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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立委提案:不孕同居男女 可體外授精生子

【91.05.23 自由時報  周富美、洪素卿╱台北報導】

有不孕困擾的同居男女將可藉由人工生殖技術生育子女﹖跨黨派立委昨天提出立委版人工生殖法草案,建議將代孕者、精卵互贈和不孕的同居男女實行人工生殖技術生子等議題合法化,但嚴禁「複製人」。

具有醫師身分的民進黨籍立委簡肇棟、賴清德,與親民黨籍立委龐建國等人共同推動的人工生殖法草案中指出,依據台灣生殖醫學會資料推估,台灣約有七十六萬個二十歲至四十歲的生育年齡男女有生育障礙,若能立法放寬人工生殖技術的適用範圍,不但可以完成不孕同居男女和生育障礙夫妻的「求子夢」,也可以禁絕抓不勝抓的黑市交易。

立委版草案中提及,不孕的無婚姻關係男女,無須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者,通過一般心理、生理狀況、家庭疾病史等評估之後,得實施人工生殖技術(體外授精),但不得以代孕方式實施人工生殖。

簡肇棟說,除了不孕夫妻之外,同樣是生殖「殘障」族群的不孕同居男女,也應該列入人工生殖法的適用範圍,但不孕的同居男女不能委託代理孕母為其生育。龐建國表示,藉由制度性的立法規範,在可確定精卵來源的人工生殖技術上,不孕的同居男女可以經由體外人工授精技術生育子女,其子女權益也可以受到法律保障。

賴清德認為,社會上有許多同居男女因為不孕而無法結婚,在明確知道父母是誰的情況下,以人工生殖科技協助不孕同居男女生育的想法或許比較「前衛」,但卻是社會關心的議題,也是不孕男女的實際需要。

身為婦產科醫師的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李國光說,醫師只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治療」和「服務」,但無法干預病患的選擇權,生殖醫學會對此議題沒有特定立場。而他認為,儘速促成全國性「精子銀行」的成立才是當務之急,當前「精牛」亂竄的情形,不但使得部分的精子來源較差,有些精子甚至可能沒有冷凍六個月觀察,品質堪憂,因此儘速讓捐精、捐卵的機構制度化、透明化,才是台灣人工生殖立法當下最要緊的事。

國防醫學院人文社會學科主任劉仲冬表示,不孕者容易有污名化和無法傳宗接代的壓力,但是真正該扭轉的是社會錯誤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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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月, 2013 at 11:10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