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夫妻」 要赴大陸找孕母
【2001.05.07 民生報 記者洪淑惠/台北報導】
奔走催生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婦產科醫師劉志鴻說,就算未來衛生署真的立法禁止代理孕母,可能也難以規範同性戀的「代母」求子;因為不管是男同志或女同志伴侶,尋求出借子宮兼借卵或只是借精子,只要透過真實性行為或注射精蟲,根本不需要醫師協助的。
劉志鴻說,因為聽說大陸上海和廣州最近出現一些略具規模的人工生殖中心,所以有台灣的不孕病人確想到大陸試試。他最近就有一對不孕夫妻,想帶著家中姐妹當代理孕母,要到大陸求醫求子;只是還沒有進一步消息。
至於同性戀的人工生殖,目前在各國都極有爭議性。至今只有加拿大是較明確地同意女同性戀可藉著捐贈的精子生子,經過多年的觀察,這些生長於同性戀家庭的孩子,得到的愛和一般家庭差不多甚至更好。唯一的缺點是較無男性典型人物可學習,且長大後成為同性戀的機會似乎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