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檢不斷 港都同志們深盼人權及性取向被尊重
【2002.06.06 ETtoday 鍾錦榮/高雄報導】
每逢週末深夜,港都同志們喜歡聚集性戀愛酒吧狂歡、交友,同志們希望民眾不要以異樣眼看待他們,警察在臨檢同性戀酒吧之餘,也能尊重他們的人權及性取向,不要過度大驚小怪。
據圈內人士透露,港都地區男同志聚會的酒吧,較有名的GAY吧有四家,分別是位於中正路、三多影城附近、三多路及民生路,前兩家同性戀酒吧,消費族群為年輕的GAY;第三家同性戀酒吧,主要以40歲以上的中、老年齡層男同志為消費群,第四家則是老外同性戀喜歡前往聚會的地點,另外,高雄有兩處為同性戀者的野外炮本營。
女同性戀者聚會消費的酒吧也有四家,分別是位於六合路、火車站附近、五福路、玉竹街一帶。
每逢週末深夜,男女同志們大多會前往同性戀酒吧消費狂歡、交友,男同性戀看中喜歡的對象,也會彼此傳遞紙條「示愛」,如果這位對象持續在酒吧留到凌晨三、四點,這就表示他願意交這個朋友,甚至發生一夜情。
據圈內人士指出,女同志有「T」與「婆」的分別,所謂的「T」就是「TOM BOY」(湯姆男孩)的簡稱,也就是女同性戀圈子中的「男性」,反之則稱為「婆」,有「老婆」的意思;女同性戀中,「婆」比較不容易分辨,而「T」則有一定的特色,通常「他們」會剪個短髮、胸部儘量以小可愛胸罩緊裹的平平的,說話的語調低沈而沙啞。
男同志則分成「1」號與「0」號兩種性別,「1」號類比較不容易看出,但「0」號的裝扮較容易辨識,「她們」通常喜歡穿著緊身衣物、展現身材軀體,說話腔調傾向女性化。
女同性戀多半較為「專情」,喜歡跟交往中的「另一半」一起前往酒吧消費,屬於男性化的「T」,經常會爭風吃醋發生爭執,但「T」並不排斥他們的另一伴,與真正的男孩交往或發生關係。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6/06/331-13118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