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從一角一支舞到二十元一場膝上秀

【朱蒂‧琳‧漢娜(Judith Lynne Hanna)博士著,Grace 翻譯,何春蕤校訂 】

在閱讀關於1920 和 1930 年代舞廳陪舞的資料時(當時我正為了娛樂和休閒百科寫幾篇文章而閱讀一些文獻),我想起兩件法律案件。1998 年,紐約州(State of New York vs. Langer)湯普金斯郡的豔舞俱樂部老闆和舞者們,因為膝上秀和「小費伎倆」(舞者們用胸部、臀部或是陰唇從顧客嘴裡或是前額取得小費)而遭到賣淫的起訴。我向法官解釋,根據針對性工作者、學者、性學專家、社工、公衛人員和一般大眾的調查顯示,性交、舔陰和吸吮陰莖才構成賣淫,結果陪審團釋放了被告。1999 年安那漢市(City of Anaheim v. Janini),加州法院一位精明的法官也裁定膝上秀不是賣淫,安那漢市不能因此禁止它。他指出「一角一支舞」,也就是舞廳陪舞,向來就是美國的娛樂傳統(第九頁,註釋九),只要用些許的代價,顧客就能在舞廊或舞廳和女人跳舞。之所以會這樣稱呼職業舞女,是因為這些舞女所提供的服務就像計程車一樣,僅出租給顧客一段時間。有報導指出芝加哥的職業舞廳曾經同時有過六百個男性顧客和 68 個舞女在場。

舞廳陪舞在半個世紀以前曾引發一些現今都仍在檯面上的議題:觸摸、隱私、賣淫、道德和政府立法等。社會改革運動想要掃淫,但是警察卻不能因為男人自個兒褲檔裡起的變化而逮捕他。今日爭論的那些收費10 到 20 元不等的膝上秀實際上是老問題的延伸。

藍地‧麥克比(Randy D. McBee)(《舞廳裡的日子:美國移民工人的親密與休閒》,紐約大學出版,2000 年)(Dance Hall Days: Intimacy and Leisure among Working-Class immigr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 New York UP, 2000)寫道:「在舞廳裡,舞女們緊貼著男士的身體扭動,因此跳舞被指責為下流的(研究員的報導,舞動仙境,11月6、7 號,1930 年)[Investigator’s Report, “Dreamland Dancing,” November 6, 7, 1930]。另一位研究員補充說,當女孩們跟舞伴更「親近」時,她們會允許「男伴在舞池中貼著她們的背舞動,雙手擁著女人的乳房,在她們的身上磨蹭。在這種情況下,女人通常比她們的男伴吸引更多的關注,因為中產階級改革者一心一意要向這些女人灌輸『好女人』的美德。」想要跳得更挑逗的舞孃會移向舞廳的中央,這樣就較不會被在外圍的顧客觀看。假如有警察臨檢,通常是星期六晚上,樂隊就會演奏瑪姬華爾滋(waltz “Margie”來警告舞者們。

摟緊身體在原處磨蹭,就是「在一角硬幣上跳舞」。當一對舞伴有這樣的性接觸時,舞池管理人員就會嚷著「別站在那個硬幣上!」(Git off dat dime!)雖然道德說教者把這種舞廳和性交易混為一談,但是顧客們都說這些女人很難「搞定」。

大部分的舞者是跟朋友們學來這種動作的。在舞廳裡,女人們一開始會只跟同性朋友配對跳舞,然後有些會跳出所謂「下半身舞蹈」的舞姿,猛力扭動屁股,亮出女人的特質以吸引男人來買支舞。和現在的豔舞者一樣,職業舞女當時也是不停趕場增加收入。

1910年開始,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許多城市都立法規範舞廳,包括:營業方式、執照、申請者的人格、舞廳地點的適當性、顧客的最低年齡限制、未成年入場的時間、星期日公休、舞者的行為、舞蹈的類型、以及員警和合格監督人的管理。規範豔舞顯然是這個模式的延伸。

職業舞廳在過去30 年裡都一直存在於西班牙語區。舞者、女服務生吸引許多年紀較大的墨西哥非法移民男人來舞廳聽聽音樂,享受女性的友誼和招待,舞廳裡的女人不像其他地方的女人把他們當人渣。當然有很多男人會要女人跟他們回家,不過只有少數的女人會這麼做(Russell Contreras, “Dancing for Dollars,” Latina, April, 1999, pp. 96-101)。伊凡萊特在《墜入愛河:一分鐘四角》(“Falling in Love at 40¢a Minute,” LA Weekly, January 22-28, 1999)描述了洛杉磯當時的十四家舞廳,包括佛朗明哥俱樂部(Club Flamingo)、天堂俱樂部(Club Pradise)、思夢園(Dreamland)(1940 年開幕的玫瑰園屋頂前身 RoselandRoof)、及幻想俱樂部(Club Fantasy)。在這些俱樂部裡,女人們一晚可以賺五十到兩百美元。

