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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精神科醫師才能墮胎? 婦團︰應先要求男人戴套

【2002.12.22  ETtoday   中央社台北22日電】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陳建銘和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等人22日上午批評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綺雯等人提出的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嚴格限制人工流產的條款,要婦女看精神科醫師才能人工流產,是歧視婦女的作法,他們認為減少墮胎要從性教育、避孕著手。

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明天審查江綺雯(高雄市)提出的優生保健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中嚴格限制人工流產前要接受合格心理師或精神專科醫師輔導二小時以上,經六天等待期,才能施行人工流產。陳建銘(台北市)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邀請相關人士一起表示反對這項草案審查。

陳建銘表示,現實社會背景,不能單從宗教教義規範,江綺雯提出的版本限制婦女權益,也會使人工流產地下化的情形更嚴重,希望這項法案能暫緩審查,再作更慎重考量後再來修法。

台灣婦科醫學會常務理事高添富表示,墮胎兩大問題是未成年少女墮胎和RU四八六墮胎藥濫用,未成年少女性教育不足,如果不小心懷孕,事後又嚴格限制人工流產,將會造成走入地下化,找密醫非法墮胎或到藥房購買墮胎藥。

黃淑英表示,江綺雯提出的版本,墮胎婦女要看心理師、精神專科醫師,是把墮胎婦女污名化,當成是不正常的婦女,婦女是否有必要墮胎,要尊重婦女的決定,看精神科醫師才能人工流產,是歧視婦女的作法,減少墮胎要從性教育、避孕著手,應該叫男人戴保險套,不是叫女人不要墮胎。

她說,嚴格限制人工流產,沒有降低墮胎數目的可能性,如果照立委所說在現在較寬鬆規定下,合格墮胎十二萬人非法墮胎可能有五十萬人,限制再加嚴豈不是讓非法墮胎增加到六十萬人以上。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12/22/350-13908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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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月, 2014 at 11:3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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