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整理

國立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資料蒐集整理留存

立場聲明 尊重跨性人的基本人權和隱私權

2002.05.19 陳俊生事件

──性別團體嚴正聲明──

尊重跨性人的基本人權和隱私權

2002年5月19日京華城安全人員覺得身材高大、男扮女裝的陳俊生「形跡可疑」,追逐將他逮捕送往警察局,後來因為陳並沒有任何偷竊或違法行為,於筆錄之後釋放。事後媒體紛紛猜測陳是否「性向有問題」,或是因為某種「特殊癖好」而變裝,有些媒體和某些民意代表甚至在這個事件上繼續大做文章,要求陳「說清楚、講明白」。

這個事件並非相關陳俊生個人而已,它恰巧反映了我們社會眾多跨性人的困難處境。基於人權的立場,我們在此提出以下嚴正聲明:

1. 警方或安全人員不應以性別成見對待跨性人,沒有充分理由的盤查和搜身必須立刻停止。不管個人是男身或女身,只要外觀上不能合乎性別成規就被懷疑、被盤查、甚至被逮捕,被視為犯罪疑犯,這不但違反了個人在衣著上表達自我的自由,嚴重侵犯了個人的基本人權,更再度認定只有某種「正常」性別形象才是受到尊重的,這正是明顯的「性別歧視」。犯罪嫌疑的判定應該排除對跨性人的成見,性別成見不能再是警方或安全人員侵犯個人人權或隱私的藉口。

2. 媒體需要多元的性別教育,並且學習尊重跨性人的隱私權。媒體對這次事件持續熱中報導,並且用模擬演出來渲染經過情節,像這樣戲劇化的呈現方式,已經嚴重的傷害了所有跨性人的社會形象,恐嚇了所有跨性人的日常生活。媒體應自我克制,尊重跨性人的隱私權和人權。

3. 教育單位應推動跨性別教育和跨性別意識:教育部已經在去年把「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改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平等教育不能以僵化的兩性為基本框架,而必須尊重更多更細緻的差異,然而據聞有些學校竟然還對跨性別的師生多所干擾。我們在此呼籲教育界提升對性別多元的具體認識,積極推動跨性別人權教育,維護校園跨性別師生的權益。

對跨性人的歧視就是限制全體人的「性別自由」,侵犯全體人的「性別人權」。面對陳俊生事件中處處可見之歧視,我們呼籲全體社會大眾更積極的保障跨性實踐的權利,維護跨性人的基本人權。

發起團體:台灣性別人權協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連署團體: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台灣大學性別與空間研究室、桃社、玄奘大學女性議題與性別研究社、中央大學酷兒社、台灣TG蝶園…(擴大連署中)

連署個人:宋文里(清大性別與社會研究室)、劉人鵬(清大性別與社會研究室)、傅大為(清大性別與社會研究室)、謝小芩(清大性別與社會研究室)、汪英達(台大人類學碩士生)、lupy(倡遊妓報編輯)、琳琳(高雄)、豆腐(法國)、毛毛(加州)、小孟…(擴大連署中)

連署加入方式,請e-mail至:transgender@sinamail.com

Written by admin

9 1 月, 2014 at 11:50 上午