更早在美國歷史中就有關於身體接觸的記載。1799 年曾有一段文字描述當時最亂來的華爾滋:「男伴們抓著舞伴的長裙以免裙擺拖地或被踩到,他們把裙擺拉得高高地,包裹著兩者的身體並緊貼著對方,就在這樣的姿態下滿場迴旋…支撐的那隻手則穩固地放在女方胸部上,隨著每個律動製造一些小小的色情擠壓。」(Bernard Holland, “Waltz Power Still Leaves Highbrows a Bit Dizzy,” New York Times, July 25, 1999, AR 31)。

比較晚近的新產物則是「臀舞」(da butt)(查爾斯‧李爾森在 1988年4月11 日的新聞週刊裡稱此舞為「閃亮的新舞蹈」)(“A Spanking New Dance” said Charles Leerhsen in Newsweek, April 11, 1988, p. 9)。這種舞蹈就和美國的許多社交舞一樣,是從黑人文化中發展出來的,舞者們彎著腰,持續做出碰撞身體的接觸動作,這個舞在史派克‧李的電影「黑色學府」贏得惡名。今日,年輕人和國、高中生男女雙人舞則發展出一些新的變化,包括「自由風」、「臀舞」、「色舞」、「屁股舞」、「對面坐肩舞」、「全貼舞」(“freestyle,” “da butt,” “freaking,” “booty dancing,” “doggy dancing,” “front piggy-backing” or “dirty dancing.”)1:舞伴們相互纏繞大)腿,將上半身往後傾斜而骨盆相互緊貼而磨蹭,或是女生彎腰觸地,用背部和臀部摩擦男伴的跨下,有些女生甚至將裙子撩高到丁字褲之上。

((1自由風,freestyle 的翻譯來自網站 Hip Hop. 27 January, 2004. <http://home.kimo.com.tw/rhythmwish/dancename.htm> 匪客舞,擄掠舞和熱舞的翻譯參照網站李麗萍,《孩子在跳什麼舞》,2004 年 1 月27 日))

馬里蘭州蒙哥馬利郡的當地報紙曾出現「色舞震驚父母」標題的新聞(Greg Simmons, The Gazette, Bethesda, December 11, 2002 pp. A28-29)。有些成年人想要禁止色舞。布萊爾高中的校長菲力普‧甘奈司(Philip Gainous)兩、三年前曾參加布萊爾高中舉辦的舞會,他說不希望再看到同樣的情形,因為當時所見的景象有些尷尬,他希望保持印象中年輕人該有的「學生」形象。六十歲的甘奈司說:「真是丟臉,下流。我真不明白女學生怎麼會想要跳那種舞?」他又說:「不過或許我有把年紀了,有點過時了。」學生會的會長認為,色舞沒像一般舞會中常見的打架、碰碰舞和毒品交易那麼糟。甘乃迪高中校長席得‧杜賓(Shield Dobbins)則說:「不是一直以來就都是這樣嗎?我認為不同世代會用不同的方式表達自己,而色舞只是其中一種而已。或許他們跳舞的方式不像我三、四十年前的樣子,但我卻想稱讚他們從事正當活動的積極行為,至少舞會裡沒有人做危險的舉動,比如說喝酒和吸毒。」有位家長根據他在返校舞會中的觀察做出以下評論:「在我看來,這些孩子們跳舞時的肢體接觸已經和穿著衣服進行性行為沒什麼兩樣,我在想這和我們禁止的膝上秀有多少不同…。」

既然有這麼多先例,為什麼還要為了一些身體接觸而特別找成人豔舞俱樂部的麻煩?

朱蒂‧琳‧漢娜博士是馬里蘭大學舞蹈系的資深研究學者,並為鋼管辣妹秀相關案件的見證舞蹈
評論家和專家。可以經由 jlhanna@hotmail.com聯絡她。

<http://noah.ccim.org/htdocs/focf.nsf/0/424b5404d060dd2b85256c13007c14d2?Open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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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12 月, 2013 at 11:27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