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攤自律 還有30家穿著暴露
【2002.10.10 中國時報 許萬達/桃園報導】
桃園縣內一千多家檳榔攤,經縣府宣導及業者達成自律共識,剩下卅家有穿著暴露或違規營業情形,縣府九日召開稽查取締協調會中,副縣長廖正井要求各單位繼續溝通勸導,十五日起展開取締。
檳榔文化在台灣形成已久,檳榔西施穿著暴露,桃園縣雖不是最嚴重,然基於維護社會治安、交通秩序、善良風俗、國際觀瞻,以及避免檳榔西施暴露身體的惡性競爭,蔓延到其他行業,縣長朱立倫決在勸導、宣導後展開稽查取締。
縣府表示,「檳榔販售業」為商業登記合法之營業項目,縣府絕對尊重各行業,強調輔導檳榔業者合法經營,不是讓檳榔業者無法生存。
縣府要求檳榔業者,務必遵守廣告不得佔用道路、人行道及廣告燈不可閃爍,以免妨礙交通安全;從業人員不得穿著暴露,更不得露三點,即「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的三不政策,以免妨害風化;攤位週遭公共指定清除區域,應負責環境衛生。
桃園縣內一千多家檳榔業者,自九月十五日宣導以來,絕大多數都能遵守相關規範,目前僅剩下卅家有穿著暴露等違規情形。
廖正井聽取各單位相關報告後,指示針對該卅家再加強溝通勸導,十五日起稽查取締決心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