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冒死反抗強姦嗎?大陸爭議
【作者/深海水妖】
面對強姦犯,冒死反抗是人類的恥辱!
看到一個帖子,一個男性ID,拿出一個案件,捶胸頓足地哀號哀歎人心之不古:“面對強姦犯,冒死反抗,居然成了笑話!”
意思是說,某女在面對兩個持刀歹徒劫色時,拼命反抗,最後身中數十刀而亡這類行爲是可歌可泣的,值得讚頌的,而那些哀歎惋惜的人,包括死者的父母的哀惋,都是不應該的云云。看到這裏,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如果帖主自己有個女兒,不幸路上遭遇了持刀劫色歹徒,你是希望她順從歹徒,安全回來,還是希望她殊死博鬥,血濺當場?居然還能批評死者父母麻木冷血,寫這種批評,才是徹頭徹尾的冷血!
甚至還拿了今年那位高考交白卷的學生作爲類比,意思是,她們都在抗爭一種殘酷的不合理的制度云云。
看完感覺是這位先生壓根沒學過邏輯學——或者說,我覺得他壓根什麽都沒學過,除了假道學。
首先,這兩個例子根本無法類比,就象月光和河流是完全不可合併同類項一樣。
生和死是無法逆轉的,是一旦成爲事實就沒有任何力量逆轉的悲劇,而放棄一次高考,不過是人生無數選擇之一,這次不考還有下次,下次不考還可以就業,就業不了大不了靠吃遺産再不行靠社會救濟吧?這兩者如何類比?
退一步而言,兩者行爲上有些許相似,都牽涉到了“反抗”這回事。
但兩者所反抗的東西完全不是那麽回事,死於刀下的女人,是死于一個男人的暴力,而倒在高考制度下的女孩,是倒在一個宏觀的體制之下,反抗體制性的錯誤,是具有象徵意義,具有號召力和警醒意義的。反抗高考可以在高考制度的喪鐘上加上一錘回音,我想象不出來,要一個女性反抗偶然遭遇的強姦犯能喚起什麽?喚起強姦犯的良知?還是喚起如樓主這類視女性的貞潔超過女性本身生命的男人的人性?
碰到強姦犯,到底該不該反抗,這個愚蠢的話題在天涯愚蠢地被討論過,一群愚蠢無比的男人說:至少要反抗一下吧,反抗了以後對家人對男友對老公也交代得過去·······
女人在面對強姦犯捍衛的是什麽?是自己的身體麽?不,犯罪學家說過,反抗通常招致不必要的傷害,甚至是致命的傷害。女人此刻捍衛的是隱藏在她身後的某個男人的權益,她不是完全屬於自己的,她的生命權也不是屬於自己的,她的這具活生生的肉體乃是屬於某個男性,那隱藏的性器官所屬的權益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乃至超過了生命。
一旦有威脅到男人的性權利的行爲發生,她就得拿自己的生命去博一記。
女人的生命,比陰道卑賤?
邏輯在這裏,就得出了一個等式,男性的性專署權> 於女性的生命。
這是一個什麽樣的荒謬、無恥、又殘酷得令人髮指的等式啊。
這個等式曾經一度在人類的亞文明時代盛行,“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現在在中亞某些國家,被強姦的女性也還一樣要遭到處死的命運。如果女孩在婚前失去貞操,無論是否被強姦的,都會被兄長或自己的父親,拖出房間,以利刀當衆割喉。即使她的父兄不情願,也必須立即執行,否則,她的父兄將永遠失去在人前說話行走的尊嚴。
這是來自一種咒語,強大的集體力量在古老的風俗的唆使下,時刻捍衛著男權利益至高無上的制高點。
這是一種烙印,打在社會意識的深處,百年的現代文明洗刷也沖不到它的血腥,它隨時會跳出來,戴上這樣或者那樣的面具,以這樣或者那樣的形式,僞裝得文雅,文明,甚至崇高,以這樣或者那樣的形式借屍返魂。
個體的生命只有在爲他人生命犧牲時,才是偉大和值得讚頌的。
而爲了保住貞潔,去冒生命危險,是百分之百的愚昧無知,而企圖提倡讚美這樣的行爲,就和從前政府歌頌救火的少年兒童一樣,危險而盲目。它以不對稱的犧牲,在大衆中傳播錯誤的價值觀。
宣揚的是一個賴寧的高尚,死去的卻是一代兒童的人權。
號召女性爲了貞潔去冒死,就和號召孩子去救森林大火一樣,都是人類的恥辱。
而以虛幻的道德觀去鼓惑號召民衆,正是幾十年來國家機器最常採用的手段之一。這樣的錯誤不僅僅是價值觀誤人,不僅僅是培養我們錯誤的道德觀或者精神世界,更重要的是,製造了一種錯誤的思維模式——道德至上,以道德制勝,唯道德制勝。而非以理性求證,而非以事實考證。
務虛,而不務實,盲動,而不理性,這是我們這個民族最終承擔的思想惡果。
所以,看吧,一個男人輕易招搖起了“反抗精神”的大旗,就能輕易鼓惑包括女人本身在內的人們,而完全忽略了這旗幟底下的本質:男性的性專署權> 於女性的生命
貌似慷慨激昂的陳詞總是那麽容易煽動我們,那些似是而非的話語總是那麽容易有市場,完全混亂和不值一駁的類比,可以在這麽多雙眼睛下招搖過市,破碎斷裂,牽強的邏輯鏈,琅琅做響地拖過了我們的腦子,卻絲毫沒有引起置疑······
這才是我更深的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