一位好朋友生孩子,生完後朋友給她200萬元,由於她想到英國念書,需籌學費,因此,她願意再當一次代理孕母,請陳昭姿代為尋求。

這位年輕女性還提及,她的那位朋友,還想再找一位代理孕母,再生一個小孩,不知是否有人想當代理孕母。

陳昭姿說,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有愈來愈多的人想當代理孕母,不過,大部份都是已生產過,或是生過孩子、離婚的婦女,未婚女性並不常見。而目前,國內代理孕母沒有公訂的價碼,過去,不孕者在代理孕母生產後,通常會給予50萬元到100萬元的「補償」。

陳昭姿指出,過去不孕婦女通常是找自己的姐妹當代理孕母,事後,再拿一筆錢給她們,沒有一定的行情可參考。陳昭姿認為,找一位和自己沒有關係的代理孕母、單純的金錢交易,反而比較不會有麻煩,若是她自己要找代理孕母,她寧願選這種。而將來代理孕母的價碼,則得需求狀況而訂,若是願意當代理孕母的婦女愈來愈多,則給的金額就會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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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2 月, 2013 at 11:04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