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不是白嫖 是性侵害

【2002.08.26  中國時報  吳鋒/北市(資訊業)】

 

昨日各大媒體都以顯著的版位報導北市少年警察隊線民李某涉嫌
「白嫖」陰陽人陳女一案。這則社會新聞刺激辛辣,內容曲折撲朔,
甚至牽扯到少年隊長的個人去留問題,很能引起一般民眾的關切。不
論此事真相如何,但是我從頭觀察到尾,實在看不明白「白嫖」二字
的來由。

「白嫖」的定義十分明白,是說嫖客與妓女雙方同意進行性交易
,嫖客辦了事卻不依交易約定付錢;前陣子有一知名電視主持人便陷
入類似的醜聞之中。然而在昨日的案件中,少年隊線人李某疑似在警
局中利用自己特殊身分強迫被害人李女為他進行口交,整個事情過程
是明顯的性侵害,李女是被逼的,並非可以簡稱「白嫖」的「嫖妓不
付錢」。

就算李女是因為涉嫌從事性交易而被捕,就算她是陰陽人,但包
括北市警局長在內與所有稱這件事情為「白嫖」的人都不應該,而且
都帶有嚴重的歧視意味。白嫖只不過沒付錢,這件事難道付錢就可以
解決嗎?奇怪的是,這個社會大家好像都習以為常地任由這樣明顯錯
誤的用辭肆虐在各種傳播管道上。

 

Written by admin

7 1 月, 2014 at 3:16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