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西施再暴露 縣府要拆攤
【編按】說一套做一套,開單罰款不夠,還要拆攤處份,行政單位執法簡直無標準無程序正義可言,標準的挾民意濫權行事,欺負底層小民,看準了無反抗反擊的力量,就這麼大剌剌的胡整瞎搞。官哪!
【 2002.10.22 聯合報 記者胡若梅/桃園報導 】
桃園縣政府執行整頓檳榔西施以來,警方在蘆竹地區發現有檳榔西施著露出底褲的超短迷你裙,立即開單告發罰款六千元,並提報縣府聯繫小組處理。
縣府表示,若業者向公權力挑戰,不理會「不暴露」原則,縣府除開罰單,並將拆掉檳榔攤,呼籲業者不要輕忽縣府取締的決心。
縣府人員表示,縣長朱立倫已經指示,取締檳榔西施是縣府團隊的團體行動,依據「桃園縣檳榔販售業加強輔導管理稽查執行聯繫小組 」決議,只要檳榔西施挑戰公權力,露得嚴重,縣府就會採取嚴厲措施。縣府說,業者違規若只是罰款,其他業者會跟進,因為賣檳榔賺的錢比罰的多,不怕被罰幾千元。
大園警方在蘆竹發現檳榔西施穿露出底褲的超短迷你裙,罰業者六千元,並提報縣府聯繫小組處理,討論後決定是否拆除檳榔攤,或另作其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