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無處不飛花!? --有關「檳榔」、「西施」與「檳榔西施」的多重性迷思
【2005.01.07 文/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王順民】
這一、二天南北兩地各自傳出檳榔西施半裸露毛以及散發色情小廣告的社會案件,最後檢方均不予起訴,只不過,糾結在「檳榔西施」等情色現象議題的背後,還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以檳榔西施裸露為例,事實上,整個事件的關鍵點主要還是在於檳榔西施的銷售販賣場所過於接近學生上下學的出入路徑,以致於可能引發價值扭曲和人身戕害的疑慮,就此而言,不予起訴的重點就不在於穿著的形式、袒露的程度、裸露的部位以及社會潮流的接受程度,而是該種女性物化以及商品化所衍生出來的非預期性後果,就此而言,「檳榔西施」的裸露現象抑或是色情小廣告的到處散發,不單單只是司法裁判的法律層次,而是有它涵括民俗與民德等等更為深邃的論述思考。
作為一種消費性財貨的檳榔,結合著僱主的商業利潤、薪資受僱者的維生需求、消費者的生活興致以及整體社會的醫療成本支出,這也使得即便「檳榔」的本身有著某種的愛憎情結,但是,「檳榔」依舊是國人關係網絡以及人際互動的一種觸動媒介,但同時這也是政府公衛團體極力想要矯正的從眾行為。冀此,之於「檳榔」販賣與消費的迷思,在於該種供需的對價關係當中,隱涵著某些遠遠超出業者以及消費者所能承擔的外部成本,這其中特別是檳榔栽種對於水土的破壞以及口腔病變所招致的身體戕害和醫療支出。誠然,對於嚼食檳榔這種是否一定必要或是無法被取代的生活習性,當有其還原回到日常生活世界裡某種的重新解讀與文化性轉化。
至於,原指著儀態優雅、落落大方的西施,在商品促銷的包裝底下,一舉蛻變成為易客為主的「檳榔西施」,誠然,檳榔西施就如同鋼管西施或是車展女郎一般,早已蔓延成為一種超乎於道德尺度以及游走法律邊緣的客觀事實,對此,「檳榔西施」背後所隱喻的社會性虐待環境,這才是真正叫人耽心的地方,也就是說,之於「檳榔西施」現象的解讀,即便有著推動健康教育、兩性教育以及情色教育的體制內改革,但是,包括檳榔西施、電子花車、野臺豔舞、幼齒援交等等直接訴諸於表相層次的官能刺激和人性挑逗,它對於心智未臻成熟的學童幼兒,究竟能夠產生那些正面且積極的價值建構,這理當是看待這種已經內化成為某種生活方式的情色現象時,所該兼具的基本心態。畢竟,環視當前這群國家未來主人翁所身處的盡是充滿著暴力、色情、非行以及犯罪等等的情境事件,該種偏頗的社會化成長,叫我們怎能放心地將未來託付給他們?
連帶地,扣緊檳榔西施本身年紀輕、學歷不高、涉世經歷不深等等的屬性特癥,亦點明出來:在「好學生-好成績-好學校-好未來」之主流文化的價值思維底下,如何為那群學習成就後段班的同學,以提供配套性的職業訓練、生涯規劃和人生出路,也就是說,即便「檳榔西施」並無職業貴賤上的道德指稱,但是,當「西施」與「檳榔」漸行漸遠的時候,相關人力資本、職業觀念以及價值認知的套配措施,是一併要提供給這些羸弱並且不兼具職場競爭能力的少女族群,無疑地,在這個層次上,政府公部門理當要有更為積極的責任擔當。
總之,跳脫是否起訴以及他律制裁的法律層面,檳榔西施或色情小廣告遲早會被其它更為驚世駭俗的情色現象所取代,就此而言,更為根本的思考還是在於對這些迷亂、脫序的異化現象,社會公義尺度或是不可退讓的人性底線,有無公共性思辨與論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