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甦醒日 學生同志社團:自拍無罪
【2004.06.12 中時晚報 修淑芬/台北報導】
「自拍有罪?無罪?」13所大專院校同志社團今天集體發聲,抗議公權力以「妨害風化罪」濫權踐踏小老百姓的情慾自主、人身自由權,不僅模糊「自拍」的定義,還將「自拍」行為一概妖魔化,呼籲「公權力勿為情慾文字獄、焚書坑儒的劊子手」,學生們提出「刪除刑法235條」,「應立即進行刑法235條除罪化」的論述。
第九屆同志甦醒日(GLAD)今天上午舉辦成果發表會,公布了號召「反自拍、反侵犯」的「彩虹文藝獎」得獎名單,得獎者各以自拍圖、自曝影片或文字來向社會「袒胸裸裎」,會中也播放同志情侶自拍短片《迷》,以行動劇、裝置藝術的「廁所裸體圖」,反諷刑法235條的「偽道德」與民間社會有「代溝」。
學生社團宣示,自拍是情慾自主,也是憲法保障的自由權,因此「自拍自由是人權指標」。學生社團指出,刑法235條太粗糙,應該更細緻化,「妨害風化」一詞,宛如權力階級的緊箍咒。
學生社團指出,檢察機關看準「抓自拍」點數績效高,拼命地抓,看到自拍露點一律先視為「有罪」,明顯「挑軟柿子吃」,看中「自拍個體戶」好欺負。
學生社團指出,當有一張自拍的身體照片被公諸於世,主流馬上高喊「淫穢」、「骯髒」,社會價值已將自拍與猥褻照片畫上了等號。這次聯名「刑法235條除罪化」的學生社團,包括文化男同學社、台大GayChat、台大浪達、北大北G星、世新G世代、東吳同志合作社、師大同文社、海大黃檸檬、淡江同話世界、淡江Sappho、銘傳GPP、輔大同窗會、輔大好